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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元賦高清圖片

發布時間:2022-06-28 02:55:11

『壹』 漢代,大才子賈誼為何要吊屈原,並寫下《吊屈原賦》

大才子賈誼之所以要吊屈原,並寫下《吊屈原賦》因為:他覺得自己和屈原有一樣的命運,感嘆自己命運多舛。


就這樣賈誼前往長沙就職,賈誼覺得自己命運是如此的坎坷,思想上極其郁悶。長途跋涉,在渡過湘江時,賈誼想起了同樣懷才不遇,並且遭受讒言而被放逐的屈原,於是賈誼大筆一揮,提筆寫下《吊屈原賦》,邊寫他邊想起了投江而死的屈原。古代很多詩人都是因為感嘆自己的命運,一時有感而發寫下了佳作。所以賈誼便是寫下《吊屈原賦》來憑吊屈原,同時也抒發了自己的怨憤之情。

『貳』 百度知道

科舉制度

科舉
1.童生:明清兩代取得生員(秀才)資格的入學考試。簡稱童試,亦稱童子試、小試,俗稱小考。應考者無論年齡大小,統稱童生。童生試的次弟為縣試、府(或直隸州、廳)試和院試。三年內舉行兩次。丑、未、辰、戌年為歲考,寅、申、已、亥年為科考。參見縣試、府試、院試。

2.殿試: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皇帝親臨殿廷,發策會試中式的貢士,稱殿試。也叫「廷試」、「廷對」。源於西漢時皇帝親策賢良文學之士,始於武則天天授二年於洛陽殿前親策貢舉人,但尚未成定製。宋開寶八年,太祖於講武殿策試貢院合格舉人,並頒定名次,自此始為常制。太平興國八年,將殿試後的進士分為五甲。元無殿試。明清殿試後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通稱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通稱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2、原指參加殿試的貢士,後泛用為對士人的敬稱。《宣和遺事》前儀式:「俺姐姐有命,請殿試相見。」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第一折:「俺小姐至今胭粉未曾施,念到有一千番張殿試。」

3.進士:應試中選之稱。唐代,進士考試合格謂之及第。明清只殿試一甲第一、二、三各賜進士及第,余稱進士出身或同進士出身,不稱及第。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慈恩寺題名游賞賦詠雜記》:「奏聖旨,不欲令及第進士呼有司為座主,趨附其門......今日已定,進士及第任一度參見有司,向後不得聚集參謁。」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三章:「明洪武四年太祖始策問會試者於奉天殿,賜一甲三人理士及第三,二甲進士出身,三甲同進士出身,以次授官。」

4.舉人:本謂被薦舉之人。漢代取士,無考試之法,朝廷令郡國守相薦舉賢才,因以「舉人」稱所舉之人。唐、宋時有進士科,凡應科目經有司貢舉者,通謂之舉人。至明、清則為鄉試考中者的專稱,成為一種出身資格。又俗稱「孝廉」。《後漢書.章帝紀》載建初元年三月詔:「夫鄉舉里選,必累功勞。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畎畝,不系閥閱。敷奏以言,則文章可采;明試以功,則政有異跡。文質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唐白居易《把酒思閑事》詩:「乞錢羈客面,落第舉人心。」清趙翼《陔余叢考.舉人》:「今世俗別稱舉人曰孝廉,以孝廉本郡國所舉也。然漢時舉人名目甚多,如賢良方正、文學有道、直言極諫、茂才異等、明陰陽、明兵法、能治獄,有行義之類,皆郡國所舉,而孝廉特其一途耳,今專以此為舉人之稱,蓋孝廉乃每歲所常舉,其他則隨時詔士,而不能入仕;今鄉試已中者為舉人,即會試不第,亦不必再應鄉舉,而並可依科就選。」參閱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
5.六藝:
周代教育貴族子弟的六種科目。「藝」為「藝能」之意。即禮、樂、射、御、書、數。禮包含政治、道德、愛國主義、行為習慣等內容;樂包含音樂、舞蹈、詩歌等內容;射是射箭技術的訓;御是駕馭戰車的技術的培養;書是識字教育;數包含數學等自然科學技術及宗教技術的傳授。其萌芽在夏代已見端倪,經商代,至周而逐步完善。「六藝」教育的特點是文、武並重,知能兼求和注意到年齡的差異及學科的程度而教育有所別。「六藝」中禮、樂、射、御,稱為「大藝」,是貴族從政必具之術,在大學階段要深入學習;書與數稱為「小藝」,是民生日用之所需,在小學階段是必修課。當時,庶民子弟只給予「小藝」的教育,唯貴族子弟始能受到「六藝」的完整教育,完成自「小藝」至「大藝」的系統過程。「六藝」服務於階級需要,但也反映了教育的普遍規律,對後世具有深遠的影響。《周禮.地官.保氏》:「保代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明史.選舉志》:「生員專治一經,以禮、樂、射、御、書、數設科分教,務求實才,頑不率者黜之。」

6.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考試。源於唐、宋時的府試、州試。凡本省生員與監生、貢生、蔭生、官生,經科考、錄科、錄遺考試合格者,均可應考。逢子、午、卯、酉年為正科,遇朝廷慶典加科稱為恩科。考期在八月,分三場。又稱「秋試」、「秋闈」。屆時,朝廷選派正副主考官,試《四書》、《五經》、策問、八股文等,考中者稱為舉人,可於次年赴京參加會試。《明史.選舉志》:「三年大比,以諸生試之直省,曰鄉試。中式者為舉人。」清陶福履《常談.鄉試》:「[周官]:鄉大夫受教法於司徒,退頒於鄉吏,使各教其所治。三年,則鄉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獻其書於王,此鄉試所由昉也。唐之鄉貢、宋之漕試,即今鄉試也。」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二章第一節:「各省鄉試皆在省城舉行,於城內東南方建立貢院,懸『貢院』墨字匾於大門上正中。」

7.縣試:亦稱縣考。清代由各縣縣官主持的考試。試期多在二月。要取得入學資格的士子,向本縣禮房報名,填寫姓名、籍貫、年歲、三代履歷,並取得本縣廩生保結,保其無冒籍、匿喪、頂替、假捏姓名、身家清白、非優倡皂隸之子孫,方准應考。約試五場,各場分別試四書文(八股文)、試帖詩、經論、律賦等。事實上第一場錄取後即具備參加上級府試的資格。以下各場續考與否,聽憑自願。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一章第一節:「順治時,縣、府試取額有定,照入學名數,縣考取二倍、府考取一倍,以送院考。康熙三十九年,令府、州、縣考取童生不必限數,倘濫送由學政參覆。」

8.監生:
在國子監中肄業諸生,統稱監生。其名始於唐代。明清入監之途甚多,主要來自考選,或由皇帝特許,有舉監、貢監、生監、恩監、蔭監等名目。明初,監生與科舉、薦舉同為入仕做官的重要途徑之一。又,由捐納而取得應試資格者,亦稱監生。未入府、州、縣學而欲應鄉試,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往往並不就監讀書。《新唐書.選舉志上》:「元和二年,置東都監生一百員。」《明史.選舉志一》:「入國學者,通謂之監生。舉人曰舉監,生員曰貢監,品官子弟曰蔭監,捐貲曰例監。同一貢監也,有歲貢,有選貢,有恩貢,有納貢。同一蔭監也,有官生,有恩生......每負天下按察司選生員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送監考留。會試下第舉人,入監卒業。又因諫官關賢奏,設為定例。府、州、縣學貢生員各一人,翰林考試經、書義各一道,判語一條,中式者一等入國子監......日本、琉球、暹羅諸國亦皆有官生入監讀書。」

9.秀才:本為優異人才的通稱。至漢始為舉士科目之一。東漢避光武帝劉秀諱,改稱「茂才」。三國魏後復稱為秀才。南北朝時最重此科。唐初置秀才科,後漸廢,僅作為一般儒生的泛稱。明太祖采薦舉之法,曾舉秀才數十人,授以知府等官。以後即專用以稱府、州、縣學的生員。《管子.小匡》:「農之子常為農,樸野百不匿,其秀才之能為士者,則足賴也。」尹知章註:「秀異之材,可為士者。」《漢書.武帝記》:「五年冬......詔曰:蓋有非常之功,必恃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踢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異等可為銜相及使絕國者。」清趙翼《陔余叢考.秀才》:「唐初秀才試方略策三道,其後舉人憚於略之科,為秀才者殆絕,而多趨明經、進士,然唐時凡舉子皆稱秀才......元、明以來,秀才為讀書者之通稱。今俗猶以府、縣學生員為秀才,蓋亦沿稱也。府、縣學生員之制始於明。」

10.國學:
西周時代為天子及上層貴族子弟設立的學校。按學生年齡又分為大學、小學。大學即辟雍,規模較大,中有五學,分科教授典禮、音樂、文字、舞蹈等。小學,規模較小,司教的民稱為「小輔」。王太子八歲入小學,十五歲入大學。公卿長子、大夫元士的嫡子,十三歲入小學,二十歲入大學。其餘眾子則十五歲入小學。大學以禮樂射御為主,小學以書數為主兼及一般行為情形均有金文及文獻的記載。至漢代則發展為太學。《大孟鼎》銘文:「女妹(昧)辰又大服,余侍即朕小學,女勿克余乃辟一人。」《禮記.學記》:「古之教者,家有熟,黨有庠......國有學。」《禮記.王制》:「將出學,小胥、大胥、小樂正簡不帥教者,以告於大樂正,大樂正以告於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不變。王親視學,不變,王三日不舉,屏之遠方,西方曰棘,東方曰寄,終身不齒。」
11.科舉:
中國封建社會的教育考試制度。薦舉與考試之法起源甚早。隋代,文帝廢九品中正制,打破士族的壟斷,煬帝時始設進士科。唐代,於進士外,復置秀才、明經、明法、明書、明算諸科,又有一史、三史等科,分科取士,因稱科舉。武則天稱制時,親行殿試,並增設武舉。宋以後,科舉皆用儒家經義。明、清兩代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體式為八股文,解釋並須依照朱熹《四書集注》。歷代封建統治階級通過科舉考試選拔官吏,為顯示其「至公」,規定了各種制度以防止舞弊,實際上,弊端極多。至清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推行學校教育,科舉始廢。然科舉制度對中下層知識分子走上政治舞台、廢除門閥世族壟斷政權曾經起過巨大的作用,對中國唐宋以下的文化教育的發展也影響至深。《清史稿.選舉志》:「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於學,漢以後出於郡縣吏,魏晉以後出於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於科舉。」鄧之誠《中華二千年史.唐之制度.科舉》:「唐行科舉制度,凡舉士銓官,皆重考試。自魏晉以來,造成門閥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廢除。且科舉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於世宦,而門第之風亦衰,此實為中古社會上一大變革也。」毛禮銳等《中國古代教育史》第六章第二節:「隋唐以前是選舉,隋唐以後是考試,這是中國古代選士制度的一大分界線。自隋唐至清末,科舉制度維持了一千三百年之久......是因為科舉制度最適合於封建統治者的要求,成為有力的統治工具之一。」又「從兩漢的薦舉,經過『九品中正』制度,到隋唐科舉制度的建立,是中國古代取士制度從豪強把持到皇權獨攬的發展過程。」

12.太學:
古代學校名。古文獻記載,虞設庠,夏設序,殷設瞽宗,周設辟雍,皆為教育上層貴胄子弟之所,為古之國學,也即太學。太學之始置,在西漢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並立五經博士,傳授儒家經典,實施教育,受教者稱博士總弟子。至唐代,設國子、太學、廣文、四門、律、書、算七學,同屬國子監。宋代兼設國子、太學。明以後,不設太學,在國子監讀書的稱監生,別稱太學生。《漢書.武帝紀》:「[五年]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憫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咸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在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廣。」

13.國子監:
古代的最高學府。晉武帝時設立國子學,隸屬太常。北齊更名國子寺,成為獨立機構,主官為祭酒。隋煬帝時改名國子監,以後歷代大體沿其稱。唐代國子監分為國子、太學、廣文、四門、律、書、算七學,除事務官外。負責教育工作的為博士與助教。宋、元以後漸存國子一學。明代南、北亦各設國子學,稱為南監、北監,國子學生由州、縣學選拔貢入肄業。清代則可由捐納取得監生名義,不必在監受業。唐高宗時,曾據《周禮》改國子監為成均監,故後世又以「成均」為國子監的別稱。《晉書.職官志》:「咸寧四年,武帝初立國子學,定置國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宋史.儒林傳一.崔頌》:「宋初,判國子監......建隆三年夏,始會生徒講說,太祖遣中使以酒果賜之。每臨幸國學,召頌與語,因及經義,頌應答無滯。」宋王之道《奉送果上人住開先寺》詩:「我昔游成均,年少心猶童。」

14.主考:科舉考試中鄉試的主考官。明、清時代,舉行鄉試,由朝廷選派考官赴各省主持,稱為主考。其職務為總閱試卷,分別去取,核定名次,將取中舉人及其試卷奏報皇帝。其官有正有副,均以翰、詹、科、道及閱、部、府、寺進士出身的官員擔任。《明史.選舉志二》:「主考,鄉會試俱二人。」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二章第四節:「考官宋時皆選外官有文者任之,不限資格。元制或由部選差,或由行台及廉訪使公開選差,或由京官典試。明初由監臨、提調等官延聘,或為教職,或為儒士,其用京官典試自嘉靖戊子始,參用翰林自萬曆乙酉始......康熙十年從御史何元英之請,考官專用進士出身之員,然舉人出身者尚間有之。雍正三年頒考試典試官之令,始限翰林及進士出身部院官。自是以後,順天主考用一二品大員,各省主考分大、中、小省,用侍郎、閣學、翰詹科道及編修檢討不等,亦有用內閣與各部之進士出身者。各省鄉試每省主考二人,正副各一。」

15.解元:
唐制,舉進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試,故後世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如世稱明代唐寅為唐解元。亦稱「解首」。宋洪邁《容齋四筆.責降考試官》:「[天禧二年]十一月,解一百四人,解元郭稹。」清蒲松齡《聊齋志異.姊妹易嫁》:「秀才宜自愛,終當作解首。」清李調元《制義科瑣記.會元解元入翰林》:「伊翕庵舉進士,引見南海子,上顧學士曰:此人山東解元也,遂改庶吉士。」

16.會元:科舉制度中各省舉人到京會考,稱為會試,故通稱會試第一名為會元。《明史.選舉志》:「會試第一為會元。」《警世通言.唐解元一笑姻緣》:「伯虎性素坦率,酒中便向人誇說:『今年我定做會元了。』」清李調元《制義科瑣記.會元解元入翰林》:「上以會元韓苂為狀元,榜中解元皆改庶常。」

17.狀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鄉試第一稱解元,會試第一稱會元,殿試第一稱狀元。基稱唐代已有,武則天試貢士於殿前,別其等第,門下例有奏狀,其居首曰狀頭,亦曰狀元。後亦稱殿元、鼎元。清趙翼《陔余叢考.狀元榜眼探花》:「世稱進士廷試第一甲三人為狀元、榜眼、探花。」清李調元《制義科瑣記.三元》:「正統十年乙丑,商公輅由解元、會元捷狀元。終明世三元,公及黃觀而已。先是文運獨盛於江西,故有『狀元多吉水,朝內半江西,』之謠。」參見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三。

18.狀元坊:科舉時代,殿試第一名稱狀元,封建王朝為獎勵士人走科舉道路,在狀元及第後,命有司於其本鄉居宅附近建立狀元牌坊,宋時已有此制。宋吳自牧《夢梁錄.士人赴殿試唱名》:「文武狀元注授畢,各歸鄉里。本州則立狀元坊額牌於所居之側,以為榮耀。」清李調元《制義科瑣記.狀元坊》:「任亨泰,襄陽人,以太學生中洪武二十一年進士,上特命有司建狀元坊以旌之,遂為例。」

19.孝廉:1、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孝,指孝悌;廉,指清廉。始於董仲舒賢良對策時的奏請,由各郡國在所屬吏民中薦舉孝、廉各一人。後合稱為「孝廉」。舉薦每年進行,以封建德行為人才標准。東漢時尤為進取者必由之路。然常為世家大族所操縱。《漢書.董仲舒傳》:「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又《武帝紀》:「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後漢書.百官志五》:「舉孝廉,郡口二十萬舉人。」晉葛洪《抱朴子.審舉》:「夫選用失於上,則牧守非其人矣;貢舉輕於下,則秀孝不得賢矣。故時人語曰: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2、明清兩代舉人的別稱。《二十二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七回:「沿海的房艙本來甚少,都被那位何孝廉定去了。」

20.貢生:
科舉時代,挑選府、州、縣生員(秀才)中成績或資格優異者,升入京師的國子監讀書,稱為貢生。意謂以人才貢獻給皇帝。明代有歲貢、選貢、恩貢和細貢;清代有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和例貢。清代貢生,別稱「明經」。

21.雁塔題名:唐代新進士及第,賜宴後,有前往慈恩寺(在今西安寺南)在大雁塔下題寫自己姓名與詩的風尚。後因稱考中進士為「雁塔題名」。會昌中,曾為宰相李德裕禁止,後恢復。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慈恩寺題名游賞賦詠雜記》:「白樂天一舉及第,詩曰:『慈恩塔下題名處,十七人中最少年。』時白樂天二十七。」又「進士題名,自神龍(唐中宗年號)之後,過關宴後,率皆期集於慈恩寺塔下題名......會昌三年,贊皇公(指李德裕)為上相......於是向之題名,各皆削法,蓋贊皇公不由科第,故設法以排之。洎公失意,悉復舊態。」元鄭德輝《騶梅香》第三折:「小姐道,你若是鳳墀得志,雁塔題名,可早來呵。」

『叄』 資治通鑒,第二十八卷,漢記二十

漢紀二十】起昭陽作噩,盡屠維單閼,凡七年。
孝元皇帝上初元元年(癸酉,公元前四八年)
春,正月,辛丑,葬孝宣皇帝於杜陵;赦天下。
三月,丙午,立皇後王氏,封後父禁為陽平候。
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貲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
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
夏,六月,以民疾疫,令太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睏乏。
秋,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飢,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
上素聞琅邪王吉、貢禹皆明經潔行,遣使者征之。吉道病卒。禹至,拜為諫大夫。上數虛已問以政事,禹奏言:「古者人君節儉,什一而稅,亡它賦役,故家給人足。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宮女不過十餘人,廄馬百餘匹。後世爭為奢侈,轉轉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臣愚以為如太古難,宜少放古以自節焉。方今宮室已定,無可奈何矣;其餘盡可減損。故時齊三服官,輸物不過十笥;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巨萬,廄馬食粟將萬匹。武帝時,又多取好女至數千人,以填後宮。及棄天下,多藏金錢、財物,鳥獸、魚鱉凡百九十物;又皆以後宮女置於園陵。至孝宣皇帝時,陛下惡有所言,群臣亦隨故事,甚可痛也!故使天下承化,取女皆大過度,諸侯妻妾或至數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數十人,是以內多怨女,外多曠夫。及眾庶葬埋,皆虛地上以實地下。其過自上生,皆在大臣循故事之罪也。唯陛下深察古道,從其儉者。大減損乘輿服御器物,三分去二;擇後宮賢者,留二十人,餘悉歸之,及諸陵園女無子者,宜悉遣;廄馬可無過數十匹,獨舍長安城南苑地,以為田獵之囿。方今天下飢饉,可無大自損減以救之稱天意乎!天生聖人,蓋為萬民,非獨使自娛樂而已也。」天子納善其言,下詔,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太僕減穀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臣光曰:忠臣之事君也,責其所難,則其易者不勞而正;補其所短,則其長者不勸而遂。孝元踐位之初,虛心以問禹,禹宜先其所急,後其所緩。然則優游不斷,讒佞用權,當時之大患也,而禹不以為言;恭謹節儉,孝元之素志也,而禹孜孜而言之,何哉!使禹之智足不以知,烏得為賢!知而不言,為罪愈大矣!
匈奴呼韓邪單於復上書,言民眾睏乏。詔雲中、五原郡轉谷二萬斛以給之。
是歲,初置戊己校尉,使屯田車師故地。
孝元皇帝上初元二年(甲戌,公元前四七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樂陵侯史高以外屬領尚書事,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周堪為之副。望之名儒,與堪皆以師傅舊恩,天子任之,數宴見,言治亂,陳王事。望之選白宗室明經有行散騎、諫大夫劉更生給事中,與侍中金敞並拾遺左右。四人同心謀議,勸導上以古制,多所欲匡正;上甚鄉納之。史高充位而已,由此與望之有隙。
中書令弘恭、僕射石顯,自宣帝時久典樞機,明習文法;帝即位多疾,以顯久典事,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遂委以政,事無小大,因顯白決,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顯為人巧慧習事,能深得人主微指,內深賊,持詭辯,以中傷人,忤恨睚眥,輒被以危法;亦與車騎將軍高為表裡,議論常獨持故事,不從望之等。
望之等患苦許、史放縱,又疾恭、顯擅權,建白以為:「中書政本,國家樞機,宜以通明公正處之。武帝游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之義。」由是大與高、恭、顯忤。上初即位,謙讓,重改作,議久不定,出劉更生為宗正。
望之、堪數薦名儒、茂材以備諫官,會稽鄭朋陰欲附望之,上書言車騎將軍高遣客為奸利郡國,及言許、史弟子罪過。章視周堪,堪白:「令朋待詔金馬門。」朋奏記望之曰:「今將軍規撫,雲若管、晏而休,遂行日昃,至周、召乃留乎?若管、晏而休,則下走將歸延陵之皋,沒齒而已矣。如將軍興周、召之遺業,親日昊之兼聽,則下走其庶幾願竭區區奉萬分之一!」望之始見朋,接待以意;後知其傾邪,絕不與通。朋,楚士,怨恨,更求入許、史,推所言許、史事,曰:「皆周堪、劉更生教我;我關東人,何以知此!」於是侍中許章白見朋。朋出,揚言曰:「我見言前將軍小過五,大罪一。」待詔華龍行污穢,欲入堪等,堪等不納,亦與朋相結。
恭、顯令二人告望之等謀欲罷車騎將軍,疏退許、史狀,候望之出休日,令朋、龍上之。事下弘恭問狀,望之對曰:「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匡正國家,非為邪也。」恭、顯奏:「望之、堪、更生朋黨相稱舉,數譖訴大臣,毀離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謁者召致廷尉。」時上初即位,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也,可其奏。後上召堪、更生,曰:「系獄。」上大驚曰:「非但廷尉問邪!」以責恭、顯,皆叩頭謝。上曰:「令出視事。」恭、顯因使史高言:「上新即位,未以德化聞於天下,而先驗師傅。即下九卿、大夫獄,宜因決免。」於是制詔丞相、御史:「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無它罪過。今事久遠,識忘難明,其赦望之罪,收前將軍、光祿勛印綬;及堪、更生皆免為庶人。」
二月,丁巳,立弟竟為清河王。
戊午,隴西地震,敗城郭、屋室,壓殺人眾。
三月,立廣陵厲王子霸為王。
詔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飛外池、嚴籞池田假與貧民。又詔赦天下,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
夏,四月,丁巳,立子驁為皇太子。待詔鄭朋薦太原太守張敞,先帝名臣,宜傅輔皇太子。上以問蕭望之,望之以為敞能吏,任治煩亂,材輕,非師傅之器。天子使使者征敞,欲以為左馮翊,會病卒。
詔賜蕭望之爵關內侯,給事中,朝朔望。
關東飢,齊地人相食。
秋,七月,己酉,地復震。
上復征周堪、劉更生,欲以為諫大夫;弘恭、石顯白,皆以為中郎。
上器重蕭望之不已,欲倚以為相;恭、顯及許、史子弟、侍中、諸曹皆側目於望之等。更生乃使其外親上變事,言「地震殆為恭等,不為三獨夫動。臣愚以為宜退恭、顯以章蔽善之罰,進望之等以通賢者之路。如此,則太平之門開,災異之願塞矣。」書奏,恭、顯疑其更生所為,白請考奸詐,辭果服;遂逮更生系獄,免為庶人。
會望之子散騎、中郎亻及亦上書訟望之前事,事下有司,復奏:「望之前所坐明白,無譖訴者,而教子上書,稱引亡辜之詩,失大臣體,不敬,請逮捕。」弘恭、石顯等知望之素高節,不詘辱,建白:「望之前幸得不坐,復賜爵邑,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教子上書,歸非於上,自以托師傅,終必不坐,非頗屈望之於牢獄,塞其怏怏心,則聖朝無以施恩厚。」上曰:「蕭太傅素剛,安肯就吏!」顯等曰:「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罪,必無所憂。」上乃可其奏。冬,十二月,顯等封詔以付謁者,敕令召望之手付。因令太常急發執金吾車騎馳圍其第。使都至,召望之。望之以問門下生魯國朱雲,雲者,好節士,勸望之自裁。於是望之仰天嘆曰:「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苟求生活,不亦鄙乎!」字謂雲曰:「游,趣和葯來,無久留我死!」竟飲鳩自殺。天子聞之驚,拊手曰:「曩固疑其不就牢獄,果然殺吾賢傅!」是時,太官方上晝食,上乃卻食,為之涕泣,哀動左右。於是召顯等責問以議不詳,皆免冠謝,良久然後已。上追念望之不忘,每歲時遣使者祠祭望之冢,終帝之世。
臣光曰:甚矣孝元之為君,易欺而難寤也!夫恭、顯之譖訴望之,其邪說詭計,誠有所不能辨也。至於始疑望之不肯就獄,恭、顯以為必無憂。已而果自殺,則恭、顯之欺亦明矣。在中智之君,孰不感動奮發以厎邪臣之罰!孝元則不然。雖涕泣不食以傷望之,而終不能誅恭、顯,才得其免冠謝而已。如此,則奸臣安所懲乎!是使恭、顯得肆其邪心而無復忌憚者也。
是歲,弘恭病死,石顯為中書令。
初,武帝灰南越,開置珠厓、儋耳郡,在海中洲上,吏卒皆中國人,多侵陵之。其民亦暴惡,自以阻絕,數犯吏禁,率數年壹反,殺吏;漢輒發兵擊定之。二十餘年間,凡六反。至宣帝時,又再反。上即位之明年,珠厓山南縣反,發兵擊之。諸縣更叛,連年不定。上博謀於群臣,欲大發軍。待詔賈捐之曰:「臣聞堯、舜、禹之聖德,地方不過數千里,西被流沙,東漸於海,朔南暨聲教,言欲與聲教則治之,不欲與者不強治也。故君臣歌德,含氣之物各得其宜。武丁、成王、殷、周之大仁也,然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羌,南不過蠻荊,北不過朔方,是以頌聲並作,視聽之類咸樂其生,越裳氏重九譯而獻,此非兵革之所能致也。以至於秦,興兵遠攻,貪外虛內而天下潰畔。孝文皇帝偃武行文,當此之時,斷獄數百,賦役輕簡。孝武皇帝厲兵馬以攘四夷,天下斷獄萬數,賦煩役重,寇賊並起,軍旅數發,父戰死於前,子斗傷於後,女子乘亭障,孤兒號於道,老母、寡婦飲泣巷哭,是皆廓地泰大,征伐不休之故也。今關東民眾久困,流離道路。人情莫親父母,莫樂夫婦;至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此社稷之憂也。今陛下不忍悁悁之忿,欲驅士眾擠之大海之中,快心幽冥之地,非所以救助飢饉,保全元元也。詩雲:『蠢爾蠻荊,大邦為讎。』言聖人起則後服,中國衰則先畔,自古而患之,何況乃復其南方萬里之蠻乎!駱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習以鼻飲,與禽獸無異,本不足郡縣置也。顓顓獨居一海之中,霧露氣濕,多毒草、蟲蛇、水土之害;人未見虜,戰士自死。又非獨珠厓有珠、犀、玳瑁也。棄之不足惜,不擊不損威。其民譬猶魚鱉,何足貪也!臣竊以往者羌軍言之,暴師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里,費四十餘萬萬;大司農錢盡,乃以少府禁錢續之。夫一隅為不善,費尚如此,況於勞師遠攻,亡士毋功乎!求之往古則不合,施之當今又不便,臣愚以為非冠帶之國,《禹貢》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無以為。願遂棄珠厓,專用恤關東為憂。」上以問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陳萬年以為當擊,丞相於定國以為:「前日興兵擊之連年,護軍都尉、校尉及丞凡十一人,還者二人,卒士及轉輸死者萬人以上,費用三萬萬餘,尚未能盡降。今關東睏乏,民難搖動,捐之議是,」上從之。捐之,賈誼曾孫也。
孝元皇帝上初元三年(乙亥,公元前四六年)
春,詔曰:「珠厓虜殺吏民,背畔為逆。今廷議者或言可擊,或言可守,或欲棄之,其指各殊。朕日夜惟思議者之言,羞威不行,則欲誅之;狐疑辟難,則守屯田;通於時變,則憂萬民。夫萬民之飢餓與遠蠻之不討,危孰大焉?且宗廟之祭,凶年不備,況乎辟不嫌之辱哉!今關東大困,倉庫空虛,無以相贍,又以動兵,非特勞民,凶年隨之。其罷珠崖郡,民有慕義欲內屬,便處之;不欲,勿強。」
夏,四月,乙末晦,茂陵白鶴館災;赦天下。
夏,旱。
立長沙煬王弟宗為王。
長信少府貢禹上言:「諸離宮及長樂宮衛,可減其太半以寬繇役。」六月,詔曰:「朕惟烝庶之飢寒,遠離父母妻子,勞於非業之作,衛於不居之宮,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其罷甘泉、建章宮衛,令就農。百宮各省費。條奏,毋有所諱。」
是歲,上復擢周堪為光祿勛,堪弟子張猛為光祿大夫、給事中,大見信任。
孝元皇帝上初元四年(丙子,公元前四五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效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赦汾陰徒。
孝元皇帝上初元五年(丁丑,公元前四四年)
春,正月,以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有星孛於參。
上用諸儒貢禹等之言,詔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罷角抵、上林宮館希御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令民有能通一經者。皆復。省刑罰七十餘事。
陳萬年卒。六月,辛酉,長信少府貢禹為御史大夫。禹前後言得失書數十上,上嘉其質直,多採用之。
匈奴郅支單於自以道遠,又怨漢擁護呼韓邪而不助己,困辱漢使者乾江乃始等;遣使奉獻,因求侍子。漢議遣衛司馬谷吉送之,御史大夫貢禹、博士東海匡衡以為:「郅支單於鄉化末醇,所在絕遠,宜令使者送其子,至塞而還。」吉上書言:「中國與夷狄有羈縻不絕之義,今既養全其子十年,德澤甚厚,空絕而不送,近從塞還,示棄捐不畜,使無鄉從之心,棄前恩,立後怨,不便。議者見前江乃無應敵之數,智勇俱困,以致恥辱,即豫為臣憂。臣幸得建強漢之節,承明聖之詔,宣諭厚恩,不宜敢桀。若懷禽獸心,加無道於臣,則單於長嬰大罪,必遁逃遠舍,不敢近邊。沒一使以安百姓,國之計,臣之願也。願送到庭。」上許焉。既到,郅支單於怒,竟殺吉等;自知負漢,又聞呼韓邪益強,恐見襲擊,欲遠去。會康居王數為烏孫所困,與諸翕侯計,以為:「匈奴大國,烏孫素服屬之。今郅支單於困在外,可迎置東邊,使合兵取烏孫而立之,長無匈憂矣。」即使使到堅昆,通語郅支。郅支素恐,又怨烏孫,聞康居計,大說,遂與相結,引兵而西。郅支人眾中寒道死,餘財三千人。到康居,康居王以女妻郅支,郅支亦以女予康居王,康居甚尊敬郅支,欲倚其威以脅諸國。郅支數借兵擊烏孫,深入至谷城,殺略民人,驅畜產去。烏孫不敢追。西邊空虛不居者五千里。
冬,十二月,丁末,貢禹卒。丁已,長信少府薛廣德為御史大夫。
孝元皇帝上永光元年(戊寅,公元前四三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視畢,因留射獵。薛廣德上書曰:「竊見關東困極,人民流離。陛下日撞亡秦之鍾,聽鄭、衛之樂,臣誠悼之。今士卒暴露,從官勞倦,願陛下亟反宮,思與百姓同憂樂,天下幸甚!」上即日還。
二月,詔:「丞相、御史舉質朴、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官。」
三月,赦天下。
雨雪、隕霜,殺桑。秋,上酎祭宗廟,出便門,欲御樓船。薛廣德當乘輿車,免冠頓首曰:「宜從橋。」詔曰:「大夫冠。」廣德曰:「陛下不聽臣,臣自刎,以血污車輪,陛下不得入廟矣!」上不說。先驅光祿大夫張猛進曰:「臣聞主聖臣直。乘船危,就橋安,聖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聽。」上曰:「曉人不當如是邪!」乃從橋。
九月,隕霜殺稼,天下大飢。丞相於定國,大司馬、車騎將軍史高,御史大夫薛廣德,俱以災異乞骸骨。賜安車、駟馬、黃金六十斤,罷。太子太傅韋玄成為御史大夫。廣德歸,縣其安車,以傳示子孫為榮。
帝之為太子也,從太中大夫孔霸受《尚書》。及即位,賜霸爵關內侯,號褒成君,給事中。上欲致霸相位,霸為人謙退,不好權勢,常稱「爵位泰過,何德以堪之!」御史大夫屢缺,上輒欲用霸;霸讓位,自陳至於再三。上深知其至誠,乃弗用。以是敬之,賞賜甚厚。
戊子,侍中,衛尉王接為大司馬、車騎將軍。
石顯憚周堪、張猛等,數譖毀之。劉更生懼其傾危,上書曰:「臣聞舜命九官,濟濟相讓,和之至也。眾臣和於朝則萬物和於野,故簫《韶》九成,鳳皇來儀。至周幽,厲之際,朝廷不和,轉相非怨,則日月薄食,水泉沸騰,山谷易處,霜降失節。由此觀之,和氣致祥,乖氣致異,祥多者其國安,異眾者其國危。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義也。今陛下開三代之業,招文學之士,優游寬容,使得並進。今賢不肖渾餚,白黑不分,邪正雜糅,忠讒並進;章交公車,人滿北軍,朝臣舛午,膠戾乖剌,更相讒訴,轉相是非;所以營惑耳目,感移心意,不可勝載,分曹為黨,往往群朋將同心以陷正臣。正臣進者,治之表也;正臣陷者,亂之機也;乘治亂之機,未知孰任,而災異數見,此臣所以寒心者也。初元以來六年矣,按春秋六年之中,災異未有稠如今者也。原其所以然者,由讒邪並進也;讒邪之所以並進者,由上多疑心,既已用賢人而行善政,如或譖之,則賢人退而善政還矣。夫執狐疑之心者,來讒賊之口;持不斷之意者,開群枉之門;讒邪進則眾賢退,群枉盛則正士消。故《易》有《否》、《泰》,小人道長,君子道消,則政日亂;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則政日治。昔者鯀、共工、驩兜與舜、禹雜處堯朝,周公與管、蔡並居周位,當是時,迭進相毀,流言相謗,豈可勝道哉!帝堯、成王能賢舜、禹、周公而消共工、管、蔡,故以大治,榮華至今。孔子與季、孟偕仕於魯,李斯與叔孫俱宦於秦,定公、始皇賢季、孟、李斯而消孔子、叔孫,故以大亂,污辱至今。故治亂榮辱之端,在所信任;信任既賢,在於堅固而不移。《詩》雲:『我心匪石,不可轉也,言守善篤也。《易》曰:『渙汗其大號』,言號令如汗,汗出而不反者也。今出善令未能逾時而反,是反汗也;用賢未能三旬而退,是轉石也。《論語》曰:『見不善如探湯。』今二府奏佞謅不當在位,歷年而不去。故出令則如反汗,用賢則如轉石,去佞則如撥山,如此,望陰陽之調,不亦難乎!是以群小窺見間隙,緣飾文字,巧言丑詆,流言、飛文嘩於民間。故《詩》雲:『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誠足慍也。昔孔子與顏淵、子貢更相稱譽,不為朋黨;禹、稷與皋陶傳相汲引,不為比周,何則?忠於為國,無邪心也。今佞邪與賢臣並交戟之內,合黨共謀,違善依惡,歙歙訿々,數設危險之言,欲以傾移主上,如忽然用之,此天地之所以先戒,災異之所以重至者也。自古明聖未有無誅而治者也,故舜有四放之罰,孔子有兩觀之誅,然後聖化可得而行也。今以陛下明知,誠深思天地之心,覽《否》、《泰》之卦,歷周、唐之所進以為法,原秦、魯之所消以為戒,考祥應之福。省災異之禍,以揆當世之變,放遠佞邪之黨,壞散險詖之聚,杜閉群枉之門,方開眾正之路,決斷狐疑,分別猶豫,便是非炳然可知,則百異消滅而眾祥並至,太平之基,萬世之利也。」顯見其書,愈與許、史比而怨更生等。
是歲,夏寒,日青無光,顯及許、史皆言堪、猛用事之咎。上內重堪,又患眾口之浸潤,無所取信。時長安令楊興以材能幸,常稱譽堪,上欲以為助,乃見問興:「朝臣齗齗不可光祿勛,何邪?」興者,傾巧士,謂上疑堪,因順指曰:「堪非獨不可於朝廷,自州里亦不可也!臣見眾人聞堪與劉更生等謀毀骨肉,以為當誅;故臣前書言堪不可誅傷,為國養恩也。」上曰:「然此何罪而誅?今宜奈何?」興曰:「臣愚以為可賜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勿令典事。明主不失師傅之恩,此最策之得者也。」上於是疑之。
司隸校尉琅邪諸葛豐始以特立剛直著名於朝,數侵犯貴戚,在位多言其短。後坐春夏系治人,徙城門校尉。豐於是上書告堪、猛罪,上不直豐,乃制詔御史:「城門校尉豐,前與光祿勛、光祿大夫猛在朝之時,數稱言堪、猛之美。豐前為司隸校尉,不順四時,修法度,專作苛暴以獲虛威;朕不忍下吏,以為城門校尉。不內省諸己,而反怨堪、猛以求報舉,告按無證之辭,暴揚難驗之罪,毀譽恣意,不顧前言,不信之大也。朕憐豐之耆老,不忍加刑,其免為庶人!」又曰:「豐言堪、猛貞信不立,朕閔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遷堪為河東太守,猛槐里令。」
臣光曰:諸葛豐之於堪、猛,前譽而後毀,其志非為朝廷進善而去奸也,欲比周求進而已矣。斯亦鄭朋、楊興之流,烏在其為剛直哉!人君者,察美惡,辨是非,賞以勸善,罰以懲奸,所以為治也。使豐言得實,則豐不當絀;若其誣罔,則堪、猛何辜焉!今兩責而俱棄之,則美惡、是非果何在哉!
賈捐之與楊興善。捐之數短石顯,以故不得官,稀復進見;興新以材能得幸。捐之謂興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見,言君蘭,京兆尹可立得。」興曰:「君房下筆,言語妙天下;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遠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蘭為京兆,京兆,郡國首,尚書,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則不隔矣!」捐之復短石顯,興曰:「顯方貴,上信用之;今欲進,第從我計,且與合意,即得入矣!」捐之即與興共為薦顯奏,稱譽其美,以為宜賜爵關內侯,引其兄弟以為諸曹;又共為薦興奏,以為可試守京兆尹。石顯聞知,白之上,乃下興、捐之獄,令顯治之,奏「興,捐之懷詐偽,更相薦譽,欲得大位,罔上不道!」捐之竟坐棄市,興髡鉗為城旦。
臣光曰:君子以正攻邪,猶懼不克。況捐之以邪攻邪,其能免乎!
徙清河王竟為中山王。
匈奴呼韓邪單於民眾益盛,塞下禽獸盡,單於足以自衛,不畏郅支,其大臣多勸單於北歸者。久之,單於竟北歸庭,民眾稍稍歸之,其國遂定。
孝元皇帝上永光二年(己卯,公元前四二年)
春,二月,赦天下。
丁酉,御史大夫韋玄成為丞相;右扶風鄭弘為御史大夫。
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赦天下。
上問給事中匡衡以地震日食之變,衡上疏曰:「陛下躬聖德,開太平之路,閔愚吏民觸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改行自新,天下幸甚!臣竊見大赦之後,姦邪不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隨入獄,此殆導之未得其務也。今天下俗,貪財賤義,好聲色,上侈靡,親戚之恩薄,婚姻之黨隆,苟合徼幸,以身設利;不改其原,雖歲赦之,刑猶難使錯而不用也,臣愚以為宜壹曠然大變其俗。夫朝廷者,天下之楨干也。朝有變色之言,則下有爭斗之患;上有自專之士,則下有不讓之人;上有克勝之佐,則下有傷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則下有盜竊之民;此其本也。治天下者,審所上而已。教化之流,非家至而人說之也;賢者在位,能者布職,朝廷崇禮,百僚敬讓,道德之行,由內及外,自近者始,然後民知所法,遷善日進而不自知也。《詩》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今長安,天子之都,親承聖化,然其習俗無以異於遠方,郡國來者無所法則,或見侈靡而放效之;此教化之原本,風俗之樞機,宜先正者也。臣聞天人之際,精祲有以相盪,善惡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晻,水旱之災隨類而至。陛下祗畏天戒,哀閔元元,宜省靡麗,考制度,近忠正,遠巧佞,以崇至仁,匡失俗,道德弘於京師,淑問揚乎疆外,然後大化可成,禮讓可興也。」上說其言,遷衡為光祿大夫。
荀悅論曰:夫赦者,權時之宜,非常典也。漢興,承秦兵革之後,大愚之世,比屋可刑,故設三章之法,大赦之令,盪滌穢流,與民更始,時勢然也。後世承業,襲而不革,失時宜矣。若惠、文之世,無所赦之。若孝景之時,七國皆亂,異心並起,奸詐非一;及武帝末年,賦役繁興,群盜並起,加以太子之事,巫蠱之禍,天下紛然,百姓無聊,人不自安;及光武之際,撥亂之後:如此之比,宜為赦矣。
秋,七月,隴西羌彡姐旁種反,詔召丞相韋玄成等入議。是時,歲比不登,朝廷方以為憂,而遭羌變,玄成等漠然,莫有對者。右將軍馮奉世曰:「羌虜近在竟內背畔,不以時誅,無以威制遠蠻,臣願帥師討之!」上問用兵之數,對曰:「臣聞善用兵者,役不再興,糧不三載,故師不久暴而天誅亟決。往者數不料敵,而師至於折傷,再三發調,則曠日煩費,威武虧矣。今反虜無慮三萬人,法當倍,用六萬人。然羌戎,弓矛之兵耳,器不犀利,可用四萬人。一月足以決。」丞相、御史、兩將軍皆以為:「民方收斂時未可多發,發萬人屯守之,且足。」奉世曰:「不可。天下被飢饉,士馬羸耗,守戰之備久廢不簡,夷狄有輕邊吏之心,而羌首難。今以萬人分屯數處,虜見兵少,必不畏懼。戰則挫兵病師,守則百姓不救,如此,怯弱之形見。羌人乘利,諸種並和,相扇而起,臣恐中國之役不得止於四萬,非財幣所能解也。故少發師而曠日,與一舉而疾決,利害相萬也。」固爭之,不能得。有詔,益二千人。於是遣奉世將萬二千人騎,以將屯為名,典屬國任立、護軍都尉韓昌為偏裨,到隴西,分屯三處。昌先遣兩校尉與羌戰,羌虜盛多,皆為所破,殺兩校尉。奉世具上地形部眾多少之計,願益三萬六千人,乃足以決事。書奏,天子大為發兵六萬餘人。八月,拜太常弋陽侯任千秋為奮武將軍以助之。冬,十月,兵畢至隴西,十一月,並進,羌虜大破,斬首數千級,餘皆走出塞。兵未決間,漢復發募士萬人,拜定襄太守韓安國為建威將軍,未進,聞羌破而還。詔罷吏士,頗留屯田,備要害處。

『肆』 蒙初元奶是真的嗎

蒙初元奶是真的嗎?這個肯定是真的。這個奶牛奶肯定是真的。

『伍』 漢元帝是一名怎樣的皇帝

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母曰共哀許皇後,宣帝微時生民間。年二歲,宣帝即位。八歲,立為太子。壯大,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由是疏太子而愛淮陽王,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為吾子。」而王母張婕妤尤幸。上有意欲用淮陽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許氏,俱從微起,故終不背焉。
黃龍元年十二月,宣帝崩。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丑,孝宣皇帝葬杜陵。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大赦天下。
三月,封皇太後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丙午,立皇後王氏。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訾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奉戴侯後。
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聖緒,獲奉宗宙,戰戰兢兢。間者地數動而未靜,懼於天地之戒,不知所由。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睏乏、失職之民,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化。相、守二千石誠能正躬勞力,宣明教化,以親萬姓,則六合之內和親,庶幾虖無憂矣。《書》不雲乎?『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又曰:「關東今年穀不登,民多睏乏。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六月,以民疾疫,令大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睏乏。
秋八月,上郡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飢,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詔曰:「間者,陰陽不調,黎民飢寒,無以保治,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其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太僕減穀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立弟竟為清河王。
三月,立廣陵厲王太子霸為王。
詔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飛外池、嚴池田假與貧民。詔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厥命。今朕恭承天地,托於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於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眾。山崩地裂,水泉湧出。天惟降災,震驚朕師。治有大虧,咎至於斯。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郁悼,未知其序。間者歲數不登,元元睏乏,不勝飢寒,以陷刑辟,朕甚閔之。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赦天下。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秦,毋有所諱。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朕將親覽焉。」
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
六月,關東飢,齊地人相食。
秋七月,詔曰:「歲比災害,民有菜色,慘怛於心。已詔吏虛倉廩,開府庫振救,賜寒者衣。今秋禾麥頗傷。一年中地再動。北海水溢,流殺人民。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將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靡有所諱。」
冬,詔曰:「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故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經書,厥功茂焉。其賜爵關內侯,食邑八百戶,朝朔、望。」
十二月,中書令弘恭、石顯等譖望之,令自殺。
三年春,令諸侯相位在郡守下。
珠厓郡山南縣反,博謀群臣。待詔賈捐之以為宜棄珠厓,救民飢饉。乃罷珠厓。
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鶴館災。」詔曰:「乃者火災降於孝武園館,朕戰栗恐懼。不燭變異,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於斯,將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厄,無以相振,加以煩擾虖苛吏,拘牽乎微文,不得永終性命,朕甚閔焉。其赦天下。」
夏,旱。立長沙煬王弟宗為王。封故海昏侯賀子代宗為侯。
六月,詔曰:「蓋聞安民之道,本由陰陽。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朕之不德,庶幾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偷合苟從,未肯極言,朕甚閔焉。惟蒸庶之飢寒,遠離父母、妻子,勞於非業之作,衛於不居之宮,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其罷甘泉、建章宮衛,令就農。百官各省費。條奏毋有所諱。有司勉之,毋犯四時之禁。丞相、御史舉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於是言事者眾,或進擢召見,人人自以得上意。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赦汾陰徒。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年帛。行所過無出租賦。
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位次諸侯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有星孛於參。詔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眾僚久曠,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陰陽為變,咎流萬民,朕甚懼之。乃者關東連遭災害。飢寒疾疫,夭不終命。《詩》不雲乎,『凡民有喪,匍匐救之。』其令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罷角抵、上林宮、館希御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省刑罰七十餘事。除光祿大夫以下至郎中保父母同產之令。令從官給事宮司馬中者,得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
冬十二月丁未,御史大夫貢禹卒。
衛司馬谷吉使匈奴,不還。
永光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效泰畤。赦雲陽徒。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帛。行所過毋出租賦。
二月,詔丞相、御史舉質朴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宮。
三月,詔曰:「五帝、三王任賢使能,以登至平,而今不治者,豈斯民異哉?咎在朕之不明,亡以知賢也。是故壬人在位,而吉士雍蔽。重以周、秦之弊,民漸薄俗,去禮義,觸刑法,豈不哀哉!由此觀之,元元何辜?其赦天下,令厲精自新,各務農畝。無田者皆假之,貸種、食如貧民。賜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是月雨雪,隕霜傷麥稼,秋罷。
二年春二月,詔曰:「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奸軌服。今朕獲承高祖之洪業,托位公侯之上,夙夜戰栗,永惟百姓之急,未嘗有忘焉。然而陰陽未調,三光晻昧。元元大困,流散道路,盜賊並興。有司又長殘賊,失牧民之術。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中二千石以下至中都官長吏各有差,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各二級。
三月壬戌朔,日有蝕之。詔曰:「朕戰戰慄慄,夙夜思過失,不敢荒寧。惟陰陽不調,未燭其咎,婁敕公卿,日望有效。至今有司執政,未得其中,施與禁切,未合民心,暴猛之俗彌長,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錯躬。是以氛邪歲增,侵犯太陽,正氣湛掩,日久奪光。乃壬戌,日有蝕之,天見大異,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令內郡國舉茂材異等、賢良、直言之士各一人。」
夏六月,詔曰:「間者連年不收,四方咸困。元元之民,勞於耕耘,又亡成功,困於飢饉,亡以相救。朕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傷焉。其赦天下。」
秋七月,西羌反,遣右將軍馮奉世擊之。
八月,以太常任千秋為奮威將軍,別將五校並進。
三年春,西羌平,軍罷。
三月,立皇子康為濟陽王。
夏四月癸未,大司馬車騎將軍接薨。
冬十一月,詔曰:「乃者已醜地動,中冬雨水、大霧,盜賊並起。吏何不以時禁?各悉意對。」
冬,復鹽鐵官、博士弟子員。以用度不足,民多復除,無以給中外徭役。
四年春二月,詔曰:「朕承至尊之重,不能燭理百姓,婁遭凶咎。加以邊境不安,師旅在外,賦斂、轉輸,元元騷動,窮困亡聊,犯法抵罪。夫上失其道而繩下以深刑,朕甚痛之。其赦天下,所貸貧民勿收責。」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六月甲戌,孝宣園東闕災。
戊寅晦,日有蝕之。詔曰:「蓋聞明王在上,忠賢布職,則群生和樂,方外蒙澤。今朕晻於王道,夙夜憂勞,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還,民心未得,邪說空進,事亡成功。此天下所著聞也。公卿大夫好惡不同,或緣奸作邪,侵削細民,元元安所歸命哉!乃六月晦,日有蝕之。《詩》不雲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自今以來,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輔朕之不逮。直言盡意,無有所諱。」
九月戊子,罷衛思後園及戾園。冬十月乙丑,罷祖宗宙在郡國者。諸陵分屬三輔。以渭城壽陵亭部原上為初陵。詔曰:「安土重遷,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願也。頃者有司緣臣子之義,奏徙郡國民以奉園陵,令百姓遠棄先祖墳墓,破業失產,親戚別離,人懷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意。是以東垂被虛耗之害,關中有無聊之民,非久長之策也。《詩》不雲乎?『民亦勞止,迄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今所為初陵者,勿置縣邑,使天下咸安土樂業,亡有動搖之心。布告天下,令明知之。」又罷先後父母奉邑。
五年春正月,行幸甘泉,效泰畤。
三月,上幸河東,祠後土。
秋,潁川水出,流殺人民。吏、從官縣被害者與告,士卒遣歸。
冬,上幸長楊射熊館,布車騎,大獵。
十二月乙酉,毀太上皇、孝惠皇帝寢廟園。
建昭元年春三月,上幸雍,祠五畤。
秋八月,有白蛾群飛蔽日,從東都門至枳道。
冬,河間王元有罪,廢遷房陵。罷孝文太後、孝昭太後寢園。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益三河大郡太守秩。戶十二萬為大郡。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立皇子輿為信都王,閏月丁酉,太皇太後上官氏崩。
冬十一月,齊、楚地震,大雨雪,樹折屋壞。
淮陽王舅張博、魏君太守京房坐窺道諸侯王以邪意,漏泄省中語,博要斬,房棄市。
三年夏,令三輔都尉、大郡都尉秩皆二千石。
六月甲辰,丞相玄成薨。
秋,使護西域騎都尉甘延壽、副校尉陳湯撟發戊已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支單於。冬,斬其首,傳詣京師,縣蠻夷邸門。
四年春正月,以誅郅支單於告祠郊廟。赦天下。群臣上壽。置酒,以其圖書示後宮貴人。
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慄慄,懼不克任。間者陰陽不調,五行失序,百姓飢饉。惟烝庶之失業,臨遣諫大夫博士賞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乏困、失職之人,舉茂材特立之士。相、將、九卿,其帥意毋怠,使朕獲觀教化之流焉。」
六月甲申,中山王竟薨。
藍田地沙石雍霸水,安陵岸崩雍涇水,水逆流。
五年春三月,詔曰:「蓋聞明王之治國也,明好惡而定去就,崇敬讓而民興行,故法設而民不犯,令施而民從。今朕獲保宗廟,兢兢業業,匪敢解怠,德薄明晻,教化淺微。傳不雲乎?『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帛。」又曰:「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民,無使後時。今不良之吏,覆案小罪,徵召證案,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時之作,亡終歲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夏六月庚申,復戾園。
壬申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庚子,復太上皇寢廟園、原廟,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衛思後園。
竟寧元年春正月,匈奴乎韓邪單於來朝。詔曰:「匈奴郅支單於背叛禮義,既伏其辜,乎韓邪單於不忘恩德,鄉慕禮義,復修朝賀之禮,願保塞傳之無窮,邊垂長無兵革之事。其改元為竟寧,賜單於待詔掖庭王檣為閼氏。」
皇太子冠。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
二月,御史大夫延壽卒。
三月癸未,復孝惠皇帝寢廟園、教文太後、孝昭太後寢園。
夏,封騎都尉甘延壽為列侯。賜副校尉陳湯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五月壬辰,帝崩於未央宮。
毀太上皇、孝惠、孝景皇帝廟。罷孝文、孝昭太後、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寢園。
秋七月丙戌,葬渭陵。
贊曰:臣外祖兄弟為元帝侍中,語臣曰:元帝多材藝,善史書。鼓琴瑟,吹洞簫,自度曲,被歌聲,分B430節度,窮極幼眇。少而好儒,及即位,徵用儒生,委之以政,貢、薛、韋、匡迭為宰相。而上牽制文義,優游不斷,孝宣之業衰焉。然寬弘盡下,出於恭儉,號令溫雅,有古之風烈。
參考資料:《漢書》

『陸』 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寶劍最好也說說它們的故事.

萬仞:古代名劍。郭於章《劍記》:「西晉寮有旌陽令許遜者,得道於豫章山,江中有蛟為患,旌陽沒水投劍斬之,後不知所在,項漁人網得一石匣,鳴擊之聲數十里,唐朝道王為洪州否刺史,破之得劍一雙,視其銘,一有許旌陽字,一有萬仞字。」

龍劍:古代名劍。劉禹錫《武陵觀火》:「晉庫走龍劍,吳室盪燕雛。」柳宗元《聞歌》詩曰:「翠帷雙卷出頃城,龍劍破匣雙月明。」

照膽:古代劍名。南朝.梁.陶弘景《刀劍錄》載:「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歲次午鑄一劍,長三尺,銘曰『照膽』,古文篆書。」

金劍:古劍的一種。《刀劍錄》:「章帝建初八年,鑄金劍令投於伊水中,以壓人膝之怪。」

王氏劍:古代名劍。《五代史.馮暉傳》:「吾聞王氏劍,天下利器也。」

大劍:古代劍名。《五代史.史弘肇傳》:「周太祖出鎮魏州,弘肇議帶樞密以行,蘇逢吉場鄰以為不可,弘肇恨之,明日會飲竇貞固第,弘肇曰:『安朝庭定禍亂,直須長劍大劍,若毛錐子安足用哉。』」

大梁氏劍:南北朝時期梁武帝蕭衍命陶弘景所造神劍13口,稱大梁氏劍。《劍記》:「梁武帝命陶弘景造神劍十三口,以象閏月。」又引《水經注》:「梁國多沼,時池中出神劍,至令其民像而作之,號大梁氏劍。」

隋刃:亦名浪劍。劍身用毒葯煉鑄,傷人即死。《新唐書.南詔傳》:「隋刃,鑄時以毒葯並冶,取迎曜如星者,凡十年用成,淬以馬血,以金犀飾鐔首,傷人即死。浪人所鑄故亦名浪劍。」(註:浪人,指行蹤不定之人)。

浪人劍:古代名劍。為浪人(行蹤無定者)所鑄。《會要》:「貞觀元十年九月辛卯,南詔獻鋒槊、浪人劍。」亦名「浪劍」。

玉柄龍:古代名劍。《事物異名錄.武器.劍》:「汾陽王(郭子儀)誕日,裨將以父所寶玉柄龍奉之。」

青龍劍:唐代名劍。唐.殷成式《酉陽雜俎》:「唐開元中,河西騎將宋青春每陣,常運劍大呼,……吐蕃曰:『嘗見青龍突陣而來,兵刃所及,若叩銅鐵,謂為神助將軍也。」

疥癆賓:古代劍名。《唐書.顧彥輝傳》:「養子瑤,尤親信,彥輝以所佩劍號疥癆賓佩之。」

青霜:古代名劍。此劍之劍光青凜若霜雪,故名。唐.王勃《騰王閣序》:「紫電青霜,王將軍之武庫。」

鴉九劍:唐代鑄劍師張鴉九所造之劍。唐.白居易《鴉九劍》詩:「歐治子死千年後,精靈暗授張鴉九,鴉九鑄劍吳山中,天與日時神借功。」

靈寶劍:古代名劍。宋.沈括《夢溪筆談》:「錢塘聞人紹,一劍削十大釘皆截,劍無纖跡;用力屈之如鉤,縱之鏗鏘有聲,復直如弦。古之所謂靈寶劍也。」

裴旻劍:古代利劍。宋.文同:「交柯揮電裴旻劍,亂蔓漓張曉笑。」

鞘劍:古代劍名。《元史.何實傳》:「實來歸,大將木華黎與論兵事,奇變百出。遂引見太祖,獻軍民之數帝大悅,賜鞘劍。命從木華黎選棄前鋒。」

破山劍:古代劍。《珊瑚鉤詩話》:「有農夫耕地得劍,磨洗適市,值賈胡售以百千,未可,至百萬,約來日取之。夜歸語妻子,此何異而價至。是庭中有石,偶以劍指之,立碎。詰旦,胡人載鏹呈,則嘆叱曰:劍光已盡,不復買。農夫苦問之。曰:是破山劍,唯一可用,吾欲持之破寶山耳。」

青蛇:古代劍名。《萬花谷》載:「龜文、龍藻、白虹、青蛇……皆劍名也。」

火精:古代名劍。《杜陽雜編》:「火精劍,建中二年大林國所貢。雲其國有山,方數百里,出神鐵。其山有癉毒,不可輕為採取。若中國之君有道,神鐵則自流煉之為劍,必多靈異。其劍之光如電,切金如泥。以朽磨之,則生煙焰;以金石擊之,則火光流起。唐德宗時,上將幸奉天,自攜火精劍出內殿,研檻上鐵狻猊,應手而碎,乃乘輿夜,待從皆見上仗數尺光明,即劍光也。」

折鐵寶劍:古代名劍。狀似刀,僅一側有刃,另一側是背,上有一窄凹槽。劍身中間印有寬凹槽,長3尺4寸3分,重僅1斤4兩。《拳劍指南》謂:「狀極古雅,有剛柔力,能彎曲自如。單雙手持之,無往不利。此是古大將所用折鐵寶劍。」

干將:古代名劍名。干將,本人名,相傳他與其妻莫邪鑄有名劍二枚,因以名其劍。《吳越春秋.闔閭內傳》:「請干將作名劍二枝。干將者,吳人也;莫邪,干將之妻也。干將作劍,金鐵之精不流,於是干將夫妻,乃斷發剪爪,投於爐中,金鐵乃濡,遂以成劍,陽曰干將,陰曰莫邪。」一說干將、莫邪鑄劍,鐵汁不流,莫邪投身於爐而成劍。參見「莫邪」。

吳干:指春秋時期吳國名劍「干將」。《戰國策.趙策》:「夫吳干之劍,肉試則斷牛,金試則截盤義。」《呂氏春秋.疑似》高誘註:「吳干,吳之干將者也。」參見「干將」條

干勝:古代名劍。《廣雅.釋器》:「斷蛇、魚腸、純鉤、燕支、蔡愉、屬鏤、干勝、墨陽,並稱名劍。」

雌雄劍:

①古代名劍。晉.王嘉《拾遺記》載:昔吳國武庫之中,兵刃鐵器,俱被物食盡,而封署依然。王令檢其庫穴,獵得雙兔,一白一黃。殺之,開其腹,而有鐵膽腎,方知兵之鐵為兔所食。王乃召其劍工,令鑄其膽腎為劍,一雌一雄。號『干將『者雄,號;『莫邪』者雌。其劍可以切玉斷犀,王深寶之,遂霸其國。」

②指插於一鞘之雙劍,二劍把扁平,劍身一邊平,另一邊有脊,相合成一劍之形。

莫邪:古代寶劍名。或作「鏌邪」、「鏌鋣」、「莫鋣」。唐.陸廣微《吳地記.院門》載:吳王闔閭使干將鑄劍,鐵汁不流。干將妻莫邪問該如何辦,干將說:從前先師歐冶子鑄劍時,曾以女子配爐神,即得。莫邪聞言即投身爐中,鐵汁出,鑄成二劍。雄劍叫「干將」,雌劍叫「莫邪」。一說莫邪斷發剪爪.投於爐中,而後劍成。參見「干將」。

墨陽:古代名劍。參見「干勝」條。

龍淵:古代寶劍名。相傳春秋時楚王令歐冶子、干將師徒鑄鐵劍。歐冶子、干將作成鐵劍三支:一名龍淵、二名太阿、三名工布,獻給楚王。楚王見後非常高興,問道:「何謂龍淵、太阿、工布?」答曰:「欲知龍淵,觀其狀,如登高山,臨深淵;欲知太阿,觀其(紋),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布,(紋)從文起,至脊而止,如珠不可衽,文若流水不絕。」(見《越絕書.外傳記寶劍》)「(紋)」即刃上碎錦式花紋。唐人為避高祖李淵諱,改「淵」為「泉」,因稱「龍泉。」又相傳晉代張華見斗、牛二星之間有紫氣,後使人於豐城獄中掘地得二劍,一曰龍泉,一曰太阿(見《晉書.張華傳》)。

龍泉:古代名劍。亦稱「龍淵劍」。出自河南西平縣。取當地龍泉水淬劍而得名。《東觀漢記》:「章帝賜尚書劍,韓棱淵深有謀,故得龍泉劍」。又,浙江龍泉縣所鑄之劍,亦稱「龍泉劍」。

豐城劍:古代名劍。即龍泉、太阿劍。《晉書.張華傳》;「吳之未滅也,鬥牛之間常有紫外紫氣。及吳平之後,紫氣愈明。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偉象,乃要煥宿,因登樓仰觀。華曰:『是何祥也?』煥曰:『寶劍之精,上徹於大耳。』華曰:『在何郡』?煥曰:『在豫章豐城。』華即補煥為豐城令。煥到縣掘獄屋基得一石函,中有雙劍,並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煥遣使送一劍與華,留一自佩。」

太阿:古代寶劍名。相傳為歐冶子、干將所鑄。也作「泰阿」。《戰國策.韓策一》:「韓卒之劍戟,……龍淵、太阿,皆陸斷馬牛,水擊鵠雁」。《史記.李斯列傳》:「服大阿之劍.乘纖離之馬」。參見「龍淵」。 太哥:「太阿劍」之異名。敦煌遺書《王陵變文》:「不可別物,請大王腰間太哥寶劍。」泰阿:春秋時期名劍之一。這作寶劍的通稱。為鑄劍名師歐冶子、干將所鑄。見《越絕書.越絕外傳.記寶劍》。《史記.李斯列傳》:「今陛十……服太阿之劍,乘纖離之馬」。一作「太阿」。參見「太阿劍」條。

勝邪:春秋時期越國冶師歐冶子所鑄五大名劍之一。參見「湛盧」條。

工布:古代名劍。《越絕書.越絕外傳記寶劍》:「歐冶子,干將鑿茨山,匯其溪,取鐵英,作為鐵劍三枚:一曰龍淵,二曰泰阿,三曰工布。」參見「龍淵」

磐郢:古代名劍。《吳越春秋》:「吳王得越所獻寶劍三枚。一曰魚腸,二曰磐郢,三曰湛瀘。」一作「豪曹」。

湛盧:古代寶劍名。相傳為春秋時人歐冶子所鑄。《越絕書.外傳記寶劍》:「歐冶子乃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造為大刑三,小刑二:一曰湛盧,二曰純鉤,三曰勝邪,四曰魚腸,五曰巨闕。吳王闔廬之時,得其勝邪、魚腸、湛盧。」杜甫《大歷三年出瞿塘峽久居夔府將適江陵》:「朝士兼戎服.君王按湛盧。」另:春秋時期越國冶師歐冶子所鑄五大名劍之一。晉.左太沖《吳都賦》:「吳鉤越棘,純鈞湛瀘。」相傳歐冶子所鑄五大名劍為三大二小。其大者有湛盧、純鈞、勝邪;其小者有魚腸、世闕。湛瀘寶劍因通體「湛湛然黑色也」(宋.沈括《夢溪筆談.器用》)而得名。一作「冗盧」。

魚腸:春秋時期越國冶師歐冶子所鑄五大劍之一。漢.袁康《越絕書.外傳.記寶劍》:「闔閭以魚腸之劍刺吳王僚。」參見「湛盧」條。蟠鋼:「魚腸」劍之別名。宋.沈括《夢溪筆談》:「魚腸即蟠鋼劍也。」亦稱松紋劍。參見「魚腸」條。 松紋:古代名劍「魚腸」之別稱。《夢溪筆談》:「魚腸,即今蟠鋼劍也。又謂之松經緯度。」

巨闕:古代寶劍名。相傳為春秋時人歐冶子所鑄。《荀子.性惡》:「闔閭之干將、莫邪、巨闕、辟閭,皆古之良劍也。」參見「湛盧」。

純鈞:古代寶劍名。相傳為春秋時人歐冶子所鑄。《越絕書.外傳記寶劍》:「越王勾踐有寶劍五,聞於天下。客有能相劍者名薛燭,王召而問之,(客曰)……揚其華,(揪)如芙蓉始出,觀其(紋)(花紋〉,爛如列星之行,觀其光,渾渾如水之溢於塘,觀其斷,岩岩如瑣石,觀其才,煥煥如冰釋,此所謂純鉤耶。」參見「湛盧」。

純鉤:古代寶劍。「純鈞」之異名。《淮南子.修務》:「夫純鉤,魚腸之始下型,擊則不能斷,刺則不能入,及加之砥礪,摩其鋒鄂,則水斷龍舟,陸團犀甲。」參閱「純鈞」條

淳鈞劍:古代名劍。相傳為歐冶子所煉。《淮南子》:「山崩而落洛之水涸,歐治子而淳鈞之劍成。」亦名純鈞劍。

燕支:古代名劍。《廣雅.釋器》:「斷蛇、魚腸、純鉤、燕支、蔡愉、屬鏤、干勝、墨陽,並稱名劍。」

蔡愉:古代名劍。參見「干勝」條。 畫影:傳說中古代部族首領顓頊所用的寶劍。《名劍記》曰:「顓頊高陽氏有畫影劍、空劍。若四方有兵,此劍飛赴,指其方則克,未用時在匣中,常如龍虎嘯吟。」

騰空:傳說中古代部族道領顓頊所用的寶劍。《名劍記》曰:「瑞頊高陽氏有畫影劍、騰空劍。」參見「畫影劍」條。

軒轅劍:古代名劍。《名劍記》:「軒轅采首山之銅,鑄劍,以天之古字題名。」

啟劍:古代名劍。相傳為夏禹之了啟在位時所鑄。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夏禹子帝啟在位十年,對庚戍八年鑄一銅劍,長三尺九寸,後藏之秦塑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面文為星辰,背記山月日月。」

夾劍:古代名劍。傳說殷帝孔甲在位時所鑄。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歲次甲辰,采牛首山鐵,鑄一劍,銘名曰『夾』,古文篆書,長四尺一雨。

太康:古代名劍。以此劍造於殷帝太康在位時,故名。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啟子太康在位二十九年,歲在三月辛卯春,鑄一銅劍,上有八方面,長三尺三寸頭,頭方。」

定光:古代劍名。傳說殷帝太甲在位時所鑄。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殷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歲次甲子鑄一劍,長二尺,文曰『定光』,古文篆書。」

含光:古代名劍。春秋時衛人孔周藏有殷代留下來的三把寶劍:含光、承影、宵練。《列子.湯問》:「孔周曰:『吾有三劍,惟子所擇。一曰含光,視不可見,運之不知其所觸,泯然無際,經物而物不覺。』」

承影:古代名劍:為春秋時衛人孔周所藏。《列子.湯問》:「孔周曰:『吾有三劍,惟子所擇。……二曰承影,味爽之交,日夕昏有之際,北面察之,淡炎焉若有物存,莫有其狀。其觸物也,竊然有聲,經物而物不見』。」《文苑英華.唐並州都督鄂國公尉遲恭碑銘》:「蛟分承影,雁落忘歸。」

宵練:古代名劍。為春秋時期衛人孔周所藏。《列子.湯問》:「孔周曰:『吾有三劍;惟子所擇……三曰宵練,方晝則見影不見光,方夜則見方而不見形。其觸物也,驁然而過,隨過隨合,覺疾而不血刃焉』」。一作「霄練」。

夏禹劍:古代名劍。傳說為夏朝大禹時所鑄。《名劍錄》:「夏禹鑄一劍,藏會稽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文為日月星辰,背記山川。」

銅劍:古代劍名。以銅鑄成。《刀劍錄》:「夏君在位,以庚茂八鑄一銅劍。

錕鋙:古代名劍。《列子.湯問》:「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之劍,……切玉如泥。亦作昆吾。」註:「昆吾,龍劍也。」

輕呂:古代名劍。《逸周書.克殷》:「武王答拜。先入,適王所,乃施射之,三發而後下車,而擊之以輕呂,斬之以典鉞。」

鎮岳尚方劍:古代名劍。相傳為西周時期昭王瑕在位時所鑄的寶劍。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昭王瑕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歲次壬午,鑄五劍,名五嶽,銘曰:『鎮岳尚書』,古文篆書,長五尺。」

掩日:春秋時越王勾踐所督鑄的八把長劍之一。

斷水:春秋時越王勾踐所督鑄的八把長劍之二。

轉魄:春秋時期越王勾踐所督鑄的八把長劍之三。

懸翦:春秋時越王勾踐所督造的八把長劍之四。

驚鯢:春秋時越王勾踐所督鑄的八把長劍之五。

滅魂:春秋時期越王勾踐所督鑄的八把長劍之六。

卻邪:春秋時期越王勾戰所督鑄的八把長劍之七。

真剛:春秋時期越王勾踐所督鑄的八把長劍之八。

光劍:古代名劍。春秋時吳王夫差所用之物,長約一尺五寸,莖為圓柱形,有兩道箍棱。劍身有兩行陰刻篆字,銘文「攻玉王光自(乍)用劍以戰茂人。」為安徽省南陵縣出土文物。

吳王劍:古代名劍。《項奎虎丘山詩》:「當時吳王劍,礪光裂岩幽。」

吳王夫差劍:古劍名。為春秋時期吳國君主夫差所用。河南輝縣出土文物。劍通體長59.1厘米,劍身寬厘米。劍身上有陰刻篆字銘文:「攻吾王夫差自作其之用。」

吳王光劍:古劍名。為春秋時期吳國君至光所用。安徽南陵縣出土文物。劍通體長50厘米,莖為圓柱形,有二道環棱形箍。劍身有脊,近臘處有兩行陰刻篆字銘文:「攻吾王光自乍(作),用劍以戰戍人。」

吳越劍:古代名劍。《周禮.冬官》:「鄭之刀,宋之斤,魯之削,吳越之劍,遷手其他而弗能為良,地氣然也。」

永用劍:古代名劍。《拳劍指南》:「永用劍是銅質鑄,為古吳季子之子逞之佩劍。……此劍式樣頗小,度為古代佩持之手劍。」此刻全長一尺五寸六分,重為一斤六兩,劍柄較短。

伍子胥劍:春秋時吳國大夫伍子胥所帶寶劍。清.俞越《茶香室三鈔.伍子胥劍》:「伍子劍,在澹臺潮中,長五尺許,有伍子胥,時浮水面,人取之必病,棄之好安。」

必盧:古代名劍。《吳越春秋》:「越王賜文種屬盧之劍。」一作「屬鏤」。參見「屬鏤」條。

屬鏤:古代名劍。《左傳.魯哀公十一年》載有:「吳王夫差賜伍子胥屬鏤自刎」事。《吳越春秋》作「屬盧」;《廣雅.釋器》作「屬鹿」;揚雄《太玄賦》作「屬婁」;《荀子.成相》作「獨鹿」。參見「干勝」條

獨鹿:古代劍名。《荀子.成相》:「恐為子胥身離凶,進諫不聽,剄而獨鹿棄之江。」《注》:「獨鹿與屬鏤同」。「屬鏤」系吳王夫差賜伍子胥劍名。

越王勾踐劍:古劍名。為春秋越國君主勾踐所用。湖北江陵縣望北一號墓出土。劍通體55.7厘米,劍身寬4.6厘米,劍柄長8.4厘米。上有銘文,曰:「越王鳩淺自作用劍。」 鳩淺即勾踐。

越州勾劍:指春秋時越王朱勾之寶劍。湖北省荊門市子陵崗發掘出五百多件東周至東漢時期的重要文物。其中越王州勾劍尤為珍貴,是繼越王勾踐劍之後出土的又一件兵器國寶。這把劍通體長56.2厘米,以篆文鑄成的銘文「越王州勾自作用劍」清晰而精美,可與著名的越王勾踐劍媲美。

步光:春秒時期越國名劍。《史記》:「越使大夫種言於吳王,曰:「聞大王將興丈義,因奉屈虜之矛,步光之劍。」

扁諸:古代劍名。《吳越春秋.夫差內傳》:「吳敗齊師於艾陵之上,還師臨晉與定公爭長。吳師皆文犀長盾,扁諸之劍,方陣而行。」註:「闔閭既鑄成干將、莫邪二劍,余鑄得三千,並號扁諸之劍。」

時耗:古代名劍。《越絕書.越絕外傳.吳地記》:「扁諸之劍三斤,方圓之口三千。時耗、魚腸之劍在焉。」

長揚劍:春秋時代晚期的鋼劍。因1976年4月考古者發掘長沙「長揚六十五號」墓時出土,故得名。為我國被發現的第一柄古代鋼劍。此劍莖長7.8厘米,身長30.6厘米,寬2-2.6厘米,脊厚0.7厘米。

長鋏:古代寶劍名。較-般劍為長。《楚辭.九章.涉江》:「帶長鋏之陸離兮!」王逸註:「長挾,劍名,其所帶長劍,楚人名為長鋏也。王夫之通釋:「長鋏,劍也。」《戰同策.齊策四》:「居有傾,復彈其鋏,歌曰:『長鋏歸來兮』。」

陽劍:古代名劍。《文選.匕命》:「楚之陽劍,歐治所營。」

鹿盧:古代名劍。《宋書.符瑞志》:「宋太宗為徐州刺史,出鎮彭城,昭太後賜以大珠,鹿盧劍,此劍是御服,占者以為嘉祥。」 定秦:古代名劍。相傳為秦始皇所鑄之劍。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秦始皇在位三十七歲,以三年歲次丁已,采北祗銅鑄二劍,名曰『定秦』,小篆書。李斯書,長三尺六十。」

誡劍:古代劍名。傳說為秦昭王稷在位時所鑄。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秦昭王稷在位五十二年,以元年歲次丙午鑄一劍,長三尺,銘曰『誡』,大篆書。」

水心:古代名劍。《晉書.束哲傳》:「又秦昭王以三月置酒河曲,見金人奉水心之劍。」

赤霄:漢高祖劉邦斬蛇所用之劍。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劉季在位十二年,以始皇三十四年,於南山得一鐵劍,長三尺,銘曰『赤霄』,大篆書。」 斬蛇劍:一名「斬蛇」。漢高祖劉邦白蛇之寶劍。《西京雜記》:「高祖斬白蛇劍,十二年一加磨瑩,刃上常若霜雪。」參見「斷蛇」條。 斷蛇:古代劍名。《廣雅.釋器》:「斷蛇,劍也。」王念孫《疏證》:「《西京雜記》雲:『漢高帝斬蛇劍,劍上有七採珠、九華玉以為飾,刃上常若霜雪,光采射人,蓋即《廣雅》所謂斷蛇也』。」參見「干勝」 條。

秀霸:漢光武帝劉秀所佩之劍。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光武)未貴時,在南陽鄂山得一劍,文曰『秀霸』,小篆刻,帝常服之。。」

分景:古代名劍。《漢武帝內傳》:「王母腰佩分景之劍。」

崩劍:古代名劍。漢平帝所用的寶劍。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漢平帝在位五年,以元始元年掘得一劍,上有帝名。因服之,大篆書。」

神龜:古代名劍。漢文帝劑恆在位時所鑄。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文帝恆在位二十三年,以初元十六年歲次庚午鑄二劍,長三尺六寸,銘曰『神龜』。多刻龜形以應大橫之兆。」

隨侯劍:古代劍名。《漢書.郊祀記》:「又以方土言,為隨侯劍,寶玉、寶璧、周康寶鼎,立四祠於未央宮中。」

飛景:三國時魏文帝曹丕命能工鑄造的三把寶劍之一。曹丕《曹論》:「建安二十四年二月壬午,選茲良金,命彼國工,精而煉之,至於百辟,浹以清漳,光似流星,名曰飛景。」一作「蜚景」。元倉子曰:「蜚景之劍,威奪百日,氣成紫霞。」

流采:三國時魏文帝曹丕命能工鑄造的三把寶劍之二。參見「飛景」條。 華鋌:三國時魏文帝曹丕命能工鑄造的三把寶劍之三。曹丕《典論》:「選茲良金,命彼國工,精而煉之,至於百辟,以為三劍:一曰飛景,二曰流彩,三曰華鋌。俱長四尺二寸,重一斤十有五兩,淬以清漳,勵以,飾以文玉,表以通犀。」

孟德劍:三國時曹操所用之玉劍。因曹操字孟德,故名。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魏武帝曹操,以建安二年,於幽谷得一劍,長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銘曰『孟德』,王常服之。」

曹操對鋒利刃:刀式古劍。劍背貼護手處有篆文「曹操對鋒利刃」,故名。劍身長三尺二寸四分,寬約一寸二分,重一斤七兩,貼護手處鑄有三朵小花。劍鐓與護手皆嵌銀精鑄,其柄與護手均似刀形。1918年,山東濟寧西關古墓中出土。

珠劍:古代名劍。《南史.羊侃傳》:「魏帝壯之,賜以珠劍」。

楊修劍:古代名劍。為漢末文學家楊修的佩劍。劍身長一尺六寸八分,篆有「楊修」二字,柄長八寸,重十四兩。便作圓環形,護手及劍柄、劍鞘均為木質,吞口為紫銅質。《紫劍指南》:「劍式極古,隱約為篆書『楊修』二字。

白虹:三國吳大帝孫權所藏六柄名劍。晉.崔豹《古今注》:「三國吳大帝孫權有六柄寶劍,一曰白虹,二曰紫電,三曰辟邪,四曰流星,五曰青冥,六曰百里。」

紫電:二國吳在帝孫權所藏六柄名劍之二。王勃《滕王閣序》:「紫電青霜,王將軍之琥庫。」參見「白虹」條。

辟邪:三國吳大帝孫權所藏六柄名劍之三。參見「白虹」條。

流星:三國吳大帝孫權所藏六柄名劍之四。唐.楊炯《楊盈川集.送劉校書從軍》詩:「赤土流星劍,鳥號明月弓。」參見「白虹」條。

青冥:三國吳大帝孫權所藏六柄名劍之五。參見「白虹」條

百里:古代名劍。三國吳大帝孫權所藏六柄名劍之六。參見「白虹」條。

千古劍:古代名劍。《萬劍錄》載:「孫權以黃武五年,采武昌鋼鐵作千古劍,萬古刀,各長三尺九寸,刀頭方,皆是南越炭作之。」

棠溪:古代名劍。因戰國時期棠溪(今河南舞陽縣西南)地方出利劍。故以之名劍。《楚辭.九嘆.怨思》:「執棠溪以刜蓬兮,秉干將以割肉。」劉勰《新論》:「棠溪之劍,天下之銛也。」亦作劍的代稱。

楊家山鐵劍 :我國現存最早的鐵劍。系湖南長沙楊家山春秋後期墓出土文物。劍通體長 38.4厘米,劍寬2-2.6厘米,劍脊厚0.7厘米。

七星劍:古代名劍。劍身近柄處飾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吳越春秋》:「伍子胥過,解劍與漁夫曰;「此劍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補遺:

蔥:齊桓公劍。《荀子.性惡》
闕:姜太公劍。《荀子.性惡》
錄:周文王劍。《荀子.性惡》
曶:楚莊王劍。《荀子.性惡》
辟閭:闔閭劍。《荀子.性惡》
堅利侯:安祿山劍《古今注》
奪命龍:蜀王建劍《古今注》
蘭葉:《小知錄》引《山堂肆考》
流黃、揮精:《小知錄》
上元夫人劍《錦綉萬花谷》
青萍:《陳琳.答東阿王箋》:「君侯體高世之才,秉青蓱(萍)、干將之器。」
結綠:《李白.與韓荊州書》:「庶青萍、結綠,長價於薛、卞之門。」

『柒』 幫忙看看這幾個篆字謝謝

權無湖關監督天津常關乘車務司幫辦顧君墓誌銘

君司常監權

墓幫關督無

志辦稅天湖

銘顧務津關

經查,顧君為顧恩瀚 。

顧恩瀚 (涵宇 ),生於清 同治庚午二月初十 日,卒於 民國丁卯七月十五 日,無錫 人 。顧君仕途並不得志 。早年考試不第 ,筮仕安徽得一巡檢 官 ,任金柱裕溪 內河關長 ,又提升為蕪湖關稅務廳廳長 ,並 代理蕪湖關監督 。當時 國家疆宇幅裂 ,關塞懸隔 ,少數 民族 騷擾不斷,他能堅定不移攝官守次 ,實屬不易。盡管如此 ,他 終於 因經濟 問題受小人挑撥而離開常關。不久 ,此冤案得 以 昭雪 ,他 改任天津稅務司幫辦 ,未再得提升 。民國初年其母 謝世 ,憂而致疾 ,終生未愈 。家事 國事常常讓他覷欷泣下,於 是發憤 著書 ,乃成 《竹 素 園叢談 》 。所悲者 ,書 剛 問世 ,顧 君一 病不起,十 日後便長眠地下。 《叢 談 》屬 隨筆纂 錄 ,國事、家事、兵 事、鬼 事、百姓 事 不 拘一格 ,感時悲涼,如泣如訴 ,叫人 回味無窮。 《洪憲 舊聞》為無錫侯毅(疑始 )所著 ,早有 印本 ,皆散見 於南北報紙 。民國十五年 ( )侯君檢篋中舊稿 ,審定重 印。 《洪憲 舊聞》寫作緣 由大約有二 。洪憲失敗後 ,文人墨 士紛紛摭拾舊聞,撰為記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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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素園叢談》

清·顧恩瀚

元遺山《續夷堅志》雲:「古人稱祝多雲千萬歲。國初種人淳質相祝,但雲百廿歲。自太祖收國元年乙未至哀宗天興二年甲午止,適得甲子兩周,是其讖也。」余因憶清代北京俗語謂人之茸者曰「八代半」猶吾錫詈人曰「末代也」。乃有清自順治入關,傳康熙、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為八代(同治、光緒為昆弟行,合為一代)。至宣統三年而遜國,適合所謂八代半焉。

清室遜位時,民國政府訂立優待條件,清帝仍居大內,宮中用宣統年號,宮室、輿服、祭禮、婚喪一切禮儀仍用舊制,民國政府歲給優待費四百萬元。嗣以財政困難,優待費不能照給,惟以借貸典押度日。至甲子年十月北京政變後,即由民黨提議將清室劃除,派兵入宮,迫清帝即日遷讓。清內務大臣紹英師傅朱益藩商請寬限二日,不允,於是清帝帶同後妃倉皇出宮,移居醇王府。宮內各太監宮女完全驅散,珍貴物件均由民軍點收,並隨身服御之物亦不及攜帶。三百年清室之運,自此告終。然較諸俄廢帝之下場猶為幸事也。

清代皇室私財無可稽考,惟其私有田畝則歸內務府會計司掌管,故猶可指數。皇莊田畝各有等第,盛京庄共八十六,一等庄三十五,二等庄十,三等庄八,四等庄三十四。山海關外庄共一百十一,一等庄六十六,二等庄四,三等庄二十,四等庄二十一。喜峰古北兩口外庄共一百三十八,均一等。歸化城庄共十有三。畿輔庄共三百二十二,一等五十七,二等十六,三等三十八,四等二百十一,半庄七十一。每庄設庄長一,瓜田菜圃置長亦如之。庄賦共地一萬三千二百七十二頃八十畝有奇。前清起自部落,入關以後頗能保持節儉,家法森嚴,不似前朝之奢侈。皇室經費隸內務府,特設御用監,司其出納,後改為銀庫。每年度支除皇室進項外,若不敷用,則檄取戶部庫銀以濟之。乾隆中葉額定六十萬兩,然後世不能遵此歲額。至那拉氏秉政,用度無藝,祖制遂廢,如頤和園建築工程提用海軍經費三百萬,華侈埒於阿房,以致海軍不堪一戰。平日太後及帝御膳,每日各二百兩,歸宮內御膳房承辦,不與光祿寺事也。

世以光祿寺為天廚,實則光祿寺之庖廚但承辦外廷筵宴、壇廟祭祀及瓊林、外藩宴飲而已。至宮中則自有御膳房、御茶房,設尚膳、尚茶專官,隸內務府。御膳亦但承應帝後,其餘各宮月給柴米蔬肉等錢,由宮女太監等承值執炊。宮中且有小市集,如蔬菜、魚肉、酒果及日用常需之品,備各宮采買。此等市集大都太監及內務府吏役糾貲開設。亦有點心熟食備早朝官之點飢。清朝御膳定百二十品,每膳須設同樣蘭席,所謂吃一看二也。嘉慶、道光之間減為六十四品,咸豐之季又損去半數,同治初元復減八品,僅存二十四品,且少於官場滿漢酒席之品矣,此蓋出孝貞皇後之意。孝貞崩,慈禧專政,復規定八十一品。內務府報銷太後及德宗膳銀每天各二百兩,另點心銀各二十兩,後宮減半,三宮日用膳費幾六百金,另添點菜不在其中。撤下之品均歸貧苦太監取去,已成慣例,御膳房不計較也。嘗聞人言皇帝面前數味尚可入口,再遠則餒敗惡臭矣。

『捌』 岳飛後人下落何處

岳飛,字鵬舉,北宋崇寧二年二月十五日(公元一一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生於相州湯陰縣永和鄉(今河南省湯陰縣程崗村)。 岳飛從小天資聰悟, 愛讀《左氏春秋》,《孫吳兵法》。臂力超人, 政和三年(1113年)十一歲隨刀槍手陳廣學武藝,成為一縣無敵的槍手。重和元年(1118年),岳飛十六歲,在鄉娶劉氏為妻, 第二年(1119年)生長子岳雲。宣和三年(1121年),岳飛十九歲,拜周同為師學射箭,練就了能挽弓三百斤,左右開弓箭無虛發的本領。 宣和四年(1122年)岳飛二十歲,首次從軍真定,任小隊長,帶兵首戰告捷,活捉賊首陶俊、賈進和,表現了非凡的軍事指揮才能,因功補承信郎。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父岳和病故,回鄉守孝。 宣和六年(1124年)岳飛二十二歲,第二次從軍平定,參加了保衛太原的戰斗。 靖康元年(1126年)岳飛二十四歲,因功被提為偏校,進義副尉。同年次子岳雷生於平定軍中。後因丟失「告身」(任命文書)離開部隊,同年十月岳飛第二次從軍進相州兵馬大元帥趙構軍中,帶兵奇襲游冠吉倩獲勝,一舉招降了三百八十名游寇,得到了趙構的賞識,補承信郎,接著在侍御林大敗金兵,殺金軍梟將,轉保義郎。在滑州殺敗金兵再立戰功,遷秉義郎。靖康二年(1127年),岳飛轉入宗澤部, 在開德曹州(今山東荷澤)大破金兵,因功轉武翼郎,同年七月,岳飛向皇帝上了一道奏章《南京上皇帝書》,主張北上抗金而得罪了主張南逃的黃潛善 、汪伯彥,被罷官離隊。在回家的路上,碰上了河北招撫使張所招兵第四次從軍,被提拔為「准備將」。岳飛在參加收復新鄉的戰斗中,活捉金軍千戶阿里索,進戰太行山,擊垮了金軍萬戶王索的反撲,因戰功突出轉武功郎。建炎二年(1128年)春, 岳飛離開新鄉轉入開封宗澤部,帶兵一戰汜水關,。二戰竹蘆渡,接連克敵取勝,宗澤提撥岳飛為統制官,宗澤很器重岳飛靈活妙用兵書陣法的高超指揮藝術。但宗澤死後,接任宗澤的杜充治軍無能,部下王善舉兵數萬叛亂,他無能平定,岳飛僅以二千兵力,平叛於南熏門、轉武經大夫。後杜充假借勤王,率部進駐建康(今南京市)。建炎三年(1129年)十一月杜充帶領三千親兵北降金兵。 為了保存抗金實力,岳飛帶領余部進駐茅山(今句容金壇),在廣德取得六戰六捷的戰績,升御使下都統制。 建炎四年(1130年)春,岳飛向宜興移營,平定了太湖流寇郭吉、戚方,在常州阻擊金軍, 活捉萬戶一人,取得四戰四捷之戰功,宜興人民感激岳飛的恩德, 為他建了生祠祭祀。 由於劉氏在戰亂中失散,岳飛在宜興另娶李娃為妻, 同年十月十五日生三子岳霖於宜興唐門。 岳飛在宜興抗金戰果輝煌,清水亭一仗殺得金兵橫屍十五里,斬獲金軍大小軍將首一百七十五顆,在建康南面的牛頭山設下伏兵痛擊金兵,斬首三千餘,生俘三百餘,接著於建炎四年六月收復了建康,並北渡長江,收復了泰州高郵等大片國土,岳家軍威名大振,人民感恩岳飛,在靖江為他建了生祠祭祀。宋高宗授岳飛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岳飛一躍成為南宋高級將領。紹興元年(1131年), 岳飛與張俊會師進軍洪州(今江西南昌),岳飛在九江戰敗馬進,俘敵八千,因功提升為神武右軍都統制,進駐洪州一年。紹興二年(1132年)2月,岳飛奉命到湖南桂岑平定了游寇曹成軍(弟岳翔收楊再興時陣亡), 因功遷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鎮守江州。 紹興三年(1133年)春, 岳飛奉命到會江西虔吉(今贛縣、吉安縣)平定了盜寇彭友, 這時岳家軍巳達一萬八千人, 分守在江州(一萬人)虔州(五千人) 廣州(三千人)三處。同年九月九日,高宗在臨安召見岳飛父子,並賜「精忠岳飛」錦旗,授鎮南軍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江南西培路舒蘄州制置使、江州建置制置使司等官職,岳飛在江州寫下了振鑠千古的《滿江紅》詞。紹興四年(1134年)五月,岳飛被任命為鎮南軍承宣使,率軍北伐,兩個多月時間,取得了收復郢州(今鍾祥縣)、隋州(今隋縣)、新野、唐州、鄧州、襄陽六州郡的重大勝利,岳飛被晉升為清遠軍節度使。紹興五年(1135年),高宗再次召見岳飛, 並封為武昌郡開國侯。同年六月,岳飛奉命平定了洞庭楊么,僅用八天時間,一舉獲勝,收編六萬降軍入岳冢軍,擴充了抗金力量,升檢校少保,四子岳震生於九江紹興六年(1136年),岳飛移軍襄陽, 任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撫使。三月十六日,岳飛年近七旬的母親姚太夫人病逝於鄂州軍營,四月岳飛扶靈上廬山葬母,五月返回軍營,七月底岳飛被任命為河東宣撫、從襄陽北伐,直取中原,不到一個月時間,岳家軍先後收復汝州、穎州、盧氏縣、商州、虢州、伊陽、長水、業陽等大片失地。但因得不到高宗的支持, 被迫撤軍。 岳飛氣憤以極, 便上廬山為母親守喪去了。 紹興七年(1137年),高宗派李若虛上廬山東林寺請岳飛下山,拜太尉,升湖北京西宣撫使兼營田大使。 紹興八年十一月,岳飛用反間計廢除了金人扶立的劉豫傀壘集團, 為北伐作了戰略准備。 同年十二月,岳飛多次上書高宗反對議和、痛訴秦檜的投降主張。紹興九年(1139年) ,岳飛授開府儀同三司(一品官)的最高官階。五子岳霆生於九江。紹興十年(1140年)夏, 金人撕毀和約南侵,岳飛奮起抗戰, 大破金兵於蔡州、陳州、穎州,鄭州、西京、蒿州、許州、孟州、衛州、懷州、 郾城等地,並在順昌、郾城大捷中粉碎了金「拐子馬」、「鐵浮圖」不可戰勝的神話,朱仙鎮大捷,威振敵膽、金兀術嘆呼「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正當岳飛所向披摩,抗金取得節節勝利之際, 宋高宗於紹興十年七月十七日連下十二道金牌, 強令岳飛班師。 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二十四日, 秦檜為剪除和談障礙,指使萬俟萵上章誣篾一貫主戰的岳飛「謀反」,收買王俊作假證,十月將岳飛父子和部將張憲關進杭州大理寺。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8日),趙構秦檜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將岳飛父子和張憲誣害,岳飛寧死不屈,臨邢前揮筆寫下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駛駢在抗金戰場上的主帥岳飛,就這樣被秦檜一夥奸臣奪去了年青而寶貴的生命。壽年僅三十九歲。 岳雲:岳雲系岳飛長子,字應祥,號會卿,宋宣和元年(1119年)六初五日生於河南湯陰縣,母劉氏。於宋高宗紹興十一年 (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奸臣秦檜誣陷,與父和張憲同時被害於杭州西湖,岳雲張憲被害於杭州官巷口棗木巷,死年岳雲僅二十三歲.岳雲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少年將軍,十二歲隨父從軍(張憲部),慷慨忠義,頗有父風,飛各次征伐,未嘗不與,多得其力,軍中呼「贏官人」。岳雲每戰手護兩鐵椎,重八十斤,數立奇功。飛輒隱之,紹興四年(1 1 3 4年)收復隨州(今湖北隋縣),岳雲首先登上隨州城恆;攻下隨州;又攻破鄧州;岳雲為軍中勇將,享有「勇冠三軍」的聲譽,其功不小,飛不報,平襄汝,岳雲功在第一,飛又不言,過了一年方按朝庭銓敘規定。任命為武翼郎。紹興五年(1 1 3 5年),平楊么,岳雲又立大功,飛仍不上報,都督張俊聽後說:「岳候避龐榮,廉則廉矣;然也太不公平也」,紹興七年(1 1 3 7年)七月十四日,穎昌大戰,岳雲帶兵(背嵬軍)沖鋒陷陣, 與金兀術女婿三品官統軍上將夏金吾惡戰,從早晨戰到中午,戰了三個時晨,數十回合,身上受傷百餘處,人為血人,馬為血馬,殺死夏金吾和千戶五人,俘官七十八人,殺傷不及其數,金兀術驚呼:「岳少保以五百騎破吾五十萬眾」!「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岳雲紹興五年(1 1 3 5年)十六歲,因隨、鄧戰功升武翼郎,後又因功升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體泉觀,一一六二年孝宗皇帝為岳飛父子平反昭雪時,岳雲附葬杭州西湖棲霞嶺下。宋寧宗追贈安遠軍承宣使、武康軍節度使、左武大夫,安邊將軍。 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加封繼忠侯。岳雲妻鞏氏贈相德夫人,淳熙十四年,加封忠烈夫人。 岳雷:岳雷系岳飛次子,劉氏生,字發祥,號夏卿, 又號聲甫。 宋靖康元年(1216年)三月十七日,生於山西平定縣軍中,據河南夏邑縣《岳氏宗譜》記載:岳飛宣和六年(1124年)赴平定任偏校二年,至靖康元年(1126年)劉氏生岳雷後離開平定,金南侵中原時失散。建炎三年(1129年)尋回軍中。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莫須有」冤案起,萬俟萵嚴刑逼供,「飛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雷視之。雷入侍奉看,飛始復進食,岳飛被難後,十六歲的岳雷隨同母親李氏夫人被發配流放嶺南。岳雷妻趙氏,生四子二女,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孝宗皇帝為岳飛平反的前一年,岳雷全家從嶺南歸回時,長女岳二娘,二十二歲,長子岳經二十歲,二子岳緯,十九歲,二女岳三娘,十六歲,三子岳綱,十三歲,四子岳紀,十一歲,一一六二年四月初三到潭州(今長沙市、)北裹廂居住。同年,七月十三日,冤案昭雪後,岳雷封忠訓郎,閣門祗侯,又蹭武略郎,翰林院大學士。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紹忠侯。岳雷晚年居丹陽培棠,歸岳琛(岳霖子)就養。卒於嘉定三年(1210年)八月二十二日,壽年七十八歲,葬丹陽城東四十里鶴跡寺岳雷墳。岳雷妻趙氏,封輔德夫人。 岳霖:岳霖為岳飛三子,號商卿。宋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十五日, 生於宜興唐門軍中。母李氏,岳飛與李氏結婚是一一三O年春,在宜興張渚,婚後居唐門,生岳霖。 岳飛遇害時,岳霖年十二歲,孝宗皇帝昭雪時,岳霖三十二歲。(詳見「岳娩南渡蒙冤」編) 隆興元年(1163年)四月二十三日,聖旨復岳霖為右承事郎。後又授南贛都督,食邑宜興。 淳熙三年, 岳霖任廣西欽州知縣,淳熙五年(1178年)孝宗皇帝便殿詔見岳霖時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 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岳霖稽首涕泣說:「仰蒙聖察撫念,故家臣不勝感激」!岳霖遂上疏請求歸還高宗當年所賜岳飛的御札,手詔, 孝宗皇帝詔令准左藏南庫還之。 岳霖與朱喜、張拭為友,在各方的幫助下,即著手搜集岳飛遺文,修編成書。 因年老多病, 尚未完稿即病卒。岳霖卒於紹熙三年(1192年)十月,其時岳霖在廣州做官(知廣州), 故時岳珂年方十歲,隨父官游。岳霖壽年六十二歲。臨終執其三子岳珂手遺囑:「先公之忠未顯,冤未白,事實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沒。余初罹大禍,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於見聞,訪於遺卒,掇拾而未及上,餘罪也。苟能卒父志,雪爾祖之冤,吾死瞑目矣」!岳霖卒後由岳珂從嶺南護喪北歸。 岳珂在 《程史》卷二《趙希光節概》條明言:「紹熙壬子冬,先君子損館於廣,余甫十齡,護喪北歸」。護喪北歸是為了安葬岳霖。岳霖葬江蘇宜興縣城東四十里之唐門村顯祖庵側,伴岳飛衣冠冢之北。岳飛衣冠冢安葬在唐門橋後的一個天然的「金鉤釣月」地上。岳霖淳熙三年任廣西欽州知縣,淳熙十二年任川轉運判宮,淳熙十六年任太常卿、左司郎中和提舉封椿庫等官職,官至朝請大夫、敷文閣侍制,兵部侍郎,廣東經略安撫使,贈太中大夫,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纘忠侯。 岳霖墓碑為,(纘忠侯霖公之墓)。妻鈕氏、封助德夫人。岳霖子三:長子岳琮飛又名璞,賜各旗,授承信郎飛致仕封尚書。次子岳琛,授承信郎,任海寧縣尉。三子岳珂,進士出身,南宋文學家,史學家,歷官嘉興軍府,總領浙西財賦,通城開國伯等,晉封鄴侯,官至正三。岳霖女一:岳瓔,適陳址。 岳震為岳飛四子, 號東卿宋紹興三年(1135年)四月生於軍中,母李氏。岳飛被難時,岳震年僅七歲,與弟岳霆同時居九江廬山下沙河家中,父兄遇害的噩耗傳來,家人聞變擁其兄弟二人過長江,改姓鄂,潛於黃梅大河之濱,後遷聶家大灣。岳飛冤案昭雪後,岳震歷任朝請大夫,提舉江南東路常平茶鹽公事, 戶部度制司郎中, 江東提舉等職,寧宗贈保義郎,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加封緝忠侯。岳震卒後葬黃梅縣苦竹鄉楊梅岑村老樹坡山上, 與霆侯合冢,墓碑曰《大宋岳飛之子岳震岳霆之墓》,為黃梅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岳震妻周氏,封翊德夫人,生六子:長子岳瓚,字念一,授從事郎,任無為軍安撫使;次子岳琯,字念三,授承直郎,任廣州知錄侍班;三子岳玭,字念四,授迪功郎,任汀洲連城使;四子岳琚,字念六,授將士郎;五子岳躊,字念七,授將士郎;六子岳璇,字念九。 岳霆系岳飛第五個兒子, 字應時, 號君錫。 南宋紹興七年(1137年)二月生於軍中,母李氏。父兄遇害時,岳霆岳震在江州故居居住,噩耗傳來,家人聞變引岳震岳霆兄弟二人潛過長江,改姓鄂,隱居於黃梅大河鎮後遷聶家灣。 二十一年後, 孝宗皇帝為岳父子平反昭雪時,才恢復岳姓。岳霆初名岳靄,孝宗皇帝賜名岳霆,官授朝散大夫,監潭州(今長沙市)守宗正節使,寧宗贈修武郎、閣門祗侯、舉直大夫等。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續忠侯。 卒後葬黃梅縣苦竹鄉楊梅岑村老樹坡山上,與震侯合墓,碑名為《大宋岳飛之子岳震岳霆之墓》,今為黃梅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妻劉氏,封佐德夫人。昭雪時,孝宗皇帝賜張信女配。岳霆子三,長子岳蹯,字念二,授朝請大夫,監承知金州兼內安撫使,次子岳與,字念五;三子岳琨,字念八。岳霆後裔,有長子岳蹯系例一支居湖南邵陽,一支居安微阜陽;次子岳與系例一支經山西洪洞轉遷河南獲嘉等縣,三子岳琨一支留黃梅縣,現散居黃梅、廣濟兩縣。 岳珂:岳珂是岳飛之孫,岳霖三子,字肅之,號亦齋、東幾,又自號倦翁。母陳氏,生於宋孝宗淳熙十年(1183年),即岳飛冤後四十二年。 岳珂自幼聰明, 童年隨父官游, 四處遷徒,淳熙十五年(1188年)六月,岳珂六歲, 隨父岳霖官居湘南時, 岳霖任湖南漕。 紹熙元年(1190年),岳珂八歲,隨父過當塗,紹熙三年(1192年),岳珂十歲, 隨父官居廣州,由於岳霖於紹熙三年十月病故於廣州,岳珂即扶喪北歸,將父親安葬在宜興唐門後, 於慶元元年(1195年)便回到廬山腳下的江州老家, 並在九江讀書。 慶元二年(1196年), 岳珂去福建泉州石龜外婆家住了一年多,多得母教,岳珂母親陳氏出身書香門弟很有學問, 一一九八年岳珂回到江州, 同年八月,岳珂參加洪州(今南昌)漕試中舉。嘉泰三年,岳珂二十歲,一邊讀書一邊整理岳飛遺文,撰寫《籲天辨誣錄》、《天定錄》並五言百韻上之於朝。嘉泰四年(1204年)五月二十日, 理宗追封岳飛為鄂王,時年岳珂二十一歲,赴京省試,開始在京都與岳飛祖老友接觸, 更廣泛搜集岳飛遺文, 開禧元年(1205年),岳珂二十二歲,為承務郎監鎮江府戶部大軍侖從官九品二年,期間考中進士,以超群之才在京口與辛棄疾等名家交遊。開禧元年(1205年),開禧北伐戰幕之前, 岳珂向江陵知府吳獵寫了一封很有戰略眼光的信。開禧三年(1207年), 岳珂二十四歲,被提撥為中朝,在京師做過光碌丞、太官令、邑寺主簿等官。 嘉定六年(1213年), 岳珂三十歲喪母, 依宋制服喪二十七個月,服除後, 岳珂於嘉定八年(1215年)任軍器監丞。 嘉定九年(1216年)三月, 岳珂三十三歲,任司農寺丞。嘉定十年(1217年)十月,岳珂三十四歲, 升奉議郎權發遺嘉興府兼管內勤農事官職,出守嘉興。他一邊做官勤於政務,一邊搜集整理岳飛遺文,為其祖辨誣,向寧宗上書《金佗粹編》二十八卷、《程史》四卷。嘉定十二年(1219年)八月五日, 岳珂三十六歲,升承議郎權發江南東路轉運判台。嘉定十四年(1221年)九月,岳珂三十八歲, 任朝奉郎軍器監承總領淮東,移節京口,至紹定六年(1233年)的十二年間,岳珂在京口的官階逐步上升, 職任范圍亦不斷擴大。嘉定十五年(1222年)岳珂三十九歲,任朝奉郎守軍器監淮東總領, 官品為正七品,三年後的寶慶元年(1225年),理宗謚岳飛忠武,時年岳珂四十二歲,升朝奉大夫司農少卿總領浙西江東財賦淮東軍馬錢糧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學兼措置屯田, 官品為從六品, 二年後的寶慶三年(1227年), 岳珂四十四歲,升為戶部侍郎依前淮東總領兼制置使。又一年後的紹定元年(1228年), 岳珂升為朝請大夫權尚書戶部侍郎總領浙西江東財賦淮東軍馬錢糧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字兼提領措置屯田通城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②。官祿巳非常人可比, 然順途之中也有坎坷,紹定六年(1233年)正月十五日,岳珂門生鎮江郡守韓正倫張燈以慶元夕,岳珂應景作詩曰:駕軺老子久婆娑,從聽笙歌擁綺羅。十里西涼憶如意,百年南國比流梭。吞聲有恨哀蒲柳,紀節無人廢蓼莪。寂寞丹心耿梅月,挑燈頻問夜如何」?這本是一首懷舊傷時之作,不料卻被韓正倫借之誣害於朝,請治岳珂重罪⑧。韓正倫原為岳珂門生,因未曾受岳珂提拔,不意而夾私誣害,人心不古,自古有之。紹定六年冬,岳珂淮東餉印歸,罷歸廬山。 從事寫作, 端平元年(1234年)岳珂撰《金佗續編》三十卷, 系之以譜。岳珂蒙冤居家五年, 直到嘉熙二年(1238年>二月才被起用,時年巳55歲,任盧部侍郎湖廣總領一年多。嘉熙三年(1239年)八月二十一日, 岳珂拜寶謨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並晉升為鄴侯④。嘉熙四年(1240年)三月,岳珂守當塗, 七月岳珂任權戶部尚書淮南、 江、 浙、荊湖八路制置茶鹽使,兼鎮姑蘇(當塗),官品為正三品,轉官為通議大夫。岳珂的一生仕途還算是很順利的,政績也是很大的,做官所在之地的地方誌對他都有很高的評價。由於勤奮,岳珂成為南宋有名的文學家、史學家,他繼承父志,向朝廷收集整理了岳飛的抗金行實,洗刷了秦檜一夥誣陷岳飛的不實之詞,先後寫有:《金佗粹編》二十八卷、《金佗續編》三十卷、《程史》、《九經三傳治革例》、《愧郯錄》、《寶真齋法書贊》、《玉楮集》、《棠湖詩稿》、《東陲事略》、《讀史備忘捷覽》、《籲天辨誣集》五卷,《天定錄》、《玉楮》、《玉楮集後記》等歷史著作。是留給後人研究岳飛最重要的史料之一。岳珂卒於何年,考證不一。他自己在《玉楮集後記》中記載:淳佑元年(1242年)二月十日,五十九歲之年,開始自己抄寫手稿,能寫作和長途訪友⑤。 岳珂晚年居吳門。太原岳氏宗譜講,岳珂壽年六十一歲,具體卒年尚待進一步考證。 岳聰一:岳飛第九世孫,是琮的後代。原籍江蘇宜興,於明朝初期避閹選之難,攜一男(岳長泰)二女逃往新鄭具茨山(今改名始祖山)之山陰,定居下來,繁衍生息。越五世生二子曰大,二。後代主要居住在新鄭及周邊縣市。 岳野:(1920- ) 山東鄆城人。原名岳喜瑞。作家。早年參加救亡劇團,先後在香港、泰國、新加坡、馬來亞等地演出,直至1949年。後到長春電影製片廠任編劇。1950年後,任中央文化部電影局藝術處編劇、電影局電影劇本創作所編劇、編輯部主任。195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7年調任北京電影製片廠編輯處處長、編劇、藝委委員。近為編劇。出版有《友與敵》、《同甘共苦》、《英雄司機》及電影《在前進的道路上》等 岳俊鵬:河南新鄭西嶽庄村人,岳飛第二十七世孫。現就讀於洛陽師范學院。 三。褒揚題字。 仁皇帝題:重開奇悉(秀),永佐朝邦,崇修喜彩,增(忠)要(耀)遠賢(光)。 乾隆皇帝題:鳳文聲起萬古聞,梧桐高歌鳴聖君,長羽時朝顯大道,廷韶幾成儀來勤。 四。岳飛後代字輩 岳氏文化研究會規定岳飛後代從二十一世孫開始用:「重開奇秀,永佐朝邦;崇修喜彩,忠耀遠光。英賢輔弼,金玉其相;武穆家風,山高水長。」這三十二個字作為字輩。 五。岳飛後代分布 岳雲二子一女:長子岳甫,女兒岳大娘,三子岳申。 岳甫字葆真, 南宋高宗紹興七年(1137年)六月二十八日生,理親嘉泰四年(1204年)九月二十四日卒,壽年六十七歲,葬西湖上。岳雲遇害時,岳甫才四歲,隨母鞏氏及祖母李氏、叔岳雷流放岑南。一一六二年孝宗皇帝恤錄時,岳甫二十五歲,從岑南回,初居潭州(今長沙市)北裹廂, 同年十月十八日, 聖旨補岳甫岳申承信郎。岳甫受寅教郎,宗正卿,供職吏部郎中。初居杭州錢塘奠厥古守岳飛岳雲墓。襲神武後軍統制。隆興初元(1 1 6 8年)七月十九日,岳甫承務淮西時,向孝宗皇簾請復江州(九江)田宅,孝宗皇帝准奏發還。後岳甫刺使寧波。晚年歸居杭州,相與置田,崇奉王祠,作中興小歷,善書法。歷任朝請大夫,吏部尚書,贈中奉大夫。岳大娘適張宗本,授武進校尉。岳申授保義郎,官真州防禦使。岳甫生子七:岳覲、岳覿、岳峴,岳規、岳靚、岳 冫見 、岳觀。岳甫後裔初居蘇杭,後散居各地。現初步考證,有二支的去向如下:岳甫長子岳覲湖南益陽一支,岳甫次子岳覿浙江杭州一支。 岳雷有四子二女。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十月十八日, 岳雷四個兒子岳經岳緯岳綱岳紀,聖旨封承信郎②。二個女兒岳二娘、岳三娘,景定二年(1261年)婿俱補進武校尉。後岳雷長子岳經、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授承事郎,監賀州銀場③。其後裔居福建漳南。岳雷二子岳緯,景定二年授將士郎,任夔州將領,岳緯長子岳間見,景定二年授承信郎,後裔多居臨安。岳雷三子岳綱,景定二年授武德郎,任江西副總領,封尚書,初居九江,後遷臨安。岳雷後裔多由臨安散居金壇金沙、白塔橋、溧陽城、青安橋、龍庄、汰塘等地。岳雷四子岳紀,景定二年授修武郎,任鎮江提典醫學,其後裔多居臨安、常州現考證岳雷後裔從常州遷出後,有兩支的去向如下:一支遷居河南安邱縣解護庄,一支經湖廣荊州轉雲南鎮雄縣太坪壩,後散居雲、貴、川三省。 岳飛冤案昭雪後,岳霖由江州來宜興,邑人感岳飛之德,爭相奉迎,並置田宅於邑之東北四十里之唐門村留岳霖定居。以後岳霖雖歷官在外,但總是以唐門為家, 於隆興元年(1163年)將父親的衣冠安葬在唐門橋後的一個天然的《金鉤釣月地》上,這就是唐門村有名的歷史古跡《岳飛衣冠冢》。岳霖卒後也伴葬岳飛衣冠冢之北,即是唐門有名的《纘忠侯霖公之墓》。岳霖留居宜興的後裔,是長子岳琮之後,岳琮又名岳璞,賜名岳旗,授承信郎,致仕封尚書,居宜興縣,六傳至岳浚(岳飛九世孫),博學好義,官百門尉,積書萬卷,一時名士,卒於明洪武十年(1398年),壽年八十二歲 岳浚子三:長子岳岱,為萬石支祖;二子岳岩,為湛瀆支祖;三子岳崧,生子二:長子岳文升、遷居湯陰,次子岳文景, 為長溝、湯堰、唐門支祖。 岳文景三傳至岳洵(岳飛十三世孫)由長溝遷居知義庄,傳今巳有叫十七戶,六十餘人。今宜興唐門智義庄二十七世孫岳宗雷,為宜興縣先進教師,二十八孫岳錦堂,一九二七年參加過毛澤東同志領導的秋收起義,還有岳祖德遷居北京1070信箱;有岳柏榮遷居武漢市航空路青年大街四十三號,有岳風麟遷居北京大學任教,有岳嗚嗥遷居上海市武進路247號;他們都是一九四九年後從宜興唐門智義庄遷出外地工作的岳霖後裔。 岳霖長子岳琮永泰後裔,系由宜興陳渡支經砒凌, 囚宮遷甘肅庄浪永泰堡繁衍,俗稱永泰世系。十六世孫岳大舟,先任廣西灕江衛指揮,後進駐甘肅臨洮。 明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岳大舟子岳仲武贈榮祿大夫,傳十八世孫岳文魁贈少保三等,傳十九世孫岳鎮邦、為清代左都督紹興總兵。岳鎮邦長子岳異龍,以功歷任游山參將,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擢升為四川提督, 後轉任山東省總兵,妻王氏封一品夫人,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因老母年高九十, 退休回川敬母,二年後岳升龍病逝於川,雍正四年(1716年)追謚敏肅。 岳升龍的弟弟岳超龍為天津總兵。岳超龍曾用名「劉傑」入伍,聖祖垂詢,復本岳姓。 因功擢刀東川營游擊,雍正二年(1724年)授河州協付將。雍正六年(1728年)任天津總兵,雍正八年(1730年)任湖南提督,雍正十年(1732年)病卒。岳超龍子岳鍾璜任提督。岳升龍子岳鍾琪,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九月二十三日生於河南新鄭,雍正五年(1727年)升任四川大將軍督總元帥。 岳鍾琪字東美, 身長赤面、 臨陣挾二銅錘,重百餘斤,多智略,御眾卒嚴、共甘苦。先任文職官, 後因戰功晉升,清康熙、雍正、 乾隆三朝鎮守邊關、定亂豐功,清高宗稱之為「三朝武臣巨擘」,誥授光祿大夫,奮威將軍、三等公、四川提督、川陝總督、陝西巡撫、寧遠大將軍、加少保、復加太子少保、兵部尚書銜,賜號威信。抱病平亂,乾隆十九年(1754年)二月二十八日死於軍中,葬於成都,壽年六十九歲, 御賜祭葬,謚襄勤,清代以漢人拜大將僅他一人,列有《岳鍾琪傳》。妻宋氏封一品夫人。岳鍾琪子五:長子岳溶,雍正六年(1728年)任山東巡撫。乾隆元年(1739)調江西光祿寺卿,後封為福建按察使, 廣東巡撫。乾隆十八(1753)、授鴻臚寺卿,轉通政使參議。岳鍾琪次子岳氵田 , 任侍衛。 岳鍾琪三子岳氵田 封主事。岳鍾琪四子岳方任都司。岳鍾琪五子岳靜封大安營參將,一等輕車都尉,其後二傳至二十四世孫岳嗣儀,任國史館協修兼秘書, 岳嗣儀長子(飛二十五孫)岳開先為中華民國陸軍少將,侍從武官。岳嗣儀次子岳涌先為政事堂法制局編譯岳嗣儀三子岳疇先為河南省城東區警察署長。岳嗣儀四子岳豫先為北京大學分科學生。 岳霖長子岳琮,二傳至岳遘(岳飛五世孫),字奉天, 遷居山西洪洞, 六傳至岳宣(岳飛九世孫),號可道,著有《金華全集》,七傳至岳芳(岳飛十世孫),號中有,為元時名儒。八傳至岳峻(岳飛十一世孫)更名岳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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