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乔晓光作品
1986年,乔晓光与朋友们共同创立了艺术群体“米羊画室”,并成功举办了《米羊画室作品展》,展示了他们的早期创作成果。
1990年,乔晓光以研究生毕业作品《从玉米到扶桑》为名,举办了一场个人作品展,这次展览标志着他在艺术道路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1992年,他在《1992?中国油画展》中参展,其中油画《玉米地》凭借其优秀表现赢得了奖项,显示出他的油画技艺日益成熟。
1993年,乔晓光的作品《平原的玉米地》和《冬天的玉米地》分别参与了《中国油画双年展》和《中央美院赴俄罗斯油画展》,展示了他在不同环境下的创作多样性。
1994年,油画《家乡的玉米地》在《新铸杯中国画、油画精品展》中荣获优秀作品奖,进一步巩固了他的艺术地位。油画《玉米地》还参加了第八届全国美展,引起了广泛关注。
1995年,乔晓光在台北文献馆举办了《乔晓光现代剪纸展》,将他的剪纸艺术带向了国际舞台。同年,他在巴黎的国际艺术城和中国城分别展出了他的绘画和现代剪纸艺术作品。
1999年,乔晓光在北京世纪苑举办了《乔晓光水墨作品展》,展现了他在水墨艺术领域的深厚功底。2001年,他更是将作品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分别在台北、苏州和北京举办了三地联展,分别是《生存之诗——乔晓光油画作品展》、《永远的飞翔》——水墨?纸上作品展和《我的太阳——乔晓光剪纸?水墨作品展》,充分展示了他多维度的艺术才华。
族名乔金亭,广宗县乔柏社村人。193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87年当选为13届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2年当选为中共14大代表,1997年当选为中共15大列席代表,2002年当选为中共16大列席代表。2003年6月10日病逝于北京,骨灰安放在八宝山革命公墓。
㈡ 各位学艺术的童鞋们和老师们,我不知道这幅油画是谁画的,有知道的麻烦告诉一下哈!!!求助!!!
上图为《米德尔哈尼斯的林荫道》,作者霍贝玛[MeindertHobbema](1638-1709)荷兰伟大的风景画家。此作在荷兰艺术成就中最为着名。霍贝玛喜欢优雅、跳宕自如的线条,喜欢散乱的团块、班驳变化的地形和迷人的晕影、深景,每一部分看上去都像是画中之画。他就像梵高,在世时并不被认可,但天才的光芒就像星光一样,总有被人注意到的一天。
其代表作是《米德尔哈尼斯的道路》,简称《并树道》(也被译为《村道》、《林荫道》、《夹树道》、《林间小道》、《林间村道》、《并木林道》、《米德哈斯尼斯的小道》、《米德尔哈尔尼斯大道》、《米德尔哈尼斯的林荫道》),绘于1689年,103.5×104.9厘米,现藏于伦敦国立美术馆
霍贝玛是鲁伊斯达尔(Jacob.Van. Ruisdael 1628/1629~1682)的学生,在技法上受到业师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但最后形成的艺术风格并不相同,也没有如鲁伊斯达尔那样多产。一般说,鲁伊斯达尔的风景画情调倾向于忧郁和悲凉,而霍贝玛的画面则显得明朗和素朴些,也洋溢着一种较为欢快的气氛。这主要是,前者多描绘荒丘与沼泽,银灰色的天空和苍茫的平原;而后者的每一幅画,就像一首牧歌,有淡雅的泥土气。乡间的宁静别有情趣,令人陶醉。尤其是这幅《并树道》,在这方面发挥得更加精心、细致,也最为人们所称道。
这幅如今已成为古典风景名画的《并树道》,描绘的是一条极为普通的泥泞村路,上面印着许多深浅不同的车辙,两旁排列着细而高的树木,彼此参差错落,既是十分对称的又是富有变化的。小道的另一头,一个村民正牵着一头牲口站着,在右边的一条叉道上,有两个一边谈话一边走着的农村妇女;右侧近景上是一块种植园,一个农妇在修剪枝条。地平线较低,天空留出的位置就多了,画家有更多的可能去描绘云蒸霞蔚的美丽的上空。
这样一幅看来平淡无奇的画面,何以有这么大的艺术魅力呢? 凡是一幅好的风景画,总是情与景相交融的。霍贝玛是一位对故乡怀有浓厚情感的田园风景画家。他一生的作品虽然不多,可是对每一幅画,他都作实地观察,认认真真地去体验大自然的美与诗意。《并树道》展现了一种乡野景色的平远透视美。画家用诗的语言再现了这种具有强烈透视感的田园景色,给观者心灵以舒畅的美感。极目远望使人心旷神怡,两边是那样地对称,显得很平稳,可是那细微的、有节奏的、多样又统一的各种细节,却像钢琴上发出的跳跃的强弱略有变化的音符,丝毫也不平板单调,相反,显得轻松愉快。成行的树枝是错落有致的,近景的深色树丛与种植林疏密相间,在远处,左旁有一座教堂的尖顶,右旁是两幢高顶茅舍,这一切都经过画家的精心构思。严格的透视消失点,把观众的心情也带向远处。 由于这幅画成功地表现了焦点透视的技法,所以在美术技法教学上一直被用来作为经典的示范作品。
荷兰绘画题材的多样性,镜子般反映着荷兰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在风景画方面,这两位大师——鲁伊斯达尔、霍贝玛,则给我们展示了荷兰农村大自然的丰富多彩。
以下是文人对霍贝玛坎坷一生的评价。
阿姆斯特丹与晓塘冲的距离到底有多远?
这显然是个荒诞的疑问,一个令人费解、令人莫名其妙的臆想,因为它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国度的两个截然不同的村庄。
阿姆斯特丹是十六世纪荷兰画家霍贝玛的故乡。
晓塘冲却是我的家园。
我明明知道这两个不同国度的村庄之间不存在一丝一毫的关系,可我还是在每次读到霍贝玛的任何一幅风景画时都会鬼使神差地将阿姆斯特丹跟我的家乡晓塘冲联在一起。这样的联想可以让我近距离地看着霍贝玛怎样用他的画笔去放牧阿姆斯特丹。一点没错,霍贝玛是一位最伟大最出色的牧童。他一辈子都在放牧阿姆斯特丹。他用鲜艳明丽的釉彩为阿姆斯特丹铺开了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原,然后,那些白桦树,那些水车,那些池塘,那些农舍,那些麦田,所有这一切都被霍贝玛用画笔赶到了我的面前,我发现这些景色和物象都像一只只充满灵性的牛羊一样在霍贝玛构筑的艺术的草原上云集。我看到阿姆斯特丹所有的树木、村舍、田园、池塘抑或阿姆斯特丹所有的景色与物象都如同一只只肥美的奶牛一样,在霍贝玛营构的那片草原上兜着圈子,它们浑身散发出清醇浓烈的奶香。可是,就在这时,我同时也看见了一根鞭子,我看见这根鞭子透过十七世纪中叶的荷兰烟云正在朝着霍贝玛精心喂养的这群奶牛劈头盖脑地抽打。霍贝玛就像突然发现了猛兽一样惊恐地看着这挥舞的鞭子,他不知道荷兰社会为什么要如此否定和排斥他对这种写实主义艺术的精心放牧,他只能对着受伤的奶牛哭泣。
霍贝玛的画是在十八世纪以后才被荷兰画派接受的。这让我们不难推算到,其时,霍贝玛已经死了将近两百年了。由于长期受到冷落,霍贝玛到底是怎样艰难地放牧他的风景画的,这在荷兰绘画史上也并没有详尽的记载。后来的人们只知道霍贝玛最终被迫放弃了绘画,因为他的画根本不能帮助他维持正常的生活。荷兰的天空下为什么就容不下一个霍贝玛呢?这从后来十八世纪出生的凡·高身上我们似乎应该可以找到一个答案。凡·高和霍贝玛都是因为绘画而穷愁潦倒,可他们同时又都是天才。如果霍贝玛知道在他后面还有一个犹如一片枯黄的树叶一样降生在与他共有的国度的天才也将同他一样倒霉,一样穷愁潦倒,霍贝玛又是否会中断他的风景画创作呢?
幸亏是中断,而不是放弃。
如果再次将霍贝玛对风景画的执着比作放牧的话,他这种中断就好比是将一群心爱的牛羊从牧场上赶进了一间黑洞洞的屋子里,然后,他就一直同这群牛羊住在一起。黑屋里应该会有一盏明亮的灯,它像太阳一样炽热像月亮一样明丽像星光一样温暖。不用说,这就是霍贝玛的灵魂。尽管灵魂的光芒无法驱散贫穷的纠缠,却能照彻那群失去牧场的牛羊。透过这片明丽浓烈的光芒,我们甚至可以看见被无奈地关进黑屋里的这些牛羊正在用他们朴实而高贵的皮毛擦拭霍贝玛满身的尘埃和眼里的忧伤,并用它们动人的哞叫为霍贝玛的贫穷而放声歌唱。
霍贝玛的确是忧郁的。但是,他却始终不像他尊敬的老师鲁伊斯达尔那样将忧伤注入釉彩里,使画作显得阴郁而凄绝。霍贝玛与尊师鲁伊斯达尔截然相反,他不愿在自己作画的釉彩里掺入一滴眼泪一声叹息,他将生活中所有的凄苦都化作了一盏油灯和油灯里的油,并让它永久地燃烧,让燃烧的火焰在那间黑屋里守候、陪伴他的牛羊和他的精神牧场。
这个时候,霍贝玛虽然也会出现在荷兰的一些沙龙聚会场所,但他却并没因为他的画作受到排斥,他的肥美的牛羊受到鞭打和驱赶而举起屠刀将自己精心喂养的奶牛和羊羔斩尽杀绝。即使在极端的贫穷中,霍贝玛也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牧童角色,一个羸弱而苍老的牧童。他依然每天戴着一顶破了边的金色草帽,手持一根牧鞭,带着一只同他一样瘦一样苍老的牧羊狗,悠然地行走在一片比荷兰甚至比整个欧洲都要辽远的巨大的牧场里。清新的和风吹动他的满头乱发,那乱发便如同他的村庄四周那些白桦树的枝叶一样飘飘洒洒,并发出一串串充满呼唤意味的唿哨声。正午的阳光像金色的麦粒一样一粒粒地从他的金色草帽那些密密麻麻的破洞里洒落下来。这是他精美的粮食。有了这些粮食的喂养和滋润,无数次饿得饥肠辘辘的他也终究没有在他的奶牛身旁倒下。奶牛们的目光像白桦树一样支撑着他疲惫的身子,这使霍贝玛对这些奶牛充满了近乎感恩的热爱,尽管这些奶牛本来就是他亲手喂大喂肥的。
霍贝玛固然知道贫穷一直都瞪着血红的双眼在注视着他的步伐,知道要摆脱贫穷的纠缠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却一直就没停止行走。他想以无尽的行走来同贫穷较量,来打败贫穷的淫威。他要在行走中找到回家的路。尽管他基本上就一直生活在阿姆斯特丹,可他总觉得阿姆斯特丹既是他的出生地又是他的归宿。他从这里出发然后又要抵达这块领地。出生地和归宿都在同一个村庄里,可他却用了一生的时光去行走。
行走的距离没有长短,就像天际与心灵的距离。
更多的时候,天际离我们更近,心灵离我们更远。
我们总想回家,却一生也无法走近家园,无法抵达家门。
所以我常常把我的家乡晓塘村与霍贝玛的故乡阿姆斯特丹附丽在一起。
因为要跟随霍贝玛回家,我就只能跟在他后面,看沉静的霍贝玛怎样选择回家的路。
霍贝玛果然没有放弃自己的游牧生涯。 1689 年,在他 51 岁这一年,也就是在他即将永远作别阿姆斯特丹,作别他热爱的天空和大地、水车和池塘、村庄和田野,作别红尘的喧嚣与宁静的前一年,他那无边无际的牧场里突然跑出来一匹惊世的艺术黑马,这匹黑马足可让霍贝玛在世界美术界所有的风景画杰作和所有杰出的风景画家面前昂首挺胸,这就是他的绝笔之作《林间小道》。
于是,我一次又一次地看见霍贝玛就那样淘气顽皮地像个牧童一样骑着这匹黑马从阿姆斯特丹出发,他吹着一支口哨,一路东张西望,头上依然是那顶破旧的草帽,阳光依然像金色麦粒一样从草帽的破洞里洒落下来。他就这样平静祥和地行走着,从阿姆斯特丹村口走向荷兰的上层社会,走向整个欧洲,最后一挥鞭,这匹黑马便一头撞进了英国伦敦国家美术馆。这一路行走,霍贝玛足足走了将近两百年。
《林间小道》有几种译音,有人把他译作《林荫道》,也有被译成《村道》的。尽管译音有别,但都没有忽略一个“道”字。
这确实是一条泥泞的村道。村道两边的白桦树就像两道柔韧而锐利的目光一样射向那无尽的旷野,然后在远处聚集。左边的教堂、右边的农舍,组成一种宗教的渺远与回归。阿姆斯特丹的天空怎么会这样低垂呢?那天际的云彩看起来是那么的沉重又是那么的轻盈,它们似乎随时都会坠下来,压向霍贝玛的头颅。还有,那只牵着一条狗的男人是否就是刚刚放牧回来的霍贝玛?
尾随着霍贝玛,我很想把我看到的这种意味告诉他,但我终究没有勇气说出来,我怕霍贝玛鄙视我对《林间小道》的浅俗理解。但是,最后,我还是忍不住非常愚蠢地问了霍贝玛一句:这就是你回家的路吗?
霍贝玛没有回答我,他只是用苍茫而又炽热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示意我跟他走。那眼神分明告诉我:从阿姆斯特丹同样可以抵达我的家乡晓塘冲。因为所有通往灵魂家园的路都是相通的
㈢ 白羽平塬油画画家简介
白羽平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中国油画画家,以下是对他的简介:
㈣ 油画毕业论文,想写下关于莫奈的作品,取题目--印象之莫奈。希望在油画方面有造诣的大师指导下
.作品赏析
莫奈笔下的鲁昂教堂与草垛并不具有宗教与乡土的特定涵义,它们只不过是光色之下冷暖交替的一团毛茸茸的色彩。或者说,图像所附带的象征被光色表现消解了,我们只见超脱自在的笔墨。莫奈有言:“户外作画时,要尽量忘掉你面前的对象,一棵树、一座房子、一片田地或什么的。要忘掉这些。你只需要想,这里是个小正方形的蓝色块,那里是一个粉红色的长方形,那里是一片黄色。你就这样画,好像对象原本就是这样的色彩和形体,直到画面使你对于面前的景致获得一种自己的纯真印象”。——基本上这段文字可看成印象派画家观察与思考的写照,光色之下,人与物都只是一种色调运用的借口,笔法和形色第一次超越了题材的重要意义,画的形式美感成为表达的唯一目的,这样的态度很是影响了后世的一些绘画,和文学应该也有交互的影响。维克多.雨果的一首诗流光溢彩:“、、、你从这里观看——赭石色,白垩色,/平原上,阡陌纵横,千百条交错,/茅屋露出地面,被灌木淹没,/草坪上矗立着一些干草垛,/就屋顶使景致蒙上了茶褐色、、、”。这简直是印象绘画的语言化,诗中画了。
在这两幅《鲁昂大教堂》的画面上,可以领略不同的色彩感觉。从中可以看到莫奈对光和色彩的探索匠心,在光照下教堂的轮廓被冲淡了,显得很微弱,随着光的变化引起色彩的改变,教堂形态也发生了变化。画家注意捕捉每一瞬间表面色彩之幻影与长久不变的形体结构的对比关系。这两幅色调不同的同一教堂所呈现的形象和气质也不一样。画家运用浑厚的笔触层层叠加画法,形成大片的碎块厚涂,使教堂具有分量和体积感,深沉而神秘。
毕沙罗在看到这些大教堂的连作时写道:“这种不平凡的技巧使我失去了自制力。它是一幅深思熟虑的作品,是经过长期考虑的,追求瞬间细微差别的效果,我没有见到别的艺术家达到这种效果。”
日出印象
莫奈创作了扬名于世的 “印象·日出”。这幅油画描绘的是透过薄雾观望阿佛尔港口日出的景象。直接戳点的绘画笔触描绘出晨雾中不清晰的背景,多种色彩赋予了水面无限的光辉,并非准确地描画使那些小船依稀可见。真实地描绘了法国海港城市日出时的光与色给予画家的视觉印象。由于它突破了传统画法的束缚,有位批评家就借用此画的标题,嘲讽以莫奈为代表的一批要求革新创造的青年画家为“印象主义”,这一画派以此得名。这幅画在1874年3月25日开幕的印象派画家第1次联合展览会上展出,这幅作品是莫奈画作中最具典型的一幅。