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把一個服裝設計圖做成一件成衣
當然是要打版了!你既然這樣問,肯定不知道打版是什麼意思的!看來你只是想自己做出那件衣服,給自己穿??找個和自己胖瘦相當的同學,面料直接圍在同學身上大體坐上標記,理清思路,直接立體下刀剪裁,用大頭針等固定,留出縫合空間~~~··在分塊標上號碼,記住哪塊是哪裡,從同學身上拆下,自己動手,手腳笨的話就去找個縫紉師傅出錢幫忙~~~~~也許你做出來的穿著效果不是想像中那樣理想~~不要放棄!你下次做的會比這個好N倍!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祝你成功!廠家製作成衣的步驟是設計效果圖,打版,考訂,製作。版型的好壞直接關系衣服的穿著效果和款型。
Ⅱ 用動漫的圖片做衣服,然後去賣,需要經過哪些同意才可以去賣
是動漫作品是動漫方的授權,是同人作品的圖片需要畫師的同意,還有要注意自己用的和拿出去賣的是不同的授權,自己用的授權是不能拿出去賣的,同人作品的圖片還要看畫師那邊的素材來源,如果是畫師原創的,要到畫師的授權就可以了
Ⅲ 如果我畫了一張畫,被別人拿去做衣服 是否構成侵權
如果做衣服成批量,且以盈利為目的,則侵犯了你的著作權。
《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中包括美術作品。
我過《著作權法》規定,作品自創作之日起,無論發表與否,自動取得著作權。
若在侵權的情況下,則屬於「擅自使用他人作品」。
當然必須有充分證據。
另外,根據實際情況,起訴前可申請訴前權利保全和訴前證據保全。
Ⅳ 怎樣定做cosplay的衣服,或者是我畫一個圖稿出來然後他做出來的那種。
如果你想定做動漫,游戲里人物的cos服,那麼就可以在動畫,漫畫或者游戲裡面截這個人物服裝的圖,(親還可以去找找實物的圖,這樣他們應該也比較好做),然後把圖給做衣服的人看,讓他們按照圖來做。當然,最好是多個角度的,正面,側面,背面,這樣的話,還原度就會比較高。你也可以跟他們溝通一下你想要的和不想要的細節。但是如果你是自己設計的衣服,那麼同樣地原理,你就把衣服畫出多個角度,然後讓他們幫你做。如果親畫功比較差的話,就大概的畫張圖,找幾張與你想法差不多的服裝照片,然後大部分就靠親的描述了。
嗯。。。大概我知道就只有這些了,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到你哦~
Ⅳ 做衣服用別人的圖片侵權嗎
誰都可以用,他並沒有專利,除非是明顯有他的商標圖案
Ⅵ 鎮江哪些地方有那種把真人畫成圖象到衣服上做T-SHIRT的啊大概一件多少錢啊哪裡做的比較好啊
好像大祥有的,甘露負一樓也有的,具體價格不清楚
Ⅶ 如果我要做件衣服,想做個明星上去,但是這樣會侵犯對方的肖像權,如果我只做他的輪廓會犯法么
親,
不會的,侵犯肖像權只是針對那些有利益關系之類的方面而定的。
你把你喜歡的明星印在衣服上面這只能表示你喜歡他,
如果這個是侵犯肖像權的話,
那那些明星的粉絲拿著印著他們照片的衣服去簽名之類的 ,
還會被送進公安局不成???
還有啊,並不是說弄明星上去就叫土!
這只是表明一種喜愛嘛!
我同學有很多做了N件他喜歡的明星的衣服,
一直珍藏這來的~~~~
Ⅷ 畫畫參照一些jk衣服算抄襲嗎
畫畫參照一些gk衣服算抄襲嗎?我個人認為這不算抄襲,因為你只是畫畫而已,又不是拿來做一些別人抄襲畫來製作衣服,
Ⅸ PS人家的模特圖片做其它用途算侵權嗎
侵權是肯定的。侵犯了著作權和模特的肖像權,所以他們都可以告你。
要告你他們不必先公證,關鍵的問題是舉證。首先要證明照片是他們拍的,這個不難。關鍵是要對方要證明你侵權,他們要把你網頁用了他們的東西的事實用一些技術手段固定下來,而且還可以在法庭上再現。技術問題我不懂。
這種事情如果告上法庭,你肯定是敗訴的說,所以如果他們會把把證據准備好,你盡量要和對方私了。如果真的上了法庭,估計也沒有多少賠償款。如果對方答應,還是不要打官司的好,浪費精力錢財。而且被別人知道會降低你們店的信譽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
(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02次會議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已於2003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0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1月7日起施行。
二○○四年一月二日
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02次會議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作如下修改:
一、刪去第二條第二款。
二、第三條修改為:「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社、期刊社、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路進行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
三、增加一條,作為第七條:「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專門用於故意避開或者破壞他人著作權技術保護措施的方法、設備或者材料,而上載、傳播、提供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依照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追究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民事侵權責任。」
四、第七條改為第八條,第二款修改為:「著作權人出示上述證明後網路服務提供者仍不採取措施的,著作權人可以依照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在訴前申請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的裁定,也可以在提起訴訟時申請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
五、刪除第九條。
六、刪除第十條。
此外,根據本決定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公布。
Ⅹ 用別人原創圖案做衣服賣算不算侵權
算的呀,畢竟別人原創圖案也是有版權的,你需要獲得授權才可以使用,否則就是侵權行為,對方可以有追究你責任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的。
總之不要隨意未經允許去使用其他人的東西,不然被發現了,吃虧後悔還是你自己,到時賠償就夠你喝一壺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