A. 我是女孩,13歲,我今天穿了涼鞋和船襪,為什麼同學們都笑話我(圖上是今天的我)
涼鞋搭配船襪,虧你想得出來,換我我也得笑話你。
船襪是很短的襪子,短的程度到穿鞋後看不見襪子(或只看到襪子的邊緣),襪口在腳踝以下。
「船襪」之名是因為襪子的形狀好像船一樣,因為長度頂多到腳踝,所以又稱為「踝襪」「船型襪」「超短襪」,在台灣則多半被叫做「隱形襪」。
種類
船襪有蕾絲船襪,全棉船襪,韓版船襪 隱形船襪等。
船襪本身就是一種襪子,怎麼會有分類呢?但事實上,船襪也是有不同的,有一種船襪(一般是棉質的),襪子蓋到腳背,其實這種襪子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船襪。正宗的船襪就是如圖1片所展示的,一般都是絲質的,有時候穿公主鞋也看不出來。還有一種船襪甚至只有腳尖部分。
船襪還可以分為全船襪和吊帶船襪,如圖2則是吊帶船襪,穿上以後會露出後腳跟的。
B. 被媽媽拋棄4歲小女孩,單獨光腳上山謀生,3張圖片看哭多少人...
4歲女孩每天都光腳在山上割草,看到有人就大哭
4歲的時候你在做什麼, 一定都是在父母的呵護, 下快樂成長在幼兒園跟小朋友和老師們玩耍的, 但是圖中這名4歲的小女孩 卻已經做起了非常辛苦的活。
這些圖片想必大家都看到過, 一位4歲的小姑娘每天的生活就是光著腳在山上割草, 而且長得還非常的可愛漂亮。
當記者想要靠近小女孩的時候,小女孩卻大哭起來。
原來是因為從小都沒有看到過生人 所以看到的時候害怕就哭了, 原來她是從小就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拋棄了, 被一個老奶奶撿到養大。
正常下4歲孩子應該過著衣食無憂, 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快樂童年, 作為爸爸媽媽狠心扔下孩子真的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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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刑法第293條規定:
「遺棄無力自救之人者, 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294條
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 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 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