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一、安全用电 在家庭中每年因用电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很多,触电和失火是家庭用电最常发生的意外。掌握安全用电的原则,可以尽量减少此类危险的发生。
1、不要经常把多个插头插在同一插座上。如果插座不够用,应该多装几个。
2、不要图省事,把电线直接插在插座上,须先连接插头。不要扯着电线用力拔插头,那样会拉松接头。
3、插座不可过载。当多个电器共用一个插座时,加起来的功率可能超过插座的负载能力。否则不但容易烧坏插座和插头,更可能酿成火灾。
4、不能将手或其他东西插入电源插座,否则会触电。
5、不要用过湿的布擦拭电器开关,擦拭前应关掉总开关,防止水渗入缝隙造成触电。
6、电器使用后要将插头拔出。换灯泡或给电锅加水前也应拔掉插头。
7、不要将电吹风、电暖气之类的用品拿进浴室使用。
8、不要自行改动屋内的电线线路或自己更换保险丝,应请专业人员代劳。二、燃气泄露一般家庭中使用的燃气多为煤气和天然气,当出现不完全燃烧时,就会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有毒,一旦泄露达到一定浓度,轻者可以使人觉得头晕、恶心、浑身无力,重者可致人死亡。那么该如何应对燃气泄露呢?
1、迅速关闭燃气总阀。
2、不要使用任何电气开关,不要按门铃、打电话,也不要开灯,否则会产生火花,甚至引起爆炸。
3、立即打开门窗,让燃气散出屋外。
4、离开现场,打电话给燃气公司的紧急服务部,必要时报警。
5、千万不要自己修理任何燃气用具或管道,也不要让别人修理。应请燃气公司的专业技师修理。
6、如在街上闻到燃气味,应立即通知燃气公司或消防队。三、拥挤拥挤现象大多发生在举办大型比赛、演出、促销等活动的现场,往往可造成人员伤亡。轻者被挤伤皮肤及软组织,重者可造成骨折、窒息,有时甚至造成死亡。因此在拥挤现象发生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1、在很多人一起通过楼梯、走廊等窄小的地方时,不要打闹推搡,应该按顺序前进。
2、在拥挤的人流中,不要俯身拾东西或提鞋、系鞋带等,防止被后面拥上的人群挤倒在地而被踩伤甚至被压死。
3、不论在任何地方,在突然被大多数人拥向一个方向行动时,不要因为任何原因逆向行动,以免被众人挤伤。四、被困电梯一旦被困电梯中,不必惊慌。因为电梯的轿厢上有好多条安全绳,它的安全系数很高。而且电梯都装有防坠安全装置,即使停电了,电灯熄灭了,安全装置也不会失灵,电梯会牢牢夹住电梯槽两旁的钢轨,使电梯不至于掉下去。即使电梯上的安全绳断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在电梯槽的底部都有缓冲器,它可以减少掉下来时的冲击速度,电梯内的人是不会受到身体的伤害的。所以不要因此而害怕。
电梯内若有司机,一定要听从他的指挥。他们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都有处理这种情况的办法。
如果电梯里没有司机,可以采用多种求救办法:
1、用电梯内的电话或对讲机求救。必要时按下标盘上的警铃。
2、拍门大声叫喊,或脱下鞋子,用鞋拍门,以引起梯外人注意。
3、千万不要强行扒开电梯门或试图从电梯轿厢上的安全窗跳出,这样做非常危险。因为电梯如果突然启动,人就会失去平衡。在漆黑的电梯槽里,可能会被缆索绊倒,或踩着油垢滑倒,从电梯顶上掉下去。五、独自在家前来探访的人大多是家里人认识的,但也常会出现陌生人,其中可能有小偷或骗子,所以应该提高警惕。当你独自在家时,应该做到:
1、锁好防盗门。
2、如有人敲门,先从门镜中辨认一下是否认识,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
3、来访者提出问题或要求时,可以隔着门与其对话。
4、接到陌生人打来的电话,不要告诉对方家中只有你一个人。
5、晚上开灯后,要拉上窗帘,不要让人从窗外看到只有一个孩子独自在家的情景。
6、如果陌生人不肯离开或窍门,立刻打电话通知家人或报警。
② 日常生活中怎样预防事故发生
一、安全用电 在家庭中每年因用电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很多,触电和失火是家庭用电最常发生的意外。掌握安全用电的原则,可以尽量减少此类危险的发生。 1、不要经常把多个插头插在同一插座上。如果插座不够用,应该多装几个。 2、不要图省事,把电线直接插在插座上,须先连接插头。
③ 事故预防的方法
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平时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地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预防事故发生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一般有以下六种:
(一)消除
通过合理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二)预防
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装置、安全电压、
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风装置等。
(三)减弱
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震装置、消声装置等。
(四)隔离
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等。
(五)连锁
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如起重机械的超载限制器和行程开关、电梯的层(轿)门与电梯运行的控制连锁。
(六)警告
警告就是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预防事故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篇2]
一、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指示、命令和规章制度。加强法制观念,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尊章守纪、确保安全”。
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明了机械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和用途,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培训期满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各种自行轮胎式机械则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驾驶操作。
3、酒后患有防碍驾驶疾病和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不能正常工作的机上人员,不允许驾驶和操作机械。非驾驶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辆,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严肃认真,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谈、打闹、开玩笑和看书看报或作防碍操作的动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机械设备时必须停机。
5、机械设备应有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认真做好各级保养。要爱护机械设备,精心维护、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每班应填写好设备的运转维修、油料消耗等原始记录。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必须把机械运转情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保养项目等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并经接-班人签认。
重要注意事项还要作口头交代。
7、机械的启动、停车及运转均应由值班司机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开停。凡值班司机缺勤,应派适当技工接替。主要工程机械的替班司机亦应持有操作合格证。不得以低级别的或无经验的人员顶替。
8、机械起动前,工作中和工作完毕后,均应随时检查各部,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提出保修意见。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9、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各传动部分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制动系统是否可靠,确定无误后方可起动机械。
10、操作人员如需要在非本人所管的机械上操作时,必须熟悉该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二、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要求
1、机械设备在运转中,禁止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作业。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后检查。在对工作机构如刀片、铲斗及挖土斗或梁、臂等钢结构进行维修、焊、铆作业时,必须把这些工作机构放到最低位置或落到地上并在适当部位用木块支承,以防跌落而发生意外事故。
2、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工作人员和施工指挥人员必须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果需要在半径之内工作时,机械必须停止回转并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应彼此密切联系确保安全生产。
3、机械在铁路轨道两旁作业时应由专人警戒。
4、长期封存或停用一个月以上的机械设备,在封存或停用前要认真做好保养工作。封存机械要防止雨淋、水泡、锈蚀。机械的钢丝绳、
弹簧、板簧等应解除负荷。封存机械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有动力的机械每月应运转一次,每次运转约30分钟。无动力的机械应设法摇转,并进行润滑
④ 如何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预防安全事故,首先就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从小事抓起,从细事抓起,细节决定成败。不要对眼前的平安状态,采取麻痹的状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驾驶。要树立,正确的操作技能。不违章,不违法,不疲劳操作,专心工作。这样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只要掌握岗位相关的理论技术知识。穿戴合理的,劳保防护用品。遵守厂规厂纪。
⑤ 怎样预防安全事故
安全教育工作的意义简单地说,是为了提高生产系统广大员工的安全素质,目的是防止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素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安全意识,二是安全知识,三是安全技能。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这次安全安全教育,它的意义何在,目的是什么呢?我们一起看看贝迪中国是如何分析的吧!安全素质包括的三个方面相互交叉,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安全意识提高了,就会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安全知识掌握的越多,安全意识水平越高;有些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又是安全技能知识;有些安全知识即是为了提高安全意识,又是为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素质,仅靠一、两次安全教育培训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每一位员工平时加强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知识的学习,认认真真的学,持之以恒的学;还需要每一个班组加强班前班后会的工作;还需要车间、部门领导加强对本车间、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还需要公司领导制定政策、宏观指挥协调、正确引导。只要公司各级领导和每一位员工,上下努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就一定能够使公司每一位干部、员工的安全素质上一个大的台阶,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第一,安全培训教育是使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在企业现代化大生产工作中,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每一位员工学习掌握生产知识,安全知识,只有掌握了生产过程的各种知识,特别是掌握了安全知识,才能够在具体生产岗位操作时得心应手,如鱼得水,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况且,大部分员工都是刚刚接触炼焦行业,对该行业的生产、安全知识了解甚少,非常需要认真学习,还需要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结合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消化吸收,真正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岗位实际工作中去。
第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本次安全教育学习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和生产现场危险危害因素及事故案例,虽然有的员工已经不是第一次学习了,但是这些内容多学一遍,就加深一遍理解,加深一遍记忆,因为这些内容作为一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是员工必须掌握的,只有掌握了这些内容,才能进一步提高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头脑中安全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第三,安全培训教育是让员工掌握安全技能。安全技能是人为了安全地完成操作任务,经过训练而获得的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本次安全教育讲了对危险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消防、应急器材的使用,主要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当然,这次讲的,只不过是一些基本的安全技能,炼焦行业的安全技能内容很多,例如: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技术规程》中,也有很多安全技能的内容;我们还要从其他资料、渠道涉猎和学习安全技能。只有掌握了安全技能,才能实现工作中的正确操作,有效避免盲目蛮干;掌握的安全技能越多,安全技能越高,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就越低。
⑥ 如何防范事故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如何防范事故:
防范事故的发生,无外乎有两点,一是预防,二是反违章。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国际通则,也是我国始终坚持的方针,要把预防措施真正落实到现场工作中去,首先要增强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以及职工的责任心,特别是要防止对待安全工作或冷或热、时紧时松的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其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把责任落到实处,只有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及时发现缺陷、消除隐患。
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护体系和监察体系的作用,坚持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对于疏于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因“三违”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必须依法追究,严肃处理。第四要认真分析以往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管理,堵塞各种漏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避免重蹈覆辙。
再说反违章这是个常谈的问题,人身事故在单位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习惯性违章主要表现为不按规章制度执行,而是凭经验和“感觉”操作,或者是嫌麻烦,图省事而随意工作。
违章习惯不是一日一时形成的,反违章也不是一朝一夕能杜绝的。主要预防措施,
要建立严格的监护制度,切实抓好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到实处,严格考核奖惩,养成严细认真的工作作风。
领导者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勤检查严监督,常抓不懈。尤其是对发现违章行为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行动上真正做到违规必究,执规必严,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继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该整改的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做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取缔违章操作行为,重点检查人员培训、机械设备、应急预案等。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特别是要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新录用员工、临时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成立三级安全网络机构,“三级教育”要有内容、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事故预防措施》、《重点部位应急抢险预案》,设立各级安全员岗位,明确了安全员岗位职责。
抓重点落实,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出具安全检查报告,同时还不定期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责令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抓宣传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及培训,制定了各种安全作业措施及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坚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6)怎么预防安全事故图片扩展阅读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
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
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第四条)
9.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10.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2006年以来在河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四十八条)
⑦ 如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不但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设备损失,严重时还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其后果不堪设想。
夏季天气炎热,温度高,各类可燃物质极易挥发,环境浓度容易达到爆炸极限,因此非常危险。
防范措施:1、认真落实各级HSE、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好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将火扑灭,若火势无法控制应迅速报火警。
3、员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
4、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动火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同时做好动火现场监护工作,实施全过程不间断监控。
5、加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防火防爆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控,科学、准确地记录运行参数和指标,及时分析运行情况和解决异常情况。
6、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装置的管理,确保安全有效。
7、要加强食堂用电、用气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和检查。
⑧ 在车间如何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公司财产安全。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人员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日常安全基本注意事项:
1、工作时请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厂牌,不得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背心、裙子和露膝盖的裤子进入车间,打线班若是长发要戴帽子或发网。
2、严禁在车间内嬉戏、打闹,严禁在车间穿梭。
3、认真佩带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求。
5、严禁在车间吸烟、动火。
6、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7、上下班时,严禁在楼道拥挤。
8、工作期间要精神集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
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9、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0、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2006年以来在河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⑨ 工作中如何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公司财产安全。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人员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日常安全基本注意事项:
1、工作时请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厂牌,不得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背心、裙子和露膝盖的裤子进入车间,打线班若是长发要戴帽子或发网。
2、严禁在车间内嬉戏、打闹,严禁在车间穿梭。
3、认真佩带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求。
5、严禁在车间吸烟、动火。
6、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7、上下班时,严禁在楼道拥挤。
8、工作期间要精神集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