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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睡觉图片带文字

发布时间:2022-04-02 21:22:05

Ⅰ 初二下学期成绩差还能赶上吗

最近,有些同学和家长给小编留言诉苦:
上学期已进行了两次考试,
成绩一次比一次差。
更让人焦虑的是,
将近一个学期的努力,
没有换来成绩的增长,
真是无所适从,无力应对。
小编提醒大家:
如果初一还处于刚适应的散漫阶段,
初二还处于慵懒状态,
那么初三成绩将会很惨!
说到底,初中生成绩差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01
被动学习,为做作业而做作业
有很多成绩不好的同学不习惯上课认真听讲、记笔记。他们不习惯自习的时候独立、自觉学习,却喜欢上课开小差,自习的时候讲话、睡觉……进入高年级后,很多同学学习时一副“有心无肝”的样子,有很强的依赖心理,跟随老师惯性运转,没有掌握学习主动权。
不定计划,坐等上课,课前没有预习,对老师要上课的内容不了解,上课忙于记笔记,没听到“门道”。到了初二、初三,学习更注重联系。不把知识系统化,是做作业效率低下的最根本原因之一,没有系统化就很难有头绪,做题耗费的时间自然就会增加。
02
吃不透,抓不住学科特点
不少同学求胜心切,希望各个学科、各个知识点都能学得面面俱到,结果样样都抓,样样也没有抓牢。“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

应该说每门学科的作业布置,都是结合课程重点来的。有基础题,当然也有提高题。有些题目可以选择不做,作业贵在精而不在多,剩下的时间可以放在学科重点上来进行突破,也可以多思考,做作业不仅高效,而且高质量。
03
忽视基础,题目做得多而杂
初中学科增加,自然作业也会增多。许多同学漫无目的地做题,最基本的东西还是学得模棱两可,没有过关。经过大量做题以后,反而巩固了或者默认了某种不正确的认识,但是自己却没有发现。

近几年中考越来越注重在基础之上考查同学们的能力,只有对基础知识了如指掌,深刻理解,做题才是最有效的。所以在日常做作业的过程当中,要多做基础题,由基础题再到提高题、高难题等,一步一步提升自己解题的能力。
04
找不到适合自己的方法
有不少同学很苦恼,“我每回做作业都很认真,可是成绩还是上不去”,这就是因为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首先要明确高效做作业的三步骤:

一、“解”,想尽一切办法解决面前的问题。
二、“思”,做完之后要回顾和反思,总结出经验和方法。
三、“归”,将获得的经验和知识回归到书本上去。

老师上课一般都要讲清知识的来龙去脉,剖析概念的内涵,分析重点难点,突出思想方法。而有的同学上课没能专心听课,对要点没听到或听不全,课后又不能及时巩固、总结、寻找知识间的联系,只是赶做作业,乱套题型。也有的晚上加班加点,白天无精打采,或是上课根本不听,自己另搞一套,结果都是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05
不善归纳总结
不少同学存在这样的误区,他们认为课上完、作业完成就万事大吉了,这堂课学习到的知识点,下次课老师还是会再讲到。即使不讲,多做同类题型也就能掌握方法了,因而忽视日常的总结归纳。

每次做题都感到比较陌生的同学,基本上是把学习当成一种任务,作业当成一种负担。潜意识中不愿意回顾、总结,久而久之,也就不会了。
这时候要克制自己的抵触情绪,引导自己去回顾、去复习。通常坚持2周后,就能克服这个毛病。一定要把这些题抄下(或剪下来)整理起来,包括错误、不严密的地方。并在旁边注明丢分原因,是计算时错误?是条件漏了?还是题目理解错了?在错题旁边注明原因和当时是怎么想的。
06
上课一听就懂,其实没有真懂
没懂自认为懂,会导致学习半途而废。
大多数同学忽视了这个问题,他们从来不考虑自己是不是真的懂了,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解知识点以后自认为“懂了”,学习过程即告停止。以至于不在课堂上适当记录笔记,晚自修时不再复习当天上课的内容……
从不懂到懂的过程是个漫长的过程。

如果我们拿登十层台阶作为学懂的话,只要不达到第十层台阶,任何一层台阶停下来都是失败。成功的路上尽是学习“失败者”,他们距离成功有的远,有的近,有的甚至只差一步。但他们停下来了,在没有充分学懂的时候,学习停止了,这时候,遗忘的因素会很快占到上风。
07
看书一看就会,其实没有真会
很多同学在看书的时候,往往如蜻蜓点水,轻描淡写翻几页就算是看过了,无法深入看书。考试时候遇到自认为会做的题目,要么做不出来,要么做出来也得不到满分。

这其实也是浮躁造成的,静下心来看书,应分两种情景看书:

1.课前看书,目的就是寻找课堂学习的问题。

预习时先要想一想,我们已经学习了什么知识,接下来该学习什么了?自己来个预测。课本上为什么要编写这些内容?接下来学习的知识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对预习中感到困难的问题,要查一查自己继续学习的困难原因是什么?是原有知识基础问题,还是理解问题?如果是基础问题就要自觉补一下,看一看是否可以解决;如果是理解问题,可以记下来课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去解决。

2.课后看书,通过课堂掌握的问题再次寻找新问题。

复习时先要想一想:

本节课与已经学过的什么知识点有联系?
这个部分的知识学到这里,接下来应该学习什么?
我自己能不能把要学的内容有逻辑有规律地罗列出来?
对应有哪些典型例题?

08
题目拿来就做,题目要求都没看清
有一部分同学做作业或考试时没有仔细审题,就急于动手解题,经常题目没看清,条件没有看全就开始做题,等到题目做错了,才恍然大悟,有个条件没看清楚!

拿到题目的时候,首先要有一个平静的心态,不要急着做题,而是要先把题目看清楚再做,边审题边思考:

这个题目考什么知识点?
给出的直接条件是不是能够解出题目?
有什么隐含条件?
还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解出问题?

09
拖延症太严重
拖延症可以说是大家的通病,不能深入性地进行学习,知识的理解都局限于表面。
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大家首先回归课本,把课本中的知识点进行汇总,再深刻地理解一遍。比如说课本中的一些结论,自己亲自动手推导一遍,弄清楚结论是怎么来的,这样才会记忆深刻。

把课本中的知识梳理过后,就找专题类的试卷或者试题,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每一单元、每一课、每个知识点都要做几道试题来进行检验,看知识是否真的掌握牢固。
10
沉迷于手机和网络
现在是网络时代,但有的同学完全缺乏自制力,心思整天都花在玩上,甚至是牺牲学习和休息时间偷偷玩手机。有的同学把手机当成了形影不离的宠物,手不释“机”。
上网、聊天、发微信、听歌、看书、刷微博……老师在上面认真讲课,他在下面认真玩手机;自习的时候,别的同学在认真学习,他却全神贯注地盯着虚拟世界……长此以往,手机将会降低视力,更会降低成绩。当然不是说要抵制手机,而是要用得适当,别把时间都浪费到这上面。
年轻的你们该有的是实现理想的动力,该做的是为了实现理想而不断去奋斗!巧妙利用我们身边的各类互联网产品(手机、电脑、ipad)来为我们的知识学习铺路,而不是让它成为你成长路上的绊脚石。
11
陷入早恋或受损友影响
现在的同学正处在青春期,毋庸置疑,有一部分同学谈恋爱后,导致学业荒废。现阶段当爹妈的最怕啥?就是怕不在你身边后,你认识一帮坏孩子,怕你学吸烟,怕你学喝酒,怕你交损友……
孩子离开父母是早晚的事,人类本来就是社会属性的,不可能不去结交新朋友,也不可能遇到的所有人都是好人。但是请时刻警惕交友不慎,而使自己受到伤害!切记切记!
01
语文
平时至少应该做到多读、多写、多想、多问,积累一切同语文有关——甚至看似无关的知识,应该有一个“零存整取”的语言存折(精致便携的小本子),把平时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所有美妙有趣的语言素材统统存进去,使之“滚雪球”般日渐充实。马上动笔记下那些稍纵即逝的思想情感的碎片或火花——这便是语文学习的较高境界了。
02
数学
从现在开始,行动!麻烦同学们,特别是初三同学,把你们所有的课本拿出来,从头开始看。
你需要认真去研读课本。研读什么呢?考纲里面要求的每一个知识点,从定理,推导,例题,课后习题,每一步,都要求你自己去做,不要不耐烦,不要觉得好像很无聊。在刷题的过程中,你就进入状态了。拿出你的笔记,开始写:

你错的这道题,为什么错?
对应的知识点是什么?
还有不同的解法吗?

同时,买一个活页本,做什么呢?很笨的方法,做错题集!没错,每一道题,写下解题方法,然后在下面用不同颜色的笔,写下你的心得体会,这点很重要。然后回到课本,找到这个知识点,看看课本是怎么样论述的。
03
英语
何以解忧,唯有听力。
曾经看过一篇访谈,某英语演讲的亚军在谈心得时说:“我有一年的寒假跟暑假,除了把《歌舞青春》系列看了至少100遍之外,什么也没干。”
对于这一行为,我们暂且不置可否,但是这种疯狂的浸泡式听力学习所带来的进步却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听多了,耳濡目染,就能够记住一些词语、句段、语法结构,这对于其他英语能力也有着不容忽视的促进作用。所以我说听力可以解英语之忧。
融会贯通,语法(单选)无忧
语感从哪里来?语感最基础的来源就是课本中的课文,想必老师们也让大家背诵过一部分吧!即使没有背诵任务,那么试想一下,如果多读几遍直到熟读无误,其中的语法结构是否就与课文内容一起被你铭记于心了呢?
做到这一步之后,你会发现语法并不死板,比起那些固守题海战术的同学,你的进步更大更快,而且你对语法的理解也更透彻灵活,也很少会与答案的思路矛盾。

阅读题:通读全文。(若时间实在不够,读得能找到所有答案就赶紧止步!)
记叙文务必理解主题与大意。而说明文则不必如此精细,即使生词较多也不用慌张,把题干对应到原文中,找到大致句子和段落,然后从原文中找一找,有没有题目的选项?做到这一步,不全对也八九不离十了。

完形填空:注意,文中出现的高频词语往往不是偶然,而是对某些空具有暗示作用。
千里之行,始于单词:买一本单词小册子也好,把课本附带的单词表单独订在一起也行,自己抄也罢。只要踏实积累,单词填空不是问题!
04
政治
首先,政治课本翻来覆去看五遍,是必须的。因为政治真的是除了考试中材料部分外,其他都是课本上可以翻到的知识。所以政治想要高分,看课本是少不了的。
这里强调一下,看课本时要注意里面的图片和小字以及老师给你划的重点知识,要着重去看。
再来说背书,背知识点切忌死记硬背,可以先记住重点词汇,然后逐渐记忆整段文字。比如事件的名称、制度、影响等,先把这些词记到纸上,边记边联想课本上的知识点。这种方法可以帮助你快速记忆,然后隔两天,再把这些重点词拎出来,在脑子里回顾课本上相关知识点。反复三五次,这个知识点你就不会忘记了。
05
历史
什么都背,不如背的有的放矢。
说到历史,不少同学都吐槽,自已这点记忆力不足以记住这么多琐碎的事件时间。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并没有人让你把所有的时间全死记下来啊!
你只需要把考试的重点以及喜欢在时间上“挖坑”的知识点专门整理出来,时常记忆就行了。通常这些选择题里都会涉及到时间的干扰,记清楚就能顺利避免出现问题了。
06
地理
地理图册抱着睡,没事默画地图。
把地理图册逐字阅读一遍,边看边做笔记。图册上的所有图都要看,包括图片旁边的文字也要认真通读,比如一些现象、产生的原因、治理措施等都要看,这些将来都是你答题时的要点。
如果有看不懂的一定要标注出来,找时间集中问老师,千万不能搁置不管。
空闲时就拿张白纸,自己默画地图,脑海里回想着这些地方的山川河流、人口、城市等。之后不管题目考你什么,你脑子里都能想起相关内容了。
07
物理
解物理题的过程就是开门的过程。物理题是那扇门,你手里的钥匙就是你脑子所掌握的基本物理知识点、概念、模型等。

练题!多练题!注意我在这里不是提倡题海战术,而是强调要想把物理(包括数学)学好,多做题是必须的!千万不能眼高手低!
那么问题又来了,怎样做题呢?
大家做题一定要搞清楚目的,就是做题不是在追求数量,跟同学比今天又刷了多少页资料,多做了几张卷子。而是质量!做一道题就要真正掌握一道题,包括涉及的知识点、公式、模型,甚至一些特殊的技巧等。
那么,怎么才能彻底吃透一道题?
一个词:多悟!首先是“悟”,就是思考,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比如你遇到一道不会的大题,肯定要看答案对吧,看答案的正确方式是什么?
依旧是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比如:它为什么这样切入?是题干中有提示么?这道题为什么选择这些牛顿定律而不是其他的?这一步到下一步是怎么想到的?是不是题目的什么特点决定的?只有把这些问题想清楚想透彻,才能真正理解这道题,将其内化为自己的东西。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反复”,要反复悟。每次看同一道题目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因为你每次看它的角度可能会发生变化。
总结下来就是先掌握好基础知识,然后多做题,追求质量而不是数量,要多悟。
08
化学
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解题技巧是完胜的关键。扎实的知识基础,即课本上那些物质、反应、原理,一定要彻底掌握住。老老实实去背、去理解就好了。
记住:答案永远从试卷上来。因为只有这样才对所有考生是公平的、客观的、标准的。那怎样去从试卷上找答案呢?抓出题人的提示,读出题人的心思。中考试卷上几乎没有一句话是废话,因此要多去留意题干、图表、备注等提示,慢慢琢磨,答案都藏在出题人给出的提示里。

掌握住这一技能之后,你就会发现即使从来没见过那个物质、没听过那种反应,你也能在出题人的提示下一步步把这道题目解出来,就像破解迷宫一样。
09
生物
有生物老师说过:学生物唯一的复习方法就是背书,把生物书当作课外书一样去读,直到书上的小字部分、配图等都清清楚楚了,那基本上就离拿满分不远了。
所以生物要想考高分,很简单,就是背书!这点一定要切记。那为什么又说生物最不好拿分呢?理由也很简单,就是懒得背。
考场上,知识点记住了就会做,没记住就不会做,就是这么简单。所以一定要克服自己那种“懒得背”的浮躁幼稚心态,应该去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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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光遇怎么可以让自己把自己禁言

菜品特色

这道菜有色有香,有味有形,更让人感兴趣的还有声。当炸好的犹如“松鼠”的鳜鱼上桌时,随即浇上热气腾腾的卤汁,它便吱吱地“叫”起来,活像一只真松鼠。

历史起源

据说早在干隆皇帝下江南时,苏州就有“松鼠鲤鱼”了,干隆曾品尝过。后来便发展成了“松鼠鳜鱼”。

清代《调鼎集》中有关于“松鼠鱼”的记载:“取季鱼,肚皮去骨,拖蛋黄,炸黄,作松鼠式。油、酱油烧。”季鱼,应是季花鱼,即鳜鱼。这条记载间接证明苏州干隆年间有“松鼠鲤鱼”的传说是可能的。因为《调鼎集》中的不少菜肴均是清干隆、嘉庆时的。

其次可以说明今天的“松鼠桂鱼”正是在“松鼠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同的是,古代的“松鼠鱼”是挂的蛋黄糊,而今天的“松鼠鱼”是拍干淀粉。古代的“松鼠鱼”是在炸后加“油、酱油烧”成的,今天则在炸好后直接将制好的卤汁浇上去的。

此外,今天的“松鼠鱼”在造型上更为逼真,其味酸甜可口,这些都是古代的“松鼠鱼”所难以比拟的。

做法一

食材准备

鳜鱼200克,料酒2克,松子10克,胡椒粉少许,番茄酱10克,植物油 500克,湿淀粉 40克 (实耗50克),食盐适量,食醋 15克。

制作步骤

1、将鳜鱼去鳞、鳃、鳍、内脏,去掉头上的皮衣,洗净,把鱼头斩下,摊开、拍扁。

2、用刀把鱼背部的鱼骨切掉(不要把鱼腹切破),在尾巴处留约1雨的脊骨。桂鱼去骨后,皮朝下摊开,用斜刀切成花刀,刀深达肉的4/5,不要切破鱼皮,在尾巴处开一个口,将尾巴从刀口中拉出。

3、将鱼身撒上食盐、胡椒粉、料酒、湿淀粉(少许)涂匀。

4、炒锅上火,烧热后倒入植物油,油热至七成,将桂鱼蘸少许淀粉,放油锅中炸数分钟,再将鱼头蘸上淀粉,放入油锅中炸,炸至呈金黄色捞出,将有花刀的一面朝上摆在鱼盘中,装上鱼头。

5、将松子放在油锅中,待熟后捞出,放小碗中。

6、炒锅中留少许油,放入少许清汤,加食盐、糖、番茄酱、食醋,烧沸后,用湿淀粉勾芡,加入热油少许推匀,出锅浇在鱼肉上,撒上松子即可。

如何理解白天很怠惰而享受于通宵工作的人

这样的人俗称夜猫子!现在年轻人大多都这样,除非白天正常上班,必须早起要不然晚上都很活跃白天睡懒觉。黑白颠倒了。像我爸妈那辈人就不这样,看见我们晚上不睡觉就一遍又一遍的叫我们,别玩手机了赶紧睡觉,要不早上又不起来了!大家都有同感吧?晚上不睡觉大都是玩手机,打游戏,年轻人也要多多注意身体啊!晚上尽量早点睡觉,身体才是本钱,不要仗着年轻就去透支身体!

Ⅳ 公司将我的睡觉照片公众大家算不算是侵犯肖像权

在司法实践中,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也有可能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
我认为这是构成侵权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什么叫“肖像权”。
“肖像”,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
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肖像。
其次,必须是特定的公民肖像的事实。公民肖像在图片中,应占整个图像中被凸显的主体地位,被作为特定对象来表现,而不是作为陪衬体;同时目的也不是通过肖像使用(手段),来达到目的。
2、肖像具有物的属性。
肖像被艺术地再现,应是具体地、独立地被固定在某一特定的物质载体上(如相纸、电视屏幕、报刊杂志等),它是来源于肖像权人又独立于肖像权人的客观视觉形象,能够为人所支配、控制和处分,并具有一定的财产利益。
3、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
所谓的“财产利益”并非产生于自然人外貌特征本身、而是基于肖像产生的人格利益所派生的,并体现了不同的人格利益需求。对自然人的肖像权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对人格利益保护的需要。
所谓 “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
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肖像权的对象。它包含基于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

它的特点是: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肖像权的内容:
1、肖像制作专有权
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在理解“肖像制作权”时,我们经常是以为只要不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就不构成侵权行为,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严格意义上的理解应当是: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为目的,不会侵害肖像权人直接的利益,那么,同样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以摄影人来说,你只要拿着照相机对准了自然人进行肖像摄影,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而强行拍照,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2、肖像使用专有权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制作出来),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其基本内容是:
一是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维护权
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内容是:一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

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
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综合上述,在摄影实践中,经常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三是被摄影者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起诉索赔。
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侵害肖像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据我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主要是后者),基于若干特定情况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因,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即合理地使用其肖像:
一般而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但在某些情况下,虽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仍可使用其肖像,并不构成侵害肖像权,这便为使用他人的肖像的人提供了抗辩的事由。这些抗辩的事由为使用人提供了合理使用的条件,阻却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违法性。

我国虽未在这方面制定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掌握有:
1、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社会公众人物肖像。如对于国家领导人、政治活动家和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的肖像使用。
公众人物,是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并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一般多为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他们的活动往往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文化娱乐等方方面面,因此,为报道其事迹而使用其肖像,应为合理使用。 第一,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需要,对社会公众人物的肖像进行使用。公众人物是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并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一般多为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他们的活动往往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文化娱乐等方方面面,因此,为报道其事迹而使用其肖像,应为合理使用,如国家主席、政治家、外交家、学者、发明家、作家、艺术家、演员、运动员、成功的实业家等,具有新闻价值,为报道其活动而使用其肖像,虽未经其本人同意,但并不构成侵权。例如,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陈某和公安大学教师李某诉中远威药业公司侵犯二人肖像权纠纷一案,即为其例。2000年7月5日,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审判陈某和李某二人败诉。该案案情是,由于原告在中远威摄影展上的留影出现在了被告的广告宣传画册上,并且照片被作了淡化背景的处理,陈、李认为山西中远威公司侵犯了其肖像权,因而告上法庭。经调查后,法院认为,陈、李合影留念的中远威摄影展是属于公益性质的社会活动。完全可以向社会公开传播,而且照片上的技术处理也未影响和歪曲其主要内容的表达。此外,中远威公司编印的广告宣传画册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不具有直接的营利目的,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每个公民都享有肖像权,但肖像权的行使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法院判定,陈某、李某两人的肖像权并没有受到侵犯。
2、使用在特定场合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如参加各种集会、游行、仪式、庆典等活动的人的肖像。这类活动往往具有新闻报道价值,参加者身处其中,已说明其已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其肖像权,任何人参加此类活动均不得主张其肖像权。对利用这些特定场合形成的肖像,应不属构成侵害肖像权,而属对肖像的合理利用。
3、在风景区的摄影创作,将人物作为点缀,或者拍摄照片将他人摄入照片内,在这些场合并不以人物为主体;
4、为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为批评某种不文明的行为、举止,以谴责行为人的不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教育公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等,登载其不文明行为而使用公民肖像。如拍摄破坏社会公共财物、环境污染的行为等;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其他自然人利益和其他社会公益目的需要而使用其肖像。如为寻找下落不明的人而在报刊、电视上刊登寻人启事时所用的本人照片。
6、在诉讼活动中,作为证据(在刑事或民事,在诉讼阶段过程中)而使用公民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公安机关为追捕逃犯或其他犯罪嫌疑人而使用其肖像制作通缉令等。
7、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而使用公民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肖像(主要是指社会公开的范围),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目的,而在特定场合或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使用公民肖像。

因此,我个人认为,目前使用公民肖像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理解文章中的“插图、配图照片”与新闻图片、摄影报道的不同。
二、规范图片说明词。(如作品的命名等。)
三、不要相信“口头协议”。
四、谨慎将图片用于杂志封面。
五、投稿时(报刊杂志、各种影赛),要注意在说明词的后面,加上使用作品授权的限制。
六、参加各种有雇用模特的摄影活动,要注意组织者与模特之间的协议内容。
七、关键是要取得肖像权人的书面协议。

法律虽然已经有了对侵犯公民肖像权行为的界定,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后,对于摄影作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摆脱不了“利益”的影响,尤其是经济因素的渗透。因此,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法律关于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仍然比较原则。比如,如何界定何为“营利性”,新闻媒体上的配图是否属于营利;公众人物的肖像权,特别是政治家、娱乐业等肖像使用权;对死者肖像使用权的界定等。而我们在处理摄影肖像作品时,遇到的问题往往是非常具体的,所以,当我们凭借这些抽象的名词,来处理我们所遇到的具体事情时就非常困难,这里最难办的就是“营利目的”。鉴于此,作为一名摄影师在拍摄涉及人物肖像时,尤其是使用时,更应当要注意:谨慎、依法、有据——这三点十分重要。我的意思是每一个人都有肖像权,如果你要使用别人的肖像权,要经过别人的同意——这是最为保险的(所以我今天特意带了几份关于“肖像使用”、“作品代理”等方面的合同、协议书样本,仅供大家参考)。

一些常见的有关“肖像权”问题:
1、企业有权使用员工的肖像吗?
回答是肯定的:没有!
2、肖像权只是关照到“脸”吗?
不!每当人们看到肖像时,总会联想到被记录的法律主体的人格特征,这种人格特征是人类社会中一项重要的资源,其潜在的巨大的商业价值尤为现代商业社会所重视(如近期的TCL手机广告,请的韩国女影星。)
具有明显特征的其他身体部位的视觉形象也会让人联想到被记录的法律主体及法律主体的人格特征。因此,具有明显特征的其他身体部位的视觉也属于肖像,也在肖像权保护范围之内。
是否构成“肖像”是以自然人的正面面部为中心,同时还应考试社会一般人的认知程度,予以全面综合判断。可见,判断但如果表现侧面或者其它部位,而一般熟知的人也已能够判断得出其所表现的是谁,那么该侧面或其他部位也构成“肖像”。
3、集体照片中有肖像权问题吗?
有。大家知道,个人的肖像之肖像权人的人格权是独立存在的,一旦被侵权,肖像权人即可依法向侵权人主张其权利。但集体肖像之肖像权却有其自身特点,集体肖像是各权利人独立肖像的集合体,具有独立性与同一性相统一的特征。一是各肖像权人在照片中均享有独立的人格权;另一方面,在物理上集体肖像又具有不可分的特质(每个人都有权独立主张权利)。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是:使用人如果是针对集体肖像中特定人,有恶意毁损、沾污或丑化等行为,此特定人的人格权的比重程度足以涵盖全体肖像权人,其肖像受到侵害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在判断使用集体肖像的行为是否侵害了集体肖像中特定个人肖像权时,使用者是否为营利目的、是否有商业性使用?应该是一个基本依据。
可见,集体肖像的法律保护程度要低于个人肖像,就是说:集体肖像中之个人肖像权受到一定的的限制,此种限制以确保全体合影者对合理使用为限度。(只因为目前法律没有完善)
4、拍摄他人争吵的照片是否构成肖像权侵权?
这要看有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的存在。如商店的售货员与顾客发生争吵,且态度十分的恶劣。这种情况从社会效益上看,售货员的恶劣态度、与顾客不讲道理等,违背了售货员的职业道德,也是社会的消极现象。对这样的消极现象进行披露,对于社会的进步是有利的。因些,这样一个事件无疑是一件社会新闻,任何公民都有进行新闻报道的权利,而拍摄新闻照片,正是新闻报道的手段之一。拍摄这种场面照片,属于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害售货员的肖像权。
但是,如果是两兄弟在争吵,你也。。。那一般的说,就不是。。。。
5、行政机关或有关单位是否可以对公民的肖像进行“照片曝光”?
如,某汽车站抓了几个小偷,但又构不成犯罪,就与当地的公安派出所把其肖像张贴在商场,进行“照片曝光”,以期提醒乘客注意。这看来本意是好的,善意的,“小偷事件”也存在违法事由,但是。。。。
随意使用他人的照片,特别是将他人的照片张贴在公众场合,并因这种张贴以及相关的文字说明引起不特定多数人对该人的否定性评价,就极有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上述的“小偷事件”只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加以解决。即使是犯罪,也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告示。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只能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这里有一个原则:即就行政机关而言,法律没有授权的,政府机关就不能做;就公民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就可以为。
因此,查遍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找不到公安机关可以以将公民的照片,在公开的场合张贴的形式来进行惩罚。所以,公安派出所的行为是属于一种任意的侵权行为。
6、已知被“侵权”后,受害人的的保护期限?
记得有一张很有名的照片,是《倒闭后的滋味》(新闻照片)。该照片配的文字是:“正在抽闷烟的是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厂长石永阶。”照片拍摄于1986年,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曾经在全国轰动一时。以后该幅照片也经常见诸于报端等媒介。1999年4月,石永阶将作者和有关媒体告上了法院,认为:报道实际贬低、丑化了原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也就是说:当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2年内没有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的,该权利人即不再享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也即权利人的胜诉权归于消灭。所以,实际上,石永阶的诉讼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已经没有了胜诉权。
7、诚实信用原则 !
我记得在《人民摄影》报上,有一位作者写了一篇“对付肖像权纠缠的一种方法”,阐述自己如何取得肖像权人的所谓“授权书”之秘诀。即在给对象拍照后,请被拍摄者在一张空白纸上,留下姓名、地址,将给被摄者寄去放大照片,而实际上该空白纸的另一面是折页,上面有同意发表之类的声明。这类做实不可取!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作了“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如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视为无效合同。
同时,我国《民法通则》还规定了相应的原则,有一条是:“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其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之为“帝王条款”这里是指:一是民事主休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得,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反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在合同解释上,应依诚实信用。即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合同解释时,应依诚实信用的原则,判定是非,确定责任。三是以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这重要的是在最后这第三点上,“诚实信用”原则赋予了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人称之为帝王条款。也就是说:在出现法律漏洞的情况下,诚实信用原则可对法律进行解释和填补。
因此,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要知道“聪明反被聪明误”。

Ⅳ 白天睡多了晚上半夜起来了,还要不要继续睡谢谢

当然继续睡觉哦,这样您的生物钟不会打乱,晚上不睡会给您带来精神衰落,使您更难入睡。

Ⅵ 午睡图片带字 可爱带有创意的

我就不上图了推荐一个网站吧……里面有很多图~~你选实物图片就是没字的~实物签名就是有字的~~~有很多各种类型的图片~不管是作签名还是做空间都很方便~~~楼主自己去看看吧~~~~~

Ⅶ 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会有什么表现

当一个男人真正喜欢上一个女

人的时候,都会有哪些表现呢!一般都会有以下九种表现,来看看你有过吗?

1、跟朋友一起聊天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就会说出她的名字,而且只要聊起她,总是乐不疲惫,津津有味,越说越起劲,根本就停不下来。

2、特别的容易吃醋,一旦看见她跟别的男人走的稍微近了一些,哪怕只是她对着别的男人有说有笑,都会特别的愤怒。

3、在知道她身体不舒服或者生病的时候,总是控制不住的去担心她,宁愿受苦的是自己,也不想让她受一点委屈。

4、因为想念经常会夜夜失眠,每次睡觉之前都要想着她才能安然入睡,夜里总是做梦梦到她,梦到跟她一起甜蜜与浪漫,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5、只要是她的东西,哪怕只是她送了自己一点不值钱的小玩意,都会特别的去保存起来,还会经常拿出来发呆。

6、有她在身边的时候,总是容易激动,喜欢逞能、过度的表现自己,就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希望能得到她的夸赞。

7、每次手机有电话进来或者有短信提醒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希望是她打来的,一旦真的如此,就会特别的兴奋,在脑海中模拟接下来的对白,一旦不是,会特别的失落,但还是会继续充满幻想等待。

8、和她一起吃饭时,会故意吃的很慢,和她一起压马路时,会故意走的很慢,生怕等下的离别,恨不得与她多待一分钟也好。

9、她发来的每一条短信都会认真的翻看好几遍,每次与她打电话都舍不得挂断电话,可能只是挂断几分钟,便又会充满想念。

当一个男人有以上九种表现的时候,说明他是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了,只要男人能对一个女人产生这九种行为,一定是超越了普通朋友的距离,不得不说,能都做到这些的男人,都值得女人好好珍惜

Ⅷ 美美的睡觉图片带字

Ⅸ 长城作文500字

俗话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当你登上长城时,才能感受到这句诗的深层含义。下面就让我来带着你们去长城参观一下吧!
在公元前九世纪,为了防御匈奴的袭击,秦始皇下令:盖长城。于是,就开始了“就地取材,因材施用。”为了建造长城,花费了近百万劳动力,达到了总人口二十分之一。在建筑过程中没有机械,全靠人力来完成。在那崇山峻岭,悬崖峭壁上要想建长城,可以想象到人们当时的艰难。现在长城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永远屹立在了中国北部和中部。
长城的长度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它全长8851。8千米,在秦汉及早期可达1万千米,总长超过2。1万千米,它蜿蜒盘旋,如巨龙在腾飞。城墙是长城的主体部分,它在平原上高耸坚固,在崇山峻岭则低矮狭窄,它有天然屏障“山险墙”、“劈山墙”。城墙平均高约七八米,底部厚约六七米,墙顶宽约四五米。外侧一面设垛口墙,高2米左右,垛口墙的上部设有观望口,下部有射洞和擂石孔,可以观看敌情,也可以射击,还可以滚放擂石。
烽火台是重要的传递军情的地点,这里白天燃烟,夜间举火,可以十分迅速地传递情报。
长城可以沿线经济、农、牧民族的交易,让外国更全面的了解了中国,以长城要塞为根据地的“丝绸之路”在1987年被世界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长城,你是中国人的骄傲,我为你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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