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普法手抄報
普法手抄報
『貳』 關於法制主題的手抄報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我國青少年教育和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較低的。但近年來由於各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日漸突出,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對實現依法治國的戰略目標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為此,我們對當前青少年犯罪的現狀、特點、成因進行了調查,對如何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當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狀、特點及成因
(一)當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狀不容樂觀,可以用「數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個詞來概括。從數量上看,全國約2.5億學生,其中違法犯罪青少年約占青少年總數的萬分之六。大城市更高,達到萬分之二十點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達70%左右;從危害性看,由於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於沖動,不計後果,其犯罪危害極大。如建國以來,紹興縣第一起綁票案作案者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一幫游手好閑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賭博和玩游戲機,為弄錢以綁票索要錢物2萬余元,並將9歲男孩殺死,給社會造成了很大危害;從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強,其犯罪行為、手段相互傳播,結幫成伙,同一類案例在某一地區迅速蔓延開來,重復發生。團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紹興前幾年也有結幫搞派團伙作案的,如「東街幫」、「城南幫」等。
(二)當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點有:①犯罪呈低齡化趨勢。據有關部門統計,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齡為16歲,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齡已降低到14-15歲。②社會閑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違法犯罪青少年多數是輟學生、失學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務工的青年農民等。他們大多閑散在社會,無所事事,極易發生違法犯罪行為。③在校學生作案逐年遞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約占青少年作案人數的18-22%。④犯罪的類型復雜,他們或敲詐勒索,或盜竊搶劫,或聚眾斗毆,或殘害親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計算機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復雜的、多方面的。既有社會環境方面等客觀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觀因素;從主觀上看青少年正是長身體、長知識,人生觀和世界觀逐步形成的時期。在這個時期,他們思想認識上漸趨成熟,敏感好奇,富於想像,喜歡模仿,但辨別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極易受不良影響而導致違法犯罪;從客觀方面原因分析,改革開放以來,社會、學校、家庭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出現了許多影響青少年成長的新情況、新問題,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誤,學校教育的偏差和社會上各種不良或腐敗風氣的影響等,都會使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題目自己改
『叄』 法制手抄報的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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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法制手抄報內容
法制手抄報內容
原|2013-04-23|瀏覽:7430|有用:268為創建安全、文明的校園環境,推進青少年學生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關於法制教育手抄報資料,法制教育手抄報設計圖片。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欣賞下法制教育手抄報內容。法律在身邊:對於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麼,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法律園地: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法律知識:法律是以國家強制為保障實施的行為規范由於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就由國家來保障。法律教育: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范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范的權利和義務,它是由國家確認或認可和保障的一種關系,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徵。法在心中:法律最初指國內法,只在一國主權范圍內適用。隨著國家間交流的頻繁,國際法也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重視。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國際法和國內法常常發生沖突,也隨著沖突逐漸彼此協調。法律天地:雖然所有的法律體系處理的議題通常都是很類似甚至是一樣的,不同的國家對於各種法律的分類和命名上通常都會不同。最一般的區分為與國家密切相關的「公法」(包括憲法、行政法和刑法)和規范私人間權利義務關系的「私法」(包括合同、侵權行為和物權法)。在大陸法系中,合同法和侵權行為法屬於債法的一部分,信託法則在法令制度或國際公約下運作的。國際法、憲法、行政法、刑法、合同法、侵權行為法、物權法與信託法被視為「傳統核心課題」,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可能更為重要的課題法律網路:法律體系,法學中有時也稱為「法的體系」,是指由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一個呈體系化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法律體系(Legal System):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范分類組合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簡單地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根據一定標准、原則所制定的同類規范的總稱讀書快樂:讀書不僅對我們的學習有著重要作用,對道德素質和思想意識也有重大影響。「一本好書,可以影響人的一生。」這句話是有道理的。我們都有自己心中的英雄或學習的榜樣,如軍人、科學家、老師、英雄人物等。這些令我們崇拜或學習和模仿的楷模,也可以通過閱讀各類書籍所認識。我們在進行閱讀時,會潛意識地將自己的思想和行為與書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進行比較,無形中就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識和道德素質。重播 返回全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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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法律伴我行手抄報圖
找些法制報刊參考。
教你個最簡單的方法,比葫蘆畫瓢,找一份報紙,找他的排版把線畫出來,設計一下報頭,在從網上找點素材,抄上,畫上點畫,就搞定了。如果電腦技術過硬的畫,就用電腦做,復制粘貼,一下搞定
是法制教育
法制:法制泛指法律和制度的總稱。統治階級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國家事務,並嚴格依法辦事的一種原則,也是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國家權力建立的用以維護本階級專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義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任何國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國家其內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國家,君主之言即為法;在資本主義國家,雖然排除了奴隸制、封建制國家法制的專制性質,但資產階級受階級本性的局限,當有的法律規定不符合本階級的利益時,就加以破壞,因此,不可能有真正法制。只有徹底消滅剝削制度,實現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才能真正實現社會主義法制。
法治與法制既有聯系也有區別。聯系在於實行法治需要有完備的法律制度。區別在於:法制相對於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治則相對於人治;法制內涵是指法律及相關制度,法治內涵則相對於人治的治國理論、原則、方法。
法制教育:
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我國青少年教育和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較低的。但近年來由於各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日漸突出,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對實現依法治國的戰略目標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為此,我們對當前青少年犯罪的現狀、特點、成因進行了調查,對如何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逐漸增多,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前不久,學校組織我們觀看了劇本《法庭內處》,故事內容曲折,感人至深,發人深省。一位十四歲少年因家中貧困被迫綴學,整天閑在家中無所事事,漸漸地就染上了賭的惡習,最後為了還賭債,竟失手殺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這部影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是啊,現在青少年犯罪記錄高得嚇人,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偉大的祖國日益繁榮,航天載人飛船剛剛飛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怎麼不讓人憂心如焚呢?在我的身邊也發生了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剛滿十六歲,學習成績很不錯,但一批毒販子卻盯上了他,假裝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結果害他染上了毒癮,從此再也沒有心思去讀書了,犯癮時,他要用錢去毒販那兒買毒品,漸漸地一發不可拾。錢始終會用完,於是他向父親要錢,父親知道他是個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給他。慢慢地父親開始懷疑,直至最後不給他錢,他只好一直欠著毒販的錢,有一次,毒販對他說:沒錢別擔心,你如果願意,我幫你。於是毒販讓他看準名牌轎車就和兄弟們一起搶它一把,這樣就不用他還錢,還給他海洛因,被逼無奈,他趁四周無人,和毒販們進行搶劫,沒料當場就給警察逮住了,抓進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實顯示,青少年犯罪已越來越成為全社會不容忽視的問題。我們學校在這方面狠抓宣傳力度,專門請一些法律專家來為同學們開座談會,每星期上一節法律課,增強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組織學習出一些專題手抄報,寫有獎徵文,開展主題班會;學校廣播也向大家介紹法律知識;老師也帶我們去參觀了監獄。
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於世界,更不用說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人,都要以法為重。鄧小平爺爺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因此,我們每位中、小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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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關於法制的手抄報設計圖
1、選舉非兒戲 破壞要懲處
2004年的一天上午,某市李庄有一名40多歲的婦女,由於對鄉人大代表候選人鄧某有意見,在全村選民正在進行投票選舉鄉人大代表時,竟然糾集部分村民阻止選舉,謾罵、阻礙其他選民投票,還起鬨、推搡工作人員,搶奪人大代表選舉票箱,並撕毀選票。把剩下的選舉票箱扔進村邊的小河裡,在無奈的情況下,工作人員只好返回。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為保障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刑事處分」 不久,幾名公然破壞人大代表選舉的人被正式刑事拘留。後來他們受到了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處罰。
2、要奔前程走正道 花錢賄選要處罰
湖南嶽陽市某鎮召開人大會擬補選一名副鎮長。現年34歲的本鎮畜牧水產站站長鄒魯得知後,便通知鄒游、柴榮共同商議如何競選副鎮長。鄒魯武決定拿出3000元,由鄒游、柴榮對各自熟悉的人大代錶行賄,共賄賂27名人大代表。鄒魯武還利用自己是鎮人大會第四代表團團長的身份,跟鎮人大代表打招呼,結果在選舉會上順利當選。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把破壞選舉的行為依法定為破壞選舉罪。該罪是指違反選舉法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當地縣人民法院近日對鄒魯武賄選案作出判決,以「破壞選舉罪」判處剝奪政治權利1年。在今年6月,鄒魯武因賄選被鎮人大會罷免了副鎮長職務。參與策劃賄選的鄒游、柴榮免予刑事處罰。
3、修建學校是好事 濫伐森林悔不該
「我們村的馬主任判處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這樣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區某村的小學校年久失修,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由於當地村小太多,鄉人民政府也沒錢支助,所以修學校的錢只能由本村解決,但村裡沒有那麼多錢,怎麼辦呢?最後該村的村民委員會主任馬某決定向縣林業局爭取了砍伐40個立方米木材的指標,用它作為修建的材料和經費,結果由於成本大大提高,馬某擅自帶領村民們多砍了200個立方米。當一座漂亮的學校將要竣工的時候,公安人員帶走了馬某。由於他的行為觸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處了有期徒刑2年。為什麼馬主任做好事卻被判刑呢?原來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這樣的規定: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看來我們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
4、少年無知毀樹苗 害人害己是教訓
在1989年的一天,嘉興某高一學生王某(未滿18周歲)被公安人員依法逮捕了,這一消息在這所學校炸開鍋啦,為什麼啦? 原來是王某被逮捕的原因是因為他的叔叔和他父親長期不和,前一段時間兩家為了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父親由於年齡大了一點,被他叔叔打破了頭,花去了20多元醫葯費,後來他父親向他叔叔要醫葯費,遭到他叔叔的拒絕。正逢星期日王某放學回家,聽到這件事真是氣急敗壞,當天夜裡他把叔叔家的500棵剛種9個月的果樹苗全部砍掉,而這些樹苗買來時總共只花了1800元,最多賠償算了,為什麼要逮捕呀?其實這是王某太無知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樹一百至二百株為起點。」王某把叔叔家的500棵果樹苗全部砍掉,情節已屬於「數量較大」,後來由於王某未滿18周歲,本人認罪態度較好,社會危害性也不大,當地人民法院在對他刑事拘留30天後,決定讓他的父母賠償其叔叔的經濟損失後免於起訴,但這件事對王某真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呢。
5、勞資糾紛莫小視 依法處理出和諧
一天,來湖州織里打工的安徽廣德民工張輝來因不事和業主劉某發生爭吵,劉某當即要辭退張輝來等7人。張輝來十分惱怒,威脅劉某說:「你敢辭退我們,我就殺掉你家兩個孩子!」隨即打電話叫來了40多位老鄉,雙方劍拔弩張。鎮司法所所長、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常務副主任吳美麗當即將雙方叫來,在認真聽取雙方的訴說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他們進行了有關法律的宣傳。經過做工作,張輝來等7人最後同意與業主劉某解除勞動關系,但他們要求調處中心幫他們重新計算一下計件工資的總額。吳美麗將張輝來等人所做的23種不同款式的衣服全部拿到調處中心,並根據市場價格客觀公正地評定了每件衣服的工資。張輝來等人拿到了11660元的工資後十分滿意。一場可能引起惡性事件的糾紛,終於得到了化解。那麼吳美麗用什麼法進行宣傳的呢,主要是《勞動法》中的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第十八條 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看來我們平時對勞資雙方都要進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一旦出現勞資糾紛才能依法解決,不至於出現重大惡性事件,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6、節日加班是需要 支付工資須合法
某服裝公司因為趕訂單安排職工在十一節日期間加班。張某等加班職工提出應當支付300%的加班工資,該公司勞資部經理只同意給加班職工安排補休,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資。張某為此向當地勞動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請求糾正該公司的錯誤行為,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張某的舉報後,經調查取證,查明該公司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加班後以已安排補休為由未支付加班工資,違反了《勞動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該公司在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規定的期限內補發了張某等職工的加班工資。
7、依法維權路漫漫 人間自有公道在
張斌被浙江省仙居縣郵電局招用為報刊投遞臨時工。他並不把自己當做臨時工看待,而是像正式職工一樣有著「綠衣天使」的職業自豪感。他每天都早出晚歸,工作踏踏實實,從沒有出現過報刊的遲投或誤投,因此也深得客戶和郵電局領導的好評。
1997年的一天,張斌在騎車投遞報刊時,不慎被一輛拖拉機上的毛竹嚴重戳傷右眼,右眼視網膜剝離。經過近1個月的醫治,眼睛雖然是保住了,但被認定為6級傷殘,右眼幾近失明,左眼視力已降至0.1。
突如其來的事故,讓張斌欲哭無淚,生存的壓力成了他心上無法釋然的陰影。郵電局雖然同意報銷張斌的醫療費用,但認為張斌只是本單位的臨時工,因此,只同意發給張斌12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助費。
1999年,張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縣郵政局和縣電信局共同支付醫療費用、傷殘補助金等合計2.65萬余元,並安排工作,享受職工待遇等相關的工作保險待遇。
最後官司打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02年,經省檢察院提出抗訴,省高級法院直接對案件進行再審,並於最近作出終審判決:張斌所依法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縣郵政局和縣電信局按資產比例來分擔張斌的醫療費用、工傷津貼等9000多元,並按照每月330元。
為什麼張斌的官司能打贏呢?這是因為工傷保險待遇是憲法和勞動法賦予勞動者享有的合法權益,是國家為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安全生產和維護社會穩定而設置的一項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作為一項帶有強制性的福利性待遇,是每一位企業職工當然享有的權利。
8、文物保護遇挑戰 目光短淺拆古橋
2003的某一天,在浙江某村村民為了出行的方便,擅自拆掉了清朝嘉慶年間建造的古石橋,該橋已在2001年被確認為市文物保護點,為什麼村民非拆掉它不可呢,原來該橋已經嚴重影響村民的車輛通行,在旁邊另修一座水泥橋則費用很大,而該村經濟基礎薄弱,於是大家決定把古橋石以12萬元的代價賣給桐鄉烏鎮某單位,用這筆資金在原址上造一座可通汽車的水泥橋,後來當地鎮政府向區委反映,區委命令鎮政府把古橋石追了回來,但石橋已無法恢復,實在太可惜啦。
村民們這樣做既不符合自己的長期利益,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 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的,應當根據其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由當地人民政府出資幫助修繕的,應當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准。」
第二十六條也規定:「 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築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
看來對農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科學發展觀教育很有必要。
9、學生上課出意外 責任就在不聽勸
某市農村中學初二男生張某生性好動,十分喜歡上體育課,但學校每年的學生體檢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臟病,多次勸家長對起進行治療,並決定免其上體育課。他家長都在省外辦廠,而且見其身體很正常,學校老師和校長多次打電話要求家長配合,均不予理睬。還說出了事我們自己負責,還要求學校讓張某上體育課。學校為慎重起見,上體育課時讓他在教室內休息,並要求其在室內文明休息,經過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
一天,班級里其他同學在室外上體育課,教室里只剩下張某,張某覺得無聊,在教室做跳躍伸手拍日光燈,結果燈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頭上,既造成外傷,又引發心臟病,幸虧老師及時發現,將其送入縣人民醫院急救,終於脫險,花去了人民幣12000元。不久家長來學校論理索賠,說學校如果讓其上體育課就不會發生此事。
那麼學校的做法對嗎?應該是對的,因為學校是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據條件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學校對體格檢查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應當配合學生家長做好轉診治療。學校對殘疾、體弱學生,應當加強醫學照顧和心理衛生工作。」所以後來家長不再提出索賠要求了。
10、爭執為何事 只為體育課
某市民辦初中十分重視教學質量,每次開會校長都會說:「教學質量是我們的生命,如果今年初三的中考成績不佳,那麼招生形勢就嚴峻,有的教師就得下崗。所以一些副課要砍掉點,如體育考試是學校自己操作的,少點課也不影響體育成績……」。任教初二初三體育的吳老師是一位市名教師,對學校砍掉初三體育課的做法表示不同意見。有一次,為爭取讓初三學生每周上兩節體育課,吳老師和校長發生了爭執,此事後來反映到了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領導表揚了吳老師不愧是一位市名教師,而且批評了該校校長,並要求該校初中每周開足三節體育課。
為什麼市教育局領導要表揚吳老師呢?因為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開展課外體育活動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生動活潑。普通中小學校、農業中學、職業中學每天應當安排課間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課外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體育活動的時間(含體育課)。」顯然以前該校的做法是欠妥的。
11、入學考試就不對 加收贊助更不該
2004年9月1日,在杭州某著名公辦小學校長的辦公室里,有位一年級新生的家長陳某正在和該校校長爭論,他們為什麼要爭論呢?原來多年來,該校都要對一年級新生進行入學考試,如果成績欠佳,要交一定的贊助費。今年陳某的孩子已年滿六周歲,也8月20日參加了該校的入學考試,結果數學不合格,學校通知要交贊助費2000元,不得還價。8月27日陳某來學校論理,該校校長告訴他這是學校多年的規定,不能變動。後來陳某打電話給寧波當教師的妹妹,他妹妹告訴他,該校的做法是錯誤的,該校違反了《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應當拒交贊助費。於是就有了上述的爭論,結果學校放棄了交贊助費2000元的無理要求。陳某是根據《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就近免試入學原則。 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必須依法入學,按規定受完九年義務教育。」
12、木工作坊進園 毒害孩子仨月
一天上午8時,北京某民辦幼兒園分園——家長們送孩子時發現,在幼兒園的二樓——月亮灣班隔壁的兩間教室里雜亂無章地堆著木料、大桶的油漆和正在做的桌椅板凳,刺鼻的油漆味、厚厚的粉末彌漫在幼兒園樓道里,施工用的鋸齒暴露在外邊窗檯上。家長們進去的時候,3個民工正在施工,床鋪、碗筷一應俱全。
該幼兒園的很多孩子都出現了抽鼻子、全身搔癢、視力下降等症狀。據知情的家長回憶,從年前開始,孩子已經處在油漆、粉末的包圍中了,刷漆工人不斷地將刷好的東西拿走,將待刷的東西拿進來。今天只是木工作坊大模大樣開工而已。
於是家長們要求幼兒園安排孩子們到安全的地方活動,就這樣孩子們健康受害長達3個多月的日子總算結束了,為什麼家長們能解決這個問題呢?原來家長作為幼兒園的服務對象同時也是教育的消費者,對於園所事務有知情權,且有權對其工作加以評判監控。
同時《幼兒園管理條例》明確指出:「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衛生標准和安全標准」,「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防護制度,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製作教具、玩具。」2004年9月教育部新頒發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特別強調:「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該園的做法顯然是與國家安全法規要求相違背的,因而迫切需要規范園主辦者與經營管理者的辦園行為。
13、動手重建自家牆 破壞文物要受罰
湖南南部有一個叫張谷英村的地方,在2001年6月,張谷英村就作為典型的古民居建築,以其嚴格按照封建倫理觀念修建的整體建築風格,被列為國家重點保護文物,令村民們難以置信的是,自己世代居住的房子一夜之間變成了國寶,村民們的生活也隨之發生了變化,無論做什麼都開始小心翼翼怕一不留神就毀壞了文物,張谷英村成了省內外著名的旅遊區,2002年僅接待外來遊客的門票收入就有30萬元。有一個叫張再發的村民,發現自己家的牆需要維修,向村委會要求補貼一些維修費用,但是村委會以從沒有設立過維修款為由一直沒有給張再發補貼。終於有一天發現自己家的山牆快要倒了,然後他就自己動手將自家的舊牆扒了重建,結果重建牆以後,他就被當地的派出所拘留了,這事一下子成了村民們議論的焦點,張再發只是將自家的舊牆扒了重建怎麼會犯法呢?公安機關認為張再發的行為置張谷英古建築群保護於不顧,私自進行拆建,違反了國家的《文物保護法》,侵犯了國家文物保護的正常管理活動。
《文物保護法》規定:「在修建時必須在文物部門的指導下,依照維持原貌的原則,保持整體的建築風格。涉及到文物的維修必須向主管文物部門申報。」
張再發違法修牆被拘留,不僅讓村委會完善了對張谷英村的保護制度,也讓村民們的思想發生了很大變化。他們懂得了以後修房子都要通過國家文物部門的批准。
14、欠債還錢硬道理 給人吃糞太愚蠢
張某和李某是多年生意上的好夥伴,前幾年張某因為生意需要向李某臨時借了6000元來救急,李某一看是朋友借錢,二話沒說,連借據都不要,還說「朋友的事就是自己的事。」過了兩年張某好象把借錢的事忘了,一直沒還李某。於是李某到張某家索要這6000元,結果張某來了個死不認帳,這下李某急啦,又沒有憑證。
過了幾天李某帶了兩位朋友來到張某家裡,再次索要這6000元還是被張某拒絕,這時的李某生氣極啦,叫帶來的朋友按住張某,自己把早已准備的大便塞進張某嘴裡,還大聲說:「你這張嘴沒信用,應該是肛門。」
張某哪裡受得了這樣的侮辱,就一紙訴狀將李某告上了當地人民法院,李某覺得自己做的太過分了,變得非常緊張,連忙到張某家賠禮道歉。並表示不要這6000元了,而這時的張某冷笑的說;「6000元我給你,但官司我打定啦。」
不久,當地人民法院以侮辱人格罪判除李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太愚蠢,不應該用這樣的手段解決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正當法律途徑解決。那麼什麼是侮辱人格罪,刑法第246條規定:「侮辱人格罪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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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要求:小學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帶火柴或打火機等火種;二是不得隨意點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處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場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許將點燃的鞭炮亂扔。在火災現場,小學生等未成年人要堅持先逃生的原則。
2、火災的處理辦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張,應根據火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如果炒菜時油鍋起火,迅速將鍋蓋緊緊蓋上,使鍋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滅,不可用水撲救。 房間內起火時,不能輕易打開門窗,以免空氣對流,形成大面積火災。 紙張、木頭或布起火時,可用水來撲救,而電器、汽油、酒精、食用油著火時,則用土、沙泥、乾粉滅火器等滅火。 若火勢已大,必須立即報火警。被火圍困時,應視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法脫離險境。如俯下身體,用濕布捂鼻。 3、發生火災應如何報警? 如果發現火災發生,最重要的是報警,這樣才能及時撲救,控制火勢,減輕火災造成損失。火警電話的號碼是 119。這個號碼應當牢記,在全國任何地區,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警的電話號碼都是一樣的。格根據這個號碼,每年的11月9日,被確定為消防安全日。不能隨意撥打火警電話,假報火警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在沒有電話的情況下,應大聲呼喊或採取其他方法引起鄰居、行人注意,協助滅火或報警。
4、遭遇火災如何正確脫險? 遭遇火災,應採取正確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減少人身傷亡損失:
1)一旦身受火災危脅,千萬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地確定自己所處位置,根據周圍的煙、火光、溫度等分析判斷火勢,不要盲目採取行動。
2)身處平房的,如果門的周圍火勢不大,應迅速離開火場。反之,則必須另行選擇出口脫身(如從窗口跳出),或者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水淋濕衣服、用溫濕的棉被包住頭部和上身等)以後再離開火場。
3)身處樓房的,發現火情不要盲目打開門窗,否則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處樓房的,不要盲目亂跑、更不要跳樓逃生,這樣會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陽台上。緊閉門窗,隔斷火路,等待救援。有條件的,可以不斷向門窗上澆水降溫,以延緩火勢蔓延。
5)在失火的樓房內,逃生不可使用電梯,應通過防火通道走樓梯脫險。因為失火後電梯豎井往往成為煙火的通道。並且電梯隨時可能發生故障。
6)因火勢太猛,必須從樓房內逃生的,可以從二層處跳下,但要選擇不堅硬的地面,同時應從樓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緩沖,然後再順窗滑下,要盡量縮小下落高度,做到雙腳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況下、可以將繩索(也可用床單等撕開連接起來)一頭系在窗框上,然後順繩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時。盡量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濕衣物包裹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